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科学世界观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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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马克思主义人生观(3)

在私有制社会里,人们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分裂,说到底就是人作为目的的权利与作为手段的义务的分裂,它表现为统治阶级把自己的贪欲作为高于一切的目的,而把广大劳动群众单纯地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在权利和义务上的根本一致,说到底也是人们作为目的的权利与作为手段的义务的统一。在这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是整个社会最根本的目的,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又只有以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生产劳动为手段,在这里目的和手段有机地统一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正是在目的和手段的这种统一中,社会的每一个公民都享有作为目的应从社会获得的权利,但同时又必须作为手段为社会尽义务。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为人们把自己作为目的的权利与作为手段的义务统一起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种种原因,还不能完全避免目的和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分离的情况。例如,有的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把下级和群众当作单纯的手段加以驱使。但是,这是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正是社会主义所要消除的不正常的现象。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有时会出现把人单纯地作为手段进行愚弄和驱使的情况,就片面地强调人只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前些年,有人为了强调个人的价值,把资产阶级思想家为反对封建专制主义而提出的“人就是目的本身”,“没有人可以把他单单用作手段”的思想片面地加以强调,宣扬“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似乎人只作为目的而不同时作为手段才是有价值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没有看到,在分工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人人要作为目的而存在,较之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必须同时作为手段而存在;只有把自己作为目的的权利与作为手段的义务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实现自己应有的人生价值。至于有人在“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口号下,企图把自己只当作目的、把别人只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那就是一种不尊重别人的人格和价值的极端自私自利的剥削阶级的思想了,这更是马克思主义所坚决反对的。在我们的社会里,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人作为目的所应享有的权利,同时又应自觉地把自己当作手段去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为他人、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从而使自己的人生获得应有的价值。

人生价值与不朽

人生价值问题还与所谓“不朽”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什么是人生的不朽?短暂的人生又如何能够不朽?这一直是古往今来的许多思想家反复思考的问题。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根据对人生价值的科学理解正确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我国春秋时代的哲学家老子曾讲:“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老子·三十三章》。这是说,一个人只有有失其做人的根本,不能有长久的价值;只有肉体死亡后仍然活在人们心中,才是真正的长寿。老子在这里提出的就是人生的“不朽”的问题,他所谓的“久”、所谓的“寿”就是指的人生价值的永垂不朽。在他看来,只有不失做人根本(“不失其所”)、永远被人怀念(“死而不亡”)的人生才是不朽的。与老子约略同时的鲁国叔孙豹更具体明确地谈到了“不朽”问题:“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是强调人生的不朽在于有所建树(“立”),在于自己的品德、功业、言论具有长久不废的价值。老子和叔孙豹都看到了人生的不朽在于人生具有永存的价值,但由于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人生的不朽与社会的进步发展联系起来考察,所以他们只是回答了怎样的人生才是不朽的,而没有进一步回答为什么这样的人生是不朽的;而且,被他们视为不朽人生的内容如“德”、“功”、“言”也显然具有其阶级的局限性,不一定完全是对社会进步发展的真正贡献。

我国现代资产阶级哲学家(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张东荪在上世纪20年代把人生与宇宙进化和文化发展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总结为一个人永存不朽的人生价值就在于其人生能顺应宇宙进化的潮流和人类向上的天职,对人类的思想、功业、品德有所增进,对推进文化的发展有所贡献,从而有助于宇宙的进化,真正对后世人生产生积极的影响。在这里,张东荪把人生价值的不朽与对文化发展(从而对宇宙进化)的贡献以及对后世人生的积极影响联系起来,无疑是深刻的。但张东荪在这里仍然只讲了怎样的人生是不朽的,而没有进一步论证为什么这样的人生是不朽的;而且,张东荪当时所理解的文化带有严重的资产阶级局限性,根据他在其前后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的攻击来看,他根本否认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文化发展的贡献;同时,他对宇宙进化和社会发展的理解都是从唯心主义的错误立场出发的,因为他把宇宙的进化看作是无实体的空架结构样式的突变,否认宇宙的物质性及其发展的辩证性,又不承认历史领域的因果决定性,否认史观揭示的社会发展规律。这样,他就仍然不能科学地说明人生“不朽”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与辩证关系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科学地揭示了人生的价值,从而也就不难解决人生“不朽”的问题。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何以又能永存不朽呢?这里所谓的“不朽”并不是指人的肉体生命能长生不死或永不腐朽,而是指人在其有限的生命历程或有限的实际生活过程中所创造的人生价值是永存的或不可磨灭的。那么,短暂的或有限的人生所创造的价值何以会永存不朽呢?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然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那么,它就必然认为人生的不朽或人生价值永存只能存在于社会的永恒发展之中。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它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推动下由量变到质变、沿着从肯定到否定再否定之否定的道路辩证地运动或曲折的前进的。社会的每一步发展作为辩证的否定都是对过去的扬弃,它既要扬弃以往的消极东西,更要继承和发扬其积极成果。如果社会的每一步发展都不能继承和发扬以往的积极成果,而是抛开已有的成果从零开始,那它就永远只能在周期性的倒退中停滞不前。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历史中之所以能不断前进,而没有陷入永恒的停滞或倒退,就是因为它的每一步发展都在抛弃以往消极因素的同时继承发扬其积极的成果。而人们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对促进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就正是这种不断被继承和发扬的积极成果。因此,人生的价值作为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便必然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被继承和发扬,从而便必然要随着社会的永恒发展而超越个人生命的有限时空,获得永存或不朽。可见,每一个人的人生虽然是短暂的或有限的,但只要其人生对社会的前进发展作出贡献,其价值便可以长留天地,永垂不朽。

