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周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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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周老二的婚事:自由恋爱 (1)

杨阿三,单相思的初恋

周家老爷子也真是的,坐牢就一个人好好坐呗,还非拉一两个垫背的陪他一块儿。开始的时候,是姨太太潘大凤和小儿子周伯升在杭州陪侍他。后来,周伯升到南京水师学堂读书去了,他要重新找一个人顶伯升的缺,就点名点将点到了二孙子周作人。

周作人被爷爷相中是有道理的。当时,他们家可以作为候补的只能是他们三兄弟(老四椿寿还只是个穿开档裤的孩子)。父亲刚死,大哥自然要在家里顶门立户帮衬母亲,不能走;三弟建人自小体弱多病,又年幼帮不了什么忙,去不了。这就只剩下作人了。

周伯升被召唤去杭州的时候,鲁瑞一点儿都没舍不得,伯升是老爷的儿子嘛,儿子伺候老子,还不是应该的——尽管伯升当时也只是个孩子。但是,当周作人应召入杭时,鲁瑞十分不情愿,心疼儿子呗,儿子才刚12岁,他自己还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孩子,怎么能去伺候别人?

其实说起来,也不是什么伺候,只是陪伴而已,隔三差五去监狱探视一下,送点儿吃的穿的用的和书籍,跟老爷子说说话拉拉家常,让他教训几句外带辅导功课。有亲人在身边,老爷子的日子不是好过些么?至少不寂寞。这些,明白人鲁瑞都明白。既然明白,那就放人吧。鲁瑞让鲁迅给周福清写信,说,就要过年了,好歹让櫆寿过了年再走吧。周福清很快回了信,很有人情味儿地说,无不可,就过了年吧。

过了年,13岁的周作人由周家的佣人阮标陪着去了杭州,和潘姨太一起住在花牌楼。那段日子,灰暗阴郁又沉重。

周作人在杭州的生活是这样的:平日里,他大多数时间独坐在屋里读书用功——翰林出身的周福清即便坐牢也不放松子孙的学业。书看得太多,他的眼睛近视了。一个星期里总有一两天在花牌楼是找不到他的,因为他不是在祖父服刑的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素衣出门去,踽踽欲何之。行过银元局,乃至司狱司。狱吏各相识,出入无言词。径至祖父室,起居呈文诗。”这是他很多年后回想当年写的杂诗。

花牌楼和监狱之间的小路上,一个孤独的少年来来回回。

监狱是什么地方?是监狱哎。一个纯净少年不得不常去阴森的监狱,这让他的生活也变得阴暗起来。

跟潘姨太相处得不太融洽,也让周作人心情灰暗。也不奇怪,潘姨太是什么人,爷爷的妾,跟他周櫆寿有什么关系。敬你,叫你一声潘庶祖母;贬你,叫你一声小潘贱人。说起来,周伯升是她的继子,他俩还疙疙瘩瘩的呢,何况周作人只是一个“继孙”。小潘哪会把他放在眼里。

你若问周作人那段期间最难过的是什么,他准会回答一个字,饿!倒也不是潘姨太故意不让他吃饱饭,恰恰相反,饭是管够的,但他就是饿。找找原因吧。绍兴的习惯是早中晚三顿都煮米饭,干的。杭州人早晨习惯吃泡饭(相当于稀饭),周作人正长身体,吃稀饭哪能管得住,几碗稀的下肚,几泡尿一撒,完了,又饥肠漉漉了。

当然了,中午晚上他也能吃到干饭,况且下午还有点心(一条糕干),但他就是觉得饿,难以抑制的饿。实在饥饿难耐,就他和潘姨太的关系,他也不可能像在家里老妈身边那样撒娇讨要,他只能自食其力,偷。别误会,他不是去偷别人家的东西,而是偷自家的冷饭。

冷饭放在哪儿?放在竹篮里。竹篮放在哪儿?在厨房里挂着。

小孩子傻,自以为偷得人不知鬼不觉,却不知早就被潘姨太发现了。潘姨太还算仁慈,没有当场捉贼来个人赃并获,而是在一天吃饭时,故意话中有话地对负责做饭的宋妈说,哎,你说奇怪不奇怪,竹篮挂在半空中,里面的饭怎么会无怨无故地少了呢?宋妈无言以对。潘姨太又说,是猫偷吃了吧,可猫怎么能够得着呢?

周作人的心砰砰跳,不是慌的,是气的。要怪就怪,要骂就骂,何必这样阴阳怪气的呢。明知道是我偷的,还非扯来一个猫。装什么模作什么样!不就是几口冷饭嘛,我又不是吃你的,我吃我们周家的。你又不劳动不挣银子。这饭,这冷饭是你除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得来的吗?不是。你别以为旁敲侧击就可以吓倒我威胁我。往后我饿了,还偷。不,不是偷,是拿。拿!

