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党务通:党委、支部建设与实务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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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十六大以来重要的理论观点(21)

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国防科技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是促进军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实现以军带民、以民促军的必由之路。要加强军民统筹,建立和完善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在确保武器装备供给的同时,大力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及产业发展,推动先进成熟的军工技术进入民用领域,实现产业化,带动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资源优势,积极吸纳民用工业的先进技术,推动民用高科技向军用转移,把武器装备建设植根于国民经济基础之上。通过加强军用民用技术的双向互转以及军民产业的互动合作,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也是优化国防科技工业结构、促进国防工业发展的关键。科技自主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是发展军工先进生产力的根本途径。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武器装备追求独特和领先的属性以及战略性产业竞争的特征,决定了国防科技发展必然是一个高强度、持续的自主创新过程。历史和现实经验均表明,最先进的武器是买不来的,军工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国防科技工业的创新能力也是买不来的。必须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摆到全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发展的基点放到自主创新上,这是国防科技工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三)增强国防动员能力

随着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对国防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战争形态,国防动员系统必须加速转型,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全方位组织动员能力。

国防动员主要功能是战时全力调动社会资源来保障战争需要。从目前来看,国防动员现行体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协调不够得力,动员综合效能不够高;国防动员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国防动员系统自动化指挥效率不高。为全面适应信息化战争需要,国防动员体制还需进一步加大转型创新力度。

国防动员转型应尽快实现“三化”目标。进一步增强国防动员系统功能化,国防动员最终是为实战服务的,只有把国防动员系统投放到战场环境或演练行动中去,才能检验建设成效。进一步增强军地双方动员职责关系协调化,国防动员是把游离分散的社会化资源转化为战争可使用的现实力量,没有军地双方的一体化配合,动员活动就无法进行。尽快把国防动员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生产的动员、民用陆海空运载交通工具和物资的征用,光靠行政手段已难以奏效,必须借助法律手段强制性征用,切实增强全社会人员依法动员的观念。通过依法动员和征用,确保战时迅速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战争、保障战争。

“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必须要深化国防动员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坚持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的要求,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结构合理、反应迅速、权威高效的现代国防动员体系。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质量建设,抓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等建设,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平战转换、快速动员、持续保障和综合防护能力。加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国防设施。

当前,重点是根据未来战争需要和本国实际,对国防动员体制进行调整改革。首先,要提高国防动员机构的军民兼容性。其次,要合理编配军地人员。只有军地双方在动员工作中互相兼容、共同配合,借助信息技术,加强军地互联互通,才能把各项动员任务落到实处。强化政府在国防动员中的主导地位。要及时落实国防动员准备方案,加强各动员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教育和培养动员工作人才队伍,不断积蓄战争潜力,加强国防动员综合演练,借助现代化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加快提升动员组织能力。强化国防动员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要搞好国防动员信息化基础建设;另一方面,要强化国防动员信息共享机制。

二十三、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是我们党在深刻认识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指导方针。“十一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要面临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这一新战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一)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但从外贸增长方式上看,我国要成长为贸易强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国外贸规模虽然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但人均只有880美元。从出口商品结构上看,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虽然已经超过90%,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仅占28%,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一般都超过40%;从贸易方式上看,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是加工贸易,并且集中于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这表明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我国还处于较低层次,我们是数量的强国,却是结构的弱国。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缺乏核心技术,品牌的附加值偏低,我国是商品的大国,却是品牌的小国。我国外贸虽已跃居世界第3位,而服务贸易却居世界第9位,货物贸易强、服务贸易弱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

“十一五”时期,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要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重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增强国内配套能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完善公平贸易政策,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推动区域和双边经济合作,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我国今后将更加重视贸易发展的代价问题,在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因素。继续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出口,鼓励高新技术产品的外贸活动,在产品的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用工标准、环保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对企业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此外,要更加注重结构的调整和质量效益的提高,通过外贸结构调整促进贸易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要把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结合起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国家还将大力推进品牌战略,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我国产品的非价格竞争优势。要搞好营销方式的创新,形成自己的出口营销网络,为我国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在扩大对外贸易中的积极作用。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还要发挥好进口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作用,通过优化进口结构,促进国内产业升级,为调整出口结构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调整我国贸易政策的同时,也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投融资政策的配套与支持。只有这样,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利用了较大数量的外商直接投资。到2004年底,利用外资额排在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和全球第二位。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球总额的9、9%。实践表明,利用外资从多方面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我们要长期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

但是,在有些方面,我们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第一,外资仍然集中在制造业领域,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额中,投向制造业的比重超过70%,服务业吸引外资的比重较低。第二,外资集中在中低档加工制造环节,有些产品技术含量低,加工程度不深,研发特别是原创性的研发投入较少。第三,外资仍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中西部创新提高的投入能力不断加强。

有竞争力的开发区要发挥集聚效应。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要逐步从生产制造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

(三)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大量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我国经济增长、体制改革、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仅仅依靠“引进来”是不够的,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要求“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我国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之一是我们对外投资能力较差和缺少能“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跨国企业。没有较大数额的对外投资,没有一批有能力进行跨国生产和经营的大企业,我们就不能全方位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我们的企业就不能在全球范围内更合理地配置资源,我们的产品就不能在全球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力,我们也无法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主动参与并影响国际分工格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利益。

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有利于补充我们需要的资源,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外科技资源,有利于带动出口,有利于培育我们的跨国公司和发展我们自己的世界名牌产品。

“十一五”时期,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要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推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