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在汉语语法学上的突出贡献,已为人们所熟知,比如首创“图解法”、建立“句本位”学说(“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提出“特别介词”的概念(“把”、“将”、“对于”、“连”、“并”之类的“提宾介词”)等等。他的早期汉语语音、语法专著有《国语学讲义》、《新著国语学概说》、《新著国语文法》、《比较文法》等,在汉语研究史上具有重要影响。黎氏作为一个毕生致力于语文革新运动的卓越的语言学家,对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改革,也作出过重要的贡献。
教材改革
黎锦熙在语文教学领域里的探索、耕耘,首先体现在教材方面。早在五四运动以前,他就以封建文化的叛逆者的姿态在语文教科书的编纂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他在湖南省立编译局从事小学教科书编辑工作时,就把著名古典小说《西游记》的某些回目选作教材,在当时的教育界引起过巨大的震动。
1914年,黎锦熙任教于湖南长沙第一师范,与杨怀中、徐特立诸友人创办宏文图书编译社,除了积极译介欧美新著外,还尝试着用白话文编写教科书,并在书中特意编进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短文作为语文教材。这在清末民初新旧思潮激烈冲突的时代条件下,无疑是具有创新开拓意义的行动。当时,黎锦熙还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但他认为,教材的优劣关系教育的成败,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他在《论教育之根本问题》中说:“我国教育久无效果,原因虽多,而总原因实为教材不适宜……而其中又以国文一科为最,犹以初等小学所授之国文为最。”他另在《国语教育上应当解决的问题》一文中以形象而幽默的言词指出,以前女子用布来“缠足”,我们可怜她伤害了天然的体肤,不得不设法解救她;现在儿童用文言文来“缠脑”,我们可怜他伤害了天然的灵性,所以也要设法解救他。正是基于这种大胆改革的思想,黎锦熙在他幽雅的住所内,伴着清朗的月光熬过不计其数的不眠之夜,将难以计数的新教材和语文教育学专著源源不断地从这里传播到全国乃至海外,如同一股股清醇的甘泉,浇灌着一块块园地,滋润着一株株花朵,培育着一棵棵蓊郁的参天大树。
1912年之后不久,新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对这位湖南青年的才学和胆识大为赞赏,特聘黎锦熙任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纂员。在任期间,黎锦熙参加了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国语研究会,积极提倡“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并与国语研究会成员一起,呼吁教育当局下令把学校的国文科改名为国语科,为此还同林纾、胡玉缙等顽固守旧派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论辩。可见,在语文教育革新运动的最初年代,对于教科书的编写,无论在思想内容方面,还是在语文形式方面,黎锦熙都曾以自己的慧眼和才智提出过新人耳目的创见,进行过意义深远的探索。
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为了给中学语文教材改革提供一种详实可靠的历史性资料,黎锦熙又与王恩华合作,编制了《中等学校国文选本书目提要》,收集自1908年至1937年这30年间全国六十余种课本,一一作了提纲挈领的介绍。这本资料,对于当时中学语文教科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对于后世语文教材史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教法改革
在1912年之初,当教材中还充斥着陈腐的封建的内容,课文还全是佶屈聱牙的文言文的时候,语文教育革新运动的主要矛头所向当然应该是教材问题。有了教材的新生才可能有教法的新生,教材教法的新生才能促使整个语文教学的改造。所以,到了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1923年新学制中小学各科课程标准颁布以后,黎锦熙的注意力就开始从教材的改革转向教法的改革。
在黎锦熙看来,当时新式的语文教科书,在坊间已经纷纷出版,尽管良莠不齐,优劣殊异,但毕竟品类众多,教者不妨凭经验择善而用,而在选定课本之后,教学效果的好坏相当程度上就取决于教学的方法了。1920年以后,黎锦熙先后发表了《中等学校的国文科要根本改造》(《国语月刊》1卷2期)、《国语的作文教学法》(《教育杂志》16卷1期)和专著《新著国语教学法》(1924年,商务版)等论著,就语文教学的方法提出了自己的革新主张。1947年,《国文月刊》组织关于中学语文教学问题的讨论,黎锦熙连续发表了他设计的两个教学改革方案,一是《中等学校国文讲读教学改革案述要》(见该刊第51期),一是《各级学校作文教学改革案》(见该刊第52期),用“方案”的形式全面地表述了他历来对语文教学方法改革的一系列见解。这两份材料,应该是研究黎锦熙语文教育思想的重要资料。从中,我们不但可以看到黎锦熙一贯坚持的那种力主改革的创新精神,更可以窥见一个卓越的语言学家对于语文教学的某些独特的构想。
合理的程序
黎锦熙讲读教学改革案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教学必须有合理的程序。
黎锦熙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教学法》中,曾把讲读教学程序设计为三段六步,即:第一阶段:理解——预习、整理;第二阶段:练习——比较、应用;第三阶段:发展——创作、活用。
