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观
雷沛鸿是我国第一位系统论述成人教育问题的教育家,是我国成人教育运动的先驱。他在留学期间,深受丹麦教育家格龙维及英国工人教育协会所倡导的成人教育运动之感召,非常重视成人教育,并大发宏愿:“愿以有生之日,为穷而失教之劳苦大众教育事业而奋斗”。
成人教育的定义
雷沛鸿是我国第一个给成人教育下定义的教育家。他一方面按照人们对成人的一般理解,认为“凡为全国十八岁以上的男女而设施的教育,都可以称为成人教育”;一方面又联系当时他参与民众教育工作的实际,及中国政府在1932年修正颁行的《民众学校办法大纲》中,已明确规定l6—50岁之失学男女,均为民众学校的教育对象的情况,把成人教育解释为民众教育的同义语。目前,我国成人教育界强调构成成人的基本条件必须是得到其所属社会的承认。与之相比,雷沛鸿主要以生理年龄为界限给成人教育下定义,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不利于区分成人教育与普遍高等教育的界限,但在当时普通高等教育十分薄弱、国民教育素质普遍较低的情况下,他从实际出发,用大众化语言来解释新概念的做法,有利于广大民众和政府官员对成人教育这一新概念的理解和认同,也有利于成人教育的顺利实施,应该说是利大于弊。
成人教育历史悠久
雷沛鸿认为成人教育自古就有。他说:“虽然这名词似乎很新,实际上不是新的事业,历史上西洋如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中国如孔子、老子、墨子等都是成人教育的先驱”。他还列举了大量的中外成人教育史实,如“宋以后,书院制度兴,……故成人教育于中国的宋、元、明时代为独盛。又如西方……以政治言,或以宗教言,中世纪诚不免被称为黑暗时代,但以教育言,成人教育亦以斯时为独盛”。但同时,他又认为古代的成人教育与现人的不同,其“所不同于今日之成人教育者,在并无组织,且不能成为普遍的运动,直至现代,尤其是欧战以后,成人教育才见蓬蓬勃勃,一日千里,成为现代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教育运动和社舍运动。推究其原因,可以说自产业革命以后,……成人教育运动便因工人的提倡而萌生”。这种比较客观全面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与方法很值得学习。
现代成人教育在教育制度上的位置
游历考察欧美各国的成人教育后,雷沛鸿认为丹麦的中兴和英国民主政治的推行主要是他们实施成人教育的结果。他说,“丹麦的中兴,大半靠着成人教育的实施。谈到英国,她得成人教育的好处,却也不浅……现在英国虽则在名义上是君主立宪政体,而实在已成为民主政体了。这样变迁,确是成人教育所助成的”。因此,他非常重视成人教育,断言“一个国家有大多数民众都是文盲,都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个国家便不配做现代国家……事实上它也做不了”。另外,通过对成人教育的历史考察,雷沛鸿认识到: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是一种历史潮流,而产业革命下之工人运动和社会革命下之农人运动,是现代成人教育的原动力和中坚力量,所以“成人教育在20世纪中,行将如儿童教育在十九世纪中,对于国民生活必有重大贡献,因之,在教育制度上自然要占据一重要位置”。正是基于“现代成人教育不但是一种事业,而且是一种势力”这样的远见卓识,早在二三十年代,他就反复呼吁人们重视成人教育,并在1934年他做的《最近广西教育设施的趋势》报告中,把成人教育与幼稚教育、韧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并列。
成人教育的作用
雷沛鸿极力倡导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工作,认为“应鼓励成人教育机关的设立,随时随地,因地方的需要,使民众有求学问的机会。并且是出于自动的。能够这样做去,将来的成效,他们那种因需要而求学问的精神,确能改造传统的教育思想,而他们那种明白的意识,更能改造社会和国家”。有时,他甚至把成人教育看作是迅速改造社会,改造国家和改造个人的人生观的唯一利器,强调为着取得个人的及民族的自由,成人教育不可不竭力提倡。由于他认识到成人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成人教育具有速成、高效的特点,所以他认为“倘若工人社会要解决它自己所有问题,要发动它自己所有力量,又要创造一种恰好符合于它的理想中所有新社会秩序,它务须注意于它的会员所最需要的成人教育”。在国家民族危难之际,他更是大声疾呼“如果我们要急救目前在急转直下的中华民国,我们必须要依赖现有的青年妇女以至青年男子”,并极力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1939年规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教育年,以应抗日战争所急需要。雷沛鸿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能深刻认识到成人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其作用具有直接性和速效性,因而对改造现实社会能够发挥重大作用,非常难能可贵。虽然他把成人教育看作是迅速改造社会、国家和个人的人生观的唯一利器,似乎有成人教育救国论之嫌,但在当时人们成人教育意识淡薄的情况下,雷沛鸿对成人教育的高度重视,不仅对成人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我国抗日救国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成人教育的使命
