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高峰期
从2000年开始,中国股市步入高速发展的新时期,这种高速发展不仅体现在二级市场的行情火爆上,而且体现在一级市场的快速扩容上。1999年秋召开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方针,股票市场进一步被赋予了为国企改革服务的职能。在此背景之下,各地政府都把推动本地国有企业进入股票市场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尽管市场管理部门对包括新股发行在内的整个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已经提出了“市场化”的设想,但政府在新股发行中的促进作用还是十分明显。
对于中国的股票发行市场来说,2000年开始的这个阶段不仅表现在筹资额首次突破千亿元人民币,而且还表现为在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宝钢等超大型股顺利地发行股票并上市,体现出中国股市已有了很强的承载能力。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也开始打破禁区进入股市,显示出股票市场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占有了更为重要的分量。但是,应该看到的是,2000年以来的新股发行虽然较为顺利,但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战略投资者的推出为一些大盘股的顺利发行提供了较好的条件,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出管理部门在推出一些有利于搞活市场的新政策的同时,没有很好地顾及公平原则,而发行价的不断攀高更反映出中国股市的发行市场中同样存在着过度投机现象。
一、新股发行数量
从1996年以来,中国股票市场一直处在高速的扩张之中。每一年新发行的股票都在700亿元以上,1999年我国股票境内筹资额达到941亿元。进入2000年后,新股发行依然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年通过沪深两地证交所在境内首发新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募集的资金达到1554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了50%以上。这也是中国股票市场建立以后第一个筹资额突破1000亿元的年头。这些新发股票绝大部分已在沪深两交易所上市,这使得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在世纪之交出现了大规模的增长。据统计,2000年底沪深两地股市的股票市价总值分别达到26930.86亿元和21160.08亿元,各比上一年增长了84.71%和77.95%。显然,中国股市在一年里出现如此迅猛的增长势头,除了二级市场行情走牛推高市值以外,大量新发行股票的入市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进入世纪之交,中央政府对企业融资需求更提倡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同时计划逐年减轻贷款增长率,这一思路也促使新股发行出现了新的高潮。
新股发行在中国股市历来被视为一个利空因素。大量新股进入市场,一方面在一级市场就要抽去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在二级市场也必然要分出资金以维持其股价定位,因此新股发行在资金面一向紧张的中国股市中成为利空因素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2000年以来在大盘不断走高的同时,一级市场也能出现这种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这不能不归功于管理部门从1999年以来推出的一系列创新制度。1999年7月,为了推动国有大型企业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推出了战略投资者制度,使一些大盘股的发行不致过度抽取资金。2000年2月,中国证监会又推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新股的措施,使一二级市场出现了相依相存共同发展的局面。资金面的宽松使1000多亿新股的发行有了根本上的保障。尤其是股本总额高达125.12亿股的宝钢股份,其流通股亦高达18.77亿股,筹资总额达到77.02亿元,这3项指标都创出了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它在2000年11月的发行期间,上海股市大盘丝毫未受其影响,11月底上证指数还创出新高。12月12日,宝钢股份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当天上海股市走势也比较平稳,上证指数还略有收阳。宝钢的成功发行与上市,显示出中国股市的承载力比起以往来确实已经大为提高。
在境内筹资创出新纪录的同时,我国的境外筹资也出现了新的面貌。境外筹资虽然与我国国内投资者关系不是很大,但一直是我国股份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一些特大型国企的筹资也大多是在国际市场上完成。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我国的境外筹资近几年来也是困难重重,多家公司的B股、H股以及红筹股发行计划因此而搁浅。2000年后,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我国企业的境外发行重新走活,中国联通、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型国企在2000年里顺利地完成了境外筹资,2000年一年的境外筹资额就达到了601.5亿美元。2000年2月,曾经在1999年铩羽而归的中海油也成功地在香港和纽约发行了股票和存托凭证。对于这些超大型国有企业的境外上市,境外基金经理大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海外舆论普遍认为,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将在国际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发行价创新高
相比于股票交易市场,近几年来的中国股票发行市场处于一种“零风险”的环境之中,买到新股者都能在其上市以后获得高额收益。这使得大量资金囤积在一级市场,出现了专门参与新股申购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主人不愿意进入二级市场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而是专心致志地在一级市场上通过摇号得到收益。这种情况使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产生了很大的意见,因为一级市场的收益实际上是通过二级市场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为一级市场上的“摇号族”提供了收益。一些人认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就有必要缩小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缩小一级市场参与者的获利率。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之下,从1999年以来,中国股票发行市场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动向便是许多企业在发行新股时,只是事先确定一个价格区间,然后通过网上路演询价,根据大多数购买者的意愿来确定价格。