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有一批经过挑选而组成的敬业的教师队伍。私立学校,经费主要靠自己解决,声誉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升,因此,它的压力大,也有更多的危机感。这样,它不得不考虑任课教师的选择,以保证教学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使之得到更大的发展。私立学校,特别是一些名校,大都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除了校长由本人担任外,教员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挑选。如陈润霖就亲自选聘教师,他坚持“五不”的选聘原则,即“不用私人,不循私情,不拉关系,不管派系,不受礼物”,“用人唯才”与“用人唯贤”。对挑选出来的教师,他特别器重,以礼聘之,以诚待之。徐特立挑选教师也非常慎重。他指出教师要有良好的思想与工作作风,不能在学校搞派别活动,要专心于教学。他对有真才实学、作风朴素的人,非常尊敬,而对那些不学无术、拉帮结派的人,一律拒之门外。他指出,“校长无变更,斯计划无改易,如有所举,计必成之”;“教职各员,多以义合,凡关校务,皆愿尽力,学生功课,督责尤严”。显而易见,校长与教师的敬业和严谨持教,这是私立教育得以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国民政府与省政府所采取的鼓励政策以及一些政府官员对兴学的重视,也促使私立教育得到了发展。如国民政府兵役制度规定,在校学生可缓征兵役;政府对祠堂庙宇产业提取学捐,一些地方士绅为保住宗族祠产而兴办学校。省政府在民国元年就提倡“广兴族学”,规定各族族长、族正和族众如有阻挠办学者,予以罚金;认真办学者,予以名誉上的奖励,对于办学成绩优秀的私立学校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在民国时期,谭延闿督湘,热心教育,朱经农任教育厅长11年多,他对湖南教育事业的建树,包括对私立教育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都是有史为证的。
第四,与湖湘文化的长期熏染以及受新文化运动的深刻影响分不开。源远流长的湖湘文化,其基本精神是:忧国忧民、爱国爱乡、济世安邦、讲究实际,革故鼎新、乐于奋斗、坚忍不拔、敢为天下先等。在湖南私立学校的创办人尤其是一些私立名校的创办人身上,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体现得非常充分的。徐特立、朱剑凡、胡元倓等人毁家兴学,无不受到当时“教育救国”思想的影响。他们兴学,就是要为国育才,以兴学救国。为了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他们千方百计筹经费,选教师,大胆改革,费尽心血,吃尽千般苦,但从不后悔,这些都可以说是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或者说是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在其兴学过程中的一种学术传承。
再者,湖南的私立学校办得最富生气之时,那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勃兴之际。私立学校的创办者,特别是一些名校的创办人,大多从海外留学归来,他们带来了西方的办学新理念、新方法,并且乐于在教学活动中加以贯彻。在学校初创时,又受到新文化运动的深刻影响,因而他们的办学热情更加高涨,教学改革新风蔚然而兴。可见,湖湘文化的熏陶,新文化运动的推动,这也是私立学校兴盛的一个原因。
近代国人自立私立中学
近代意义的私立学校始于清末,贯穿民国年间,解放后才与公立学校合并。根据创办者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类。
教会办的私立学校
近代意义上的私立学校最早由教会创办,起源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成为外国传教士宣传宗教的最为有力的手段。早期教会学校以初、中等教育为主,以宗教教育为主要目的。传教士往往利用提供食宿、衣服等生活条件,召集贫苦人家的孩子或流浪儿进行教育。课程以传播福音为主,辅以极少数简单的读写算知识,如1844年,美国长老会在宁波开设崇信义塾;1864年狄考文、朱丽娅在山东创办蒙养学堂;即便是后来组成燕京大学的潞河书院、汇文大学,在19世纪创办时都是小规模的小学。
