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五五普法(小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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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课阻止孩子上网不是干涉自由

晶晶读书的学校附近开了一家网吧,生意特别好,同学们都喜欢在放学后相约去那里上网。晶晶听同学说在网上有很好玩的东西,也很好奇,想去见识一下。一天放学后,晶晶瞒着妈妈偷偷跟同学去了一次,就禁不住被网上丰富的图片和电影给迷住了,还爱上了网上聊天。后来晶晶又自己一个人去了好几次,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个人聊得特别投缘,还约好每个星期同一时间上网聊天。这样时间久了,晶晶渐渐迷恋上了网络虚拟空间,经常上网上到很晚才回家,还跟妈妈撒谎说是在学校补课。一两个月过去了,晶晶成了网吧的熟客,把平时存的零花钱和过年家里给的压岁钱都取出来用于上网,学习也荒废了。学期期中考试,晶晶的成绩下降了很多,妈妈在开家长会的时候,才知道学校根本没有晚上补习的事情。妈妈害怕晶晶学坏了,第二天偷偷跟踪晶晶,这才发现原来女儿每天都是去上网了。妈妈跑到网吧把晶晶给找了出来,还要求网吧的老板再也不要让晶晶来上网。晶晶当然很不高兴也很不愿意,可是妈妈从这以后每天都来接晶晶放学,回家后也看住晶晶,不让她出门找同学,也不让她一个人出去玩。这样过了几天,晶晶终于受不了了,跟妈妈说上网是她的个人自由,妈妈无权干涉,更不能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上网是一种搜索信息、开阔视野的方法,但是由于网络监督和网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网上也有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东西,比如色情和暴力。对此,未成年人的预见能力是有限的。晶晶迷恋上网后,严重影响了学习,导致成绩下降,从保护她的利益出发,晶晶的妈妈阻止她继续沉迷下去,是正确行使监护职责的表现,不属于干涉晶晶的个人自由。但是在行为方式上不能采取限制晶晶的人身自由的方式,而应该沟通和疏导,要注重心灵的沟通,而不能一味强行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交流苑

请你就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做一次调查。

调查项目

被调查人

上网场所上网目的上网时间对学习、生活产生的影响1.通过调查,你认为网络带给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有哪些?

2.你有哪些好方法消除网络给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