这种做法被称为“市场化”的创新,在2000年里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其实,这种不事先确定发行价格的做法,并不是世纪之交时的创造,而是早在1994年就已出现,当时在上海证交所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发行新股的哈岁宝公司,设定了每股3.33元的发行底价,在当时熊气弥漫的市场环境中,最后仍然以超出底价38%以上的4.60元成功地发行了新股。但是,这种竞价发行方式由于缺少规范,许多投资者为了得到新股购买权,申报的价格高得离谱,这种申购新股中的投机行为使发行市场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因此在以后几年里发行的新股,基本上采用了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由企业前3年的盈利水平测算出来,使其基本上能体现公司真实的创利能力。必须看到的是,尽管进入世纪之交后中国股票市场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今天的市场与20世纪90年代已不可同日而语,但市场中的投机气氛并没有减少多少,新股的“零风险”状态依然存在。而且,在机构投资者大量进入股票市场的情况下,除了专业的投资机构更愿意在二级市场上通过对庄股的操纵获取暴利以外,机构投资者往往对申购新股获取无风险收益表现出更大兴趣。在这样的环境中,新股发行推行询价方式,在对新股志在必得的申购者的推动下,其发行价必然会越走越高,给市场带来不少问题。
对于新股发行价格的定位,市场上一般都是以其市盈率来评判其高低的。2000年以来的新股发行定价,至少在2000年上半年内,从市盈率来看处于一个不断走高的过程。3月24日发行的特发信息和亿阳通信两个新股,市盈率分别达到了29倍和35倍,自此之后,新股发行市盈率便一股高过一股,如铜峰电子的34.6倍、神州股份的37.7倍、安徽科研的40.32倍、安泰科技的59.92倍、通海高科的61.83倍。在整个2000年里,中国股市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平均达到了30.89倍,比1999年高出82.24%。这年7月份发行的闽东电力,原定的发行底价只有4.58元,但在参与竞价申购的一些机构的哄抬下,它的发行价最终定为11.50元,市盈率猛然提升到88.69倍,比当时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还高出了30倍之多,在市场上引起了热烈的争论。对此肯定者认为这是“市场化”的结果,当时沪深两地股市的大盘走势决定了这个定价水平是合理的,它有助于缩小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差价。
其实,一味地要求一二级市场之间接轨,并不完全符合市场实际。投资者之所以愿意购买新股,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从公司的收益中得到利润分配,二是从二级市场的股票买卖中得到差价收益。而从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投资者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的收益十分低廉,他们的主要兴趣在于博取二级市场差价收益。指望依赖提高发行价来实现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实际上是办不到的,它的直接效果只能是推动调价发行的股票在进入二级市场以后要么以更高的价格换手,从而使市场的投机气氛更为浓烈,要么是跌破发行价,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实际上,这种盲目推高新股发行价的做法对于上市公司本身来说,也并非全是好事。从表面上来看,上市公司可以得到比募资计划多得多的资金,但它的一个直接的结果便是使公司的净资产过度膨胀,从而大幅降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影响到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扩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创下新股发行市盈率最高纪录的闽东电力来说,这家公司在2004年3月20日披露的2000年年度报告显示,它在2000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已经下降到5.43%,上市第一年净资产收益率就低于6%,这意味着它在未来3年里已丧失了配股资格,在2003年前,闽东电力已不可能通过配股再行筹资。看来,这种在“市场化”幌子下哄抬新股发行价的做法,不仅与“市场化”的根本宗旨相违背,而且也会把上市公司推到一个尴尬的境地。
2004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清华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表示,从2004年3月起,将彻底实现取消额度和指标,放开一级市场发行定价,定价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这样一来,一二级市场价差非常大的情况会逐渐改变,同时一二级市场的价格会走向合理。管理部门的这个想法自然是不错的,但是由于中国股票市场还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市场,而是存在着严重的投机性,因此放开新股发行价格控制后,真正对定价起作用的恐怕并不是市场,而是市场中的投机因素,从而使发行定价出现严重的畸型。因此,在“市场化”的前提下,管理部门还是应该对新股发行的定价进行必要的指导与监管。
三、战略投资者的变化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股票发行市场已经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大批国有企业等待着通过股市实现改制,募集资金。为了让一些大盘股能够顺利发行,1999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对我国的新股发行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允许股本4亿元以上的公司采取向法人配售和对公众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新股,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参加配售。证监会出台这条政策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减轻国企大盘股发行和上市对市场形成的冲击力,部分解决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困难。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发行新股的公司,通常都只有几千万股。因此,对大盘股采取向法人配售和对公众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既能够缓解股市资金紧张带来的矛盾,也有利于机构进入股市,壮大这一支投资队伍。中国证监会的文件还为参与法人配售的机构中愿意向发行新股公司作出将筹码锁定最少6个月的机构确定了一个新的概念,把它们命名为“战略投资者”,而那些不愿意向上市公司作出这种承诺的法人机构,则被称为“一般投资者”,但它们的筹码一般也必须锁定至少3个月。其后不久,总股本23.1亿股的首钢股份和总股本24.1亿股的浦发银行都开始发行新股,它们的流通股额度都被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用于向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另一部分用于在证券交易所系统向一般个人投资者摇号抽签发行。这两个被市场视为“航空母舰”的大盘股都顺利地发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