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国门打开,中国人逐渐认识到自然科技知识和外语人才的重要性。1887年清政府颁布法令,规定在科举考试中添设算学科,教会开始设立中、高等院校。如1879年上海,梵王渡英语专科学校(圣约翰大学前身),1889年的汇文书院和1881年上海所设的中西书院等。
20世纪初,科举制废除,新教育制度颁布实施,教会学校形成与中国新式学堂相竞争的局面。传教士投入热情很高,日趋集中高等教育,许多原有中学升为高校,如1911年南京汇文书院和宏育书院合并而成南京金陵大学,1915年设金陵女子学院;1910年建校的武昌大学;1902年几所教会大学(潍县文学院、青州文学院、济南医学院)组成的山东基督教大学,1915年改名为齐鲁大学;在华北协和大学和北京汇文大学基础上建立的燕京大学,都很有名。
20世纪20年代,特别是非基督教运动和收回教育权运动之后,教会学校开始受到中国政府的控制。学校强烈的宗教色彩日益淡化,招生对象也由教徒转向富家子弟和知识分子阶层,课程设置日益系统化、科学化,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水平与国外大学逐渐接近。
教会学校学制上不同于国家正规的教育体系,管理上不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控制,经费主要来源是传教士所在国的教会和董事会,还有部分属于私人财团的捐助,后来学校另一项来源是学费。教会学校逐渐成为独立于我国正规学校系统之外的一支私立教育系统。
国立新式学堂
为了改造早已僵死的传统教育,培养具有御侮图强的近代新式人才,国人中有识之士,先后仿照教会学校,设立具有新教育意义的新式学堂。如1878年张焕伦于上海设立正蒙书院,1904年留日学生创中国公学,1906年邵章、孙智敏创杭州女塾,1907年创立的南开女校等,成为近代中国最早的新教育机构。
近现代我国自办私立学校发展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清末初建时期
1903年,清廷颁布《秦定学堂章程》。我国近代第一个新教育制度产生,为私人创办新式学堂创造了良好条件。科举制被废除,各地传统绅士、秀才、童生、富商纷纷设立学堂,以初等教育发展最快,其中以1878年正蒙书院为最早。高等学校仅有1904年创办的中国公学和1905年创办的为数不多的政法学堂。
(二)1912年至1926年盲目发展期
1912年民国建立,新教育获得较快发展。1917年以后,全国陷入长达十年的军阀混战时期,国办教育受损,但正值一战前后,帝国主义无暇东顾,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迅猛,为私立学校发展创造了一个繁荣期。
民国初年,私人办学以大学和政法学堂居多。当时公立大学仅有清末建立的北京大学、直隶北洋大学、山西大学3所,私立大学则有朝阳大学、明德大学、北京中华大学、北京中国公学大学部、武昌中华大学、吴淞中国公学、江苏大同书院等7所。此外未立案尚有1917年的复旦大学、1919年成立的南开大学、1912年创办的厦门大学。而且,民初私立专科以上的学校占整个私立高等教育的75%以上。1922年新学制制定,公办高等教育才超过私立大学教育。
(三)1928年至1937年稳定发展时期1925年国民政府成立,中国结束长达十几年军阀混战局面,出现少有的稳定形势。1927年4月,国民政府颁布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开始整顿教育,遏制了1922年以来专科高校盲目发展、质量欠佳状况,私立高校在学校数、学生数、教职员数、学生占经费数等诸方面均有明显提高。
中、初等私立学校也得到相当发展,私立中学最多时达1200所(1936年),学生也高达274801人,占学校总数的36.7%、学生总数的43.8%。
(四)1937年至1949年衰落时期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私立学校受战争破坏惨重,如私立中学由1936年的1200所锐减到1938年的618所。高校财产损失惨重,学生、教师也大量散失,达到无法统计的程度。
抗战结束后,私立学校由于受损过于严重,加上经济凋弊,一时难以恢复元气。国民党政府开始将残存私立高校国有化,以期给予经济上扶持。1946年后,南开、厦大、复旦、北京中法大学、焦作工学院因财政问题被迫改为国立。由于政局动荡,私校已很难恢复到1936年水平。
新中国建立初期,私立学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维持。1951年至1952年,我国实施院系调整,私立高校在1952年底全部改为国立、私立中小学也全部改为公立,教会学校全部收归国有。至此,在中国维持近一个世纪的近现代私立学校存在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