在充分肯定成人教育作用的基础上,雷沛鸿认为努力谋现代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改造,及相助建设未来新教育和新社会秩序,就是成人教育所应担负的使命。他说:“民众教育,应于较早或较迟间造成一种强大的教育运动;随之,更进一步,以与其他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力量会台,同起作用,而造成一种进步的社会运动。前者在一方面要努力于清除教育上之偏枯、粉饰、敷衍、机械性,及不适民族需要,以至分离学问与事物的积弊;在别方面又要大众化一切教育,务使‘教育的机会均等’能实现于中华民国。后者在一方面要努力于清除社会上之剥夺、敲诈、欺侮寻常百姓的行为,以至减轻愚蠢贫穷等数千年来所未解除的人类苦痛;在别方面,又要齐民化整个社会,务求有所以传播自由平等博爱的福音于万方有众,而实现民有民享民治的社会”。同时,雷沛鸿认为改造社会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民众的社会生活。他说:“民众教育必不可离却民众生活,更进一步,它必须谋有所改善民众生活。如其不然,民众教育本身的继续存在且不可保,遑言改造全国教育及建设新社会秩序”。
雷沛鸿认为成人教育必须谋现代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改造,为新教育和新社会秩序的建立服务,以改善民众生活为主旨,成人教育必须与社会政治、经济等相结合,成人教育事业的存在及发展取决于它能否与民众发生关系。
雷沛鸿的儿童观
雷沛鸿(广西籍)是我国现代史上有深远影响的教育革新家。他的教育思想、理论及实践对今天的教育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一生致力于构造本土化的民族教育体系,大部分时间服务于大众化的国民基础教育,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与他积极的、发展的儿童观有着密切联系。
儿童观是指对儿童的看法和态度,主要涉及:儿童的地位和作用,儿童的物质和能力,影响儿童生长发展的因素等。雷沛鸿的儿童观形成于30年代中期至40年代初,散见于他关于儿童教育的文章之中,他通过对传统儿童观的批判,结合自己的实践活动及理论研究,逐步形成了人本位的儿童观。
历史上对儿童的错误认识
(一)家本位的儿童观。有些人认为儿童既属于自己儿子,其与社会无关,更与国家前途无涉,我儿之好歹,自我为之。将儿童视为私有财产的儿童观,出发点是家的利益,儿童不被看作独立的个体和社会成员受到尊重,他们成为父母的隶属物,这在中国宗法制度中一直存在,并延续至今。
(二)将儿童看作小大人。有些人对于儿童认为不识不知,每事必以成人为主,将儿童成人化,衣成人之衣,模拟成人之思想,学习成人之言行。这种忽略儿童特点的儿童观,以成人的是非标准来评价儿童的传统思想模式,影响了人们对儿童的正确教育,压抑儿童个性,严重影响了儿童身心健全发展。
(三)无知无能的儿童观。有些人则认为儿童尚幼,根本无教育之必要。又有些人认为儿童根本无力量,更谈不到抗战建国的大事,以为儿童为未来成人之预备,等到儿童长大成人报国也不迟。这是一种停留在对儿童感性的直观水平的认识,通过体验成幼差别得出的儿童观(身体、行为和知识经验方面),认为儿童是软弱无能的。忽略儿童具有巨大的学习潜力和接受教育的可能性。
以上三种错误的儿童观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原因、宗教原因及传统生育观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人们对儿童的认识不足,没有能真正了解儿童自身特点所造成的。
对儿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他认为儿童自有其社会地位,是国家的公民,是民族生存的继承者,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要求尊重儿童,提高儿童地位,唤起国民关注儿童幸福,并认为这与当时的抗战有密切关系,充分认识到儿童与国家、民族的生存息息相关。他要求根除把儿童视为私有财产的传统观念,将儿童看作国家的公民,儿童在国家中有特定的责任与力量,激发儿童的力量,使其在国家和民族解放运动中发挥作用。极力要求唤醒儿童的民族意识,培养儿童成为民族斗士的继承者和建国的未来人才。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儿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更为明确,90年代,把一切为了儿童,将对儿童发展的认识确定为国家进步与否的评价标准。说明对儿童地位的认识有了历史的飞跃,它是21世纪教育的正确导向。
对儿童特质和能力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