书城法律养老知识3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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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问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国家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国家十分关怀残疾人的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在保留原有保障待遇的基础上,给予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特殊财政补助政策。补助经费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由中央、省、县级财政预算和残疾人保障金安排。托安养费用标准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指导线,明确相应的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1 集中托养的残疾人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家庭护理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国家对纳入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康复、医疗、护理等需求,保障标准总体上不低于当地农村“五保”人员和“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保障水平,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增加护理保障。浙江省规定,纳入集中托养费用,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0%以内的,全部由财政支付;其他家庭,由其家庭承担50%,财政补助50%。

2 日间照料的残疾人为夜间其家庭可以照料而日间需要托养机构照料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国家提供用餐和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浙江省规定,纳入日间照料所需要的费用,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全部由财政支付;其他家庭,由其家庭承担50%,财政补助50%。

3 居家安养的残疾人为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宜在家里安养的重度残疾人。国家给予其家庭不低于日间照料的所需费用。浙江省规定,纳入家庭安养的费用,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护理费;其他家庭,财政给予补助50%的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