这是一个无处倾诉的孤独孩子激情飞扬的心理活动。

宋妈是个好佣人,一个好人,比潘庶祖母好。她看他小小年纪不得不承受着祖父坐牢父亲病亡带来的痛苦,也不得不承受着离开母亲怀抱的悲凉,所以很可怜他,疼爱他。她可怜疼爱的方法是常给他做她家乡的小吃“六谷糊”(简称玉米粥)。这乡下人饭桌上常见的粗食后来成了文人周作人很重要的美食之一。

不能忘却的不是玉米加水而成的玉米粥,是那一份恩情的温暖。

扯了半天,单相思呢,他的初恋呢?灰暗生活中的单相思,阴郁生活中的初恋,是照耀在他头顶上的一抹亮光。

很多时候,周作人是百无聊赖的。无聊的他打发无聊的办法是站在自家的窗前东张西望。前窗没什么看头,只有一个狭长的空院子而已;后窗有看头。一看头,不远处有一座山,当地人叫它“狗儿山”。像狗的山?周作人嗤之以鼻。那也叫山?不过一个坟包样的小土包而已。二看头,东边住着的几户人家。

一户人家男人姓石女人姓余,石男人开羊肉店,余女人是全职太太。都是绍兴人,余女人和潘姨太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她们叽叽喳喳地谈,谈的内容顺风灌进了周作人的耳朵。原来,余女人先是被自家老母卖了,卖到了乡下给人当老婆。婆家因为她娘家要走了太多的彩礼,所以左瞧右瞧她不顺眼。为了挽回钱财,婆家又把她卖了,卖给了石男人。

这里有一个知识点:像余女人这样成过两次亲、前夫还活着的女人,民间叫“活切头”,在后夫家是毫无地位可言的。

周作人很想对余女人说,我以无限诚恳的心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看出来了吧,周作人对处于悲惨境地的女人天生抱有悲悯之情。后来,妇女问题一直是他的研究课题。关于这方面的论文,他写了很多。

还有一户人家男人姓姚女人不知道姓什么,潘姨太叫她姚太太,周作人也跟着叫她姚太太。在周作人看来,姚太太比羊肉店的石太太和善。但是,潘姨太就是跟姚太太不对路子。起先,两人还能在一起咬咬耳朵,后来见了面勉强打个招呼,再后来,互相不理睬,装作不认识。

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两家的大人打破了头,两家的孩子却好得一个头。姚太太和潘姨太形同陌路,姚太太的干女儿杨阿三不管三七二十几,依旧三天两头往潘家跑。为什么?潘家有个帅小伙儿周作人呗。

干吗要叫阿三呢,一个花样女孩,这名字多难听。周作人暗自可惜。他判断这一定不是她的本名,或许只是因为她在家中排行老三,街坊四邻就阿三阿三地随便叫吧。也有人文艺一点儿的,叫她一声三姑娘。

阿三每次来都先到楼上跟潘姨太打个招呼——有礼貌,然后回到楼下书房静静地站在书桌前看周作人写字帖——懂规矩。她的怀里总是抱着一只叫“三花”的猫。写着字帖的周作人明显感受到身旁从阿三身上散发出来的清新体香,以及从三花身上散发出来的腥臊味儿。他的心颤颤的。

他们很少说话交谈,甚至很少直视对方,以至于周作人常常记不住阿三的长相——他近视,视物总是模糊的。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他总觉得她高高在上而且身披霞光,所以,她的世俗的面貌被她的神圣的光辉所遮盖了。她长得好不好看呢?他很下功夫地想。

想起来了!黑眼睛(废话,中国人当然眼睛是黑的),尖面庞(说明比较瘦),小身材(十四五岁,恐怕还没发育完全呢),尖尖的小脚(裹足的吧)。这就是三姑娘的长相。不算好看,也不能说难看,只能说,一般般,很普通。

可就是这样的女孩儿让他有了心跳的感觉。当她又来看他写字的时候,他不自觉地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没有的努力去写”(他自己这么老实交代),而且他从心底升腾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欢欣和喜悦。

好耶,你恋爱了!

是吗,我恋爱了吗?我只是感觉到淡淡的一种爱慕。

这是周作人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儿性的觉醒。

这样的觉醒也唤起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强烈的保护欲和责任感。

有一天晚上,饭桌上,潘姨太突然提到了阿三姑娘。周作人心里一咯噔。只听潘姨太有些不屑地说:“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货,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的。”

“婊子”是什么?周作人不明白。“做婊子”又是干什么的?周作人也不明白。凡事都架不住分析啊。他这样分析:首先潘姨太把阿三定义为“不是好货”,只有不是好货的人才去做婊子,所以,婊子不是好货,做婊子一定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他抓住了一个词,流落。既然如此,那么,阿三将来即便真的去做了不是好货的婊子,那也是流落的,是迫不得已的。

明白了,都明白了。明白了的周作人暗下决心,阿三如果将来真的流落了,去做婊子了,我必定去把她救出来。

幼稚吧?幼稚得壮志凌云。

“恋”了大半年,绍兴家里来信,说,母亲病了,让他赶紧回家。他去监狱禀告。周福清说,那你就回去吧。他就离开杭州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