人生价值与人生幸福

人生价值还与人生幸福有着内在的联系。

一般说来,人们在追求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或理想的过程中,当感受到或理解到自己追求的这种目标或理想(从而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时,就会产生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或愉悦,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幸福。简言之,所谓的人生幸福就是人生理想或人生价值的实现在主体精神上引起的一种满足感或愉悦感。可以说,追求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过程就是人生幸福的源泉,而人生幸福则是对现实人生价值的主体感受。特别是当主体意识到自己创造的人生价值将永垂不朽时,其幸福感会更加强烈。因此,谈到人生价值就需谈到人生幸福。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幸福观。享乐主义人生观以享乐为人生目的,以权力、地位为人生价值之所在,便必然以获得重权高位为人生幸福;拜金主义人生观以金钱或财富为人生价值之所在,便必然以获得大量的金钱或财富为人生幸福,如此等等。总之,幸福观总是同价值观保持一致的,是价值观的必然延伸或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幸福观作为价值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在人生幸福观和价值观也是这样。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既然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那么,它就必然以为他人、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为人生的幸福,从而把个人的幸福与他人和社会整体的幸福统一起来。

人生价值的评价

以上我们谈了有关人生价值的本质和特性的种种问题,现在则要进一步谈到人生价值的评价问题。

人生价值的评价就是对人们的人生是否有价值以及其价值之大小作出判断。这里的关键是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问题,就是依据什么标准去判定一个人的人生是否有价值以及其价值之大小。

一般说来,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不尽相同。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因而也就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封建地主阶级讲究世袭特权和门第等级,主要以政治权力或社会地位为人生价值之所在,因而政治权力的大小、社会地位的高低(包括出身的贵贱或门第的高低)便成为其品评人们的人生价值及其大小的标准;一个人的权力越大,地位等级越高,其人生价值便越大;反之,其人生价值就越小。资产阶级贪婪地追求金钱和财富,以金钱和财富为人生价值之所在,因而其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是金钱和财富的多寡:“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这个人值一万英镑,就是说,他拥有这样一笔钱。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就‘有势力’,而且在他那个圈子里在各方面都是领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66页。在资产阶级眼中,一个人的金钱和财富越多,其人生价值便越大;反之,其人生价值就越小。由此看来,在阶级社会中,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按照剥削阶级狭隘偏私的评价标准,真正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作为决定力量推动历史前进而深受剥削压迫的广大劳动群众的人生价值就不能得到承认,这无疑是极不公正、极不合理的。那么,在阶级社会中,关于人生价值是否有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呢?我们认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是有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认为,每一个人,无论是伟大的人物,还是平凡的或是渺小的人物,其人生价值如何都不取决于他自己主观的自我评价,而在于社会的客观评价。在阶级社会中,虽然不同的阶级,乃至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但是,只有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从人类进步或社会发展的角度去确定人生价值评价标准,才是客观的和公正合理的。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阶级,只有肩负着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并且最无偏私的无产阶级;能够代表无产阶级确立客观公正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的,只有反映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乃整个进步人类)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人生观。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从人类进步或社会发展的角度论证了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对社会发展(或人类进步)的贡献,从而就必然要以是否对促进社会发展有贡献以及其贡献之大小来衡量或判断人们的人生是否有价值以及其价值之大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按照这一标准,人们的物质生产成果、精神生产成果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奋斗精神等等对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促进,都是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都是其人生价值的体现。按照这一标准,不管什么阶级,也不论什么人,只要在其生命历程或实际生活过程中能为社会物质文明或精神文明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从而对社会发展作出实际的贡献,其人生就是有价值的;其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对社会发展所作贡献的大小——贡献大则价值大,贡献小则价值小;至于那些没有对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甚至只向社会索取、单纯消耗社会财富的人,其人生就不会获得价值,甚至只能形成阻碍社会发展的负值。事实上,历史上那些人们公认为创造了崇高人生价值从而流芳百世、永垂不朽的人物,都是对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的人物;而那些活得没有价值,甚至遭人唾骂、遗臭万年的人,则在总体上都是对社会发展没有贡献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人。马克思主义的这种人生价值评价标准着眼于对社会发展或人类进步的贡献,从而避免了剥削阶级的狭隘性和偏私性,因而它对任何无产阶级和历史上一切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杰出代表都给予了崇高的评价,而且也对属于剥削阶级的英雄人物给予了肯定的甚至高度的评价。这些评价所依据的都是被评价的历史人物对社会发展或人类进步所作的实际贡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据此对不同阶级的不同人物所作的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力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是客观的和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