在1947年发表的《述要》中,黎锦熙把上述的三段六步进一步合并为四段,即把“整理”单独列为一段,形成一预习、二整理、三练习、四发展的讲读教学程序。以自动主义为出发点,设计阅读教学的科学程序,在我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黎锦熙当为先驱者之一。
黎锦熙讲读教学改革案的又一个重要思想是要求严格地区分白话文和文言文的不同教法。他在《述要》的导语中尖锐地指出,历来语言教学的成绩不佳,其症结就在教学讲读时,不知道把白话文的教材与文言文的教材分别处理,而只知道笼统地用一种大概相同的教法。因此,他的改革方案就在全力探索这两种不同语体的文章的不同教法。
早年,浙江一师的沈仲九等人曾经对白话文的教法进行过革新尝试。不过,黎锦熙的见解又有其独到之处。黎锦熙认为,语文是所谓口耳之学,学语文不能不讲究诵读。所以,他的改革案中,特别重视各类文章的诵读。黎锦熙对于“读”曾提出过三种要求,或者说是三种境界:第一种叫做“疏解的读法”,即指预习阶段的读,旨在初步读懂文章,领会文章中某些句段的含义和情味,要求达到流利;第二种叫做“论理的读法”,指整理阶段的读,旨在词语、句读间的逻辑停顿和逻辑重音,恰当地表达出声音和意义的结合;第三种叫做“审美的读法”,旨在读出文学的意味和情趣,要求达到铿锵悦耳,声情并茂。这三种读法,无论是教白话文,还是教文言文,都需要逐步培养并切实掌握。但鉴于白话和文言同人们日常口语的距离有近有远,所以在具体处理的方法上应有严格的区别。
黎锦熙改革案首先用“两纲四目”来概括他全部主张的要点:一纲:白话文须与语言训练相联系。
一目:先需“耳治”(初讲时,学生不可看本文);二目:注重“朗读”(须用美的说话式,并随时矫正字音、语调和语气)。
二纲:文言文须与外国语同比例。
三目:必须“背诵”(预习时,即宜熟读;已读者,分期背默);四目:彻底“翻译”(逐字逐句,译成白话,确依文法,勿稍含糊)。
在黎锦熙看来,白话文接近口语,读出来的句子同平常人们说出来的话几乎一致,学生看得懂也念得顺;只是课文中所用的口语是加过工的,是美化、净化了的,所以学生需要学习,而这种学习必须与语言训练相联系,在听和说上下功夫,使课文中那些美化、净化了的口语逐步影响学生习用的原始状态的口语,这才算是真正发挥了白话文教材的作用。文言文就不同,许多实词古今意义差别很大,不少虚词的语法功能也往往同现代语不一样,由此而构成的一些文言句式也就具有不同于现代语的特点,让使用现代语的学生去研读那些日常生活中不说也不用的古代语,就势必要采用中国人学习外国语的某些方法,要更多地在记诵和翻译上下功夫。
在处理白话文教材的读法时,黎锦熙提出了“三绝对”的要求。在预习以后,进入“整理”阶段。这一阶段的第一项工作是学生作“预习报告”。就白话文来说,主要是“报告全篇大意及分段要点”。一个学生在报告(即复述),其余的学生一概用耳细听,这时“绝对不可对看本文”。这是一个“绝对”。第二项是教员“范读课文”,范读时必兼“表演”风味,这时学生仍然只用耳听,目视教员,“绝对不可对看本文”。这是第二个“绝对”。第三项是学生“齐读课文”,所谓“齐读”就是跟着教员循声诵读一遍,教员怎么读学生就跟着怎么读,这时仍“绝对不可对看本文”。以上三步,是学生对白话文教材的初步接触,基本上处于感知阶段,黎锦熙认为这时最忌离开语音、语调所反映的意义和情味而专以“目治”;相反,必须强调“耳治”,重在听,所以“绝对不可对看本文”。黎锦熙恳切地说:“是名‘三绝对’,即纯以‘耳’治,乃本改革案的精要处,请特予注意!若不如此,此三项教学手续即完全失去效力。”其重视程度于此可见。这个“三绝对”,其奥秘在哪里?试行之后实效怎样?黎锦熙自己固然未作充分阐发,也未列出证实的数据;当时和后来的语文教育界似乎也未能给予必要的理论说明和进行必要的实践试验。不过,从语言训练的角度看,教白话文强调听和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教文言文就不同。黎锦熙特别强调要熟读成诵,而无论是听读或自读,都必须“对看本文”,认真揣摩如何断句,如何处理音节的轻重疾徐,如何表达出文章所蕴含的思想和感情,进而达到字字句句“如出己之口”的境界。总之,黎锦熙的基本观点是:“白话文以‘耳’治始,以‘目’治终,其成绩之表现则全在‘口’,‘口’自与‘手’相应,而白话文之写作进步矣。文言则始终以‘目’治为主,口治之极,自能影响‘目’与‘心’,若一霎时之‘眼到’与偶然间之‘心到’,而‘口’则长期不到,如今学生之听讲文言文者,则其效果必等于零无疑也。”
图解法
黎锦熙讲读教学改革案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是重视讲读中的图解法,后世的板书设计当以黎锦熙的倡导为嚆矢。谁都知道,图解法是黎锦熙借以解析语言现象的一种创造。在语文教学中,他也主张用图解法来解剖课文的句法和章法,以清眉目。不过,在白话文和文言文的教学中,图解法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也有明显的区别。
黎锦熙改革案是把“图解”列为“练习阶段”的一项主要工作的。所谓“图解”,在形式方面,主要是指“篇章词句之文法总图解”;在内容方面,主要是列出“全篇主旨及每段大意之标题”(相当于现在习用的内容提纲)。对于白话文,黎锦熙主张应以内容的分段标题为主,至于形式方面则重在篇章结构的图示,个别繁复的难句可以作文法的图解,其余一概从略。这样做,目的主要是理清文脉,以便确切地掌握文章的内容。对于文言文,则正好相反,主张应以形式方面的词句分析及篇章组织之总图解为主,至于全文主旨及分段标题只需列出,不必作过细的深究。这样做,主要目的是求得对文言文章法特别是句法的精确把握,以加深对古今语异同的理解,便于进行“彻底的翻译”。黎锦熙所谓“彻底的翻译”,就是指严格按照词位和句式的图解来进行翻译。他说:“若无总图解,而但以对译为作文题,则非‘彻底’研究,而不属于讲读范围内之‘练习’工作矣。”文言文教学“须与外国语同比例”,这就是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