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趣味经济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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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关于“保险”你知道多少

最近碰到一个朋友,她和我抱怨,说她不小心和一个卖保险的人多说了几句话,就被缠上了,每天给她打电话,她都快被烦死了。

言语里毫不掩饰对买保险的那个业务员的厌恶和反感,对保险行业的怀疑与戒备也溢于言表。为了安慰朋友的情绪,我就和她说,你就当学习了一点经济学知识了,反正你对“保险”这个经济概念也不熟悉,听她讲讲,正好也了解一些,万一将来用得着。

其实,在我们身边,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经历,于是不约而同地对保险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但当我们问及这些人“什么是保险?”“您对于‘保险’有着怎么的理解?”时,他们的回答往往也是一知半解的。

“保险、保险”相对应的就是“风险”,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就拿出行来说,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逐年递增,当然交通事故的发生也随着变多了。中国人很忌讳“事故”这个字眼,很多人听到这两个词就觉得晦气,“事故”发生在自己或亲人朋友身上才叫“事故”,发生在别人身上就叫做“事情”,很多人只看到了“事情”而并没有看到“事故”。但人生几十年,怎么可能会不发生意外呢?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例如汶川地震,汶川人民怎么知道在那个时刻会发生这样的人间悲剧呢?

因为“风险”不能避免,所以才有了“保险”。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西方保险业最先进入我国的广东省,曾习惯称保险为“燕梳”,也正是其英文的音译。保险作为一种客观事物,经历了萌芽、产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从形式上看表现为互助保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保险”有其广义的定义,即无论何种形式的保险,就其自然属性而言,都可以将其概括为: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但通常我们所说的保险,指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商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被称为“保险费”。大量客户所缴纳的保险费一部分被用来建立保险基金用来应付预期发生的赔款,另一部分被保险人用做营业费用支出。如果自始至终保险人所支出的赔款和费用小于保险费收入,那么差额就成为保险公司的利润。

了解保险的概念,我们最想知道的莫过于购买保险的作用或意义何在?

一份好的保险计划能够使人们轻易实现自己的理财目标。如:子女教育计划、养老计划、储蓄计划等。只要设定好了自己的目标,从一开始投保就有了保障。保费豁免功能能够使投保人残疾、身故时,免交余期保费。而被保险人(子女或配偶)享受的权益不变。能够按计划完成学业、拿到养老金。

购买保险,无异于一种强制性储蓄。曾听一个买了保险的朋友说:“我这个人没有储蓄习惯,但在很多年前就买了保险,当时只是因为听了代理人的一句话‘保险是强制性储蓄’。所以,我每年交几万元,再有几年就交满了。到60岁时,可以一下子有好几十万。想想蛮爽的。如果这些钱是用来投资或银行存款的话,说不定早没有了。”

也许你要说,保险和证券、基金、房地产等很多投资工具来比,在收益性上是没法子相比的。但是,如果有事情发生的话,保险的赔付却是任何投资工具都无法相比的。另外,专门为了抵御通货膨胀而开发的分红险,用复利计息的方式计算分红账户,几十年下来,也有一笔不菲的资金,却是银行没法相比的。

总之,保险代表着人类的生存智慧,在风险和风暴即将来临时,帮助我们尽可能地做好“防备工作”,抵制因不可抗拒的风险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下降,减少人们因遭受不幸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以其独特的作用,促进经济的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