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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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薪酬管理制度(10)

上市公司的获奖人与其他股东一样,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增配股方案,享有增配股股权。获奖人需要配股,最迟应在配股有效期截止前24小时,以书面通知控股公司财务部并缴交配股款项。增配股手续由控股公司统一办理,财务部负责收款、调整账册和期权登记卡,研究室负责与证券机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派送的股份按奖励期权处置。个人出资获得的配股,由个人自行决定上市出售与否,若需要出售,其程序为:

方案一:

1.获奖人以书面形式送达人事部,确定交易日和拟出售的股数,同时递交期权登记卡。交易日应不早于通知送达日的后一天。

2.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核实,通知研究室。

3.研究室按通知进行上市交易。交易成功,则由财务部转交实际所得款项;交易不成功,则由人事部转告当事人。若控股公司领导认为必要,可由财务部按获奖人所确定交易日的该股票的开盘、收盘、最高、最低四个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先行给付,而不论交易成功与否。

4.财务部调整账册及期权登记卡。

方案二:

1.获奖人自行确定交易日并以该交易日上午开市半小时前为基准时点,至少提前24小时以书面通知控股公司人事部,确定拟出售的股数,同时递交期权登记卡。

2.控股公司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核审后,按获奖人确定的交易日该公司股票的开盘、收盘、最高、最低四个价格的算术平均数结算。

3.人事部通知获奖人至财务部领款并由财务部调整期权登记卡及账册记录。

六、奖励期权的兑现

1.部分兑现。当获奖人的期权奖励净额超过5万元(或期权股数超过5000股)时可以申请兑现超过5万元(或5000股)以上部分的20%,其程序为:

首先,上市公司的获奖人自行确定交易日并以该交易日上午市开市半小时前为基准时点,至少提前24小时以书面通知控股公司人事部,确定拟出售的股数,同时递交期权登记卡:非上市公司的获奖人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兑现金额,连同期权登记卡交控股公司人事部。一般每人每年申请兑现一次。

其次,控股公司人事部在受理申请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财务部审核,提出建议报送控股公司领导审批。

再次,控股公司领导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批准兑现的,由财务部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款项。其中:是上市公司的,按批准兑现的股数和获奖人确定的交易日(若遇证交所停市或该上市公司停牌,则顺延至上述情况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按该公司股票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等四个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予以结算支付,若需要进行上市流通实际操作的,则由研究室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由财务部转交所得款项。不是上市公司的,按批准兑现的金额,予以支付。

最后,调整账册和期权登记卡。

2.全部兑现。当获奖人因到年龄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者经组织批准调动或离开该公司,可申请兑现记存的奖励期权的全部余额,其程序如下:

第一,获奖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期权登记卡交人事部。

第二,人事部在受理申请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财务部审核并由人事部通知审计室进行审计。

第三,人事部会同财务部依据审计室出具的审计结论,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通报批准兑现数,若有扣除的,还要说明扣除原因。财务部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现金。其中:上市公司按批准兑现的股数和公司领导批准日的次日(若遇证交所停市或该上市公司停牌,则顺延至上述情况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等四个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予以结算支付,若需要进行上市流通实际操作的,则由研究室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由财务部转交所有款项:或者经获奖人要求,在领导批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由研究室按批准兑现的股数和证券交易程序,以当事人名义购入该公司股票并记入当事人的股东账户。非上市公司的获奖人按批准的兑现金额,予以支付。

第五,财务部调整账册,收回期权登记卡。

七、兑现程序

当发生财产继承情况时,获奖人记存的奖励期权余额可以由获奖人的合法继承人按国家法律规定继承。若无合法继承人,则该奖励期权归控股公司。兑现程序为:

1.继承申请人向控股公司人事部递交申请书及证明具有继承权的法律文件、证书。

2.人事部会同监察室核实确认,必要时应公证。

3.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核实被继承人的奖励期权的余额并通知审计室进行审计。

4.人事部会同财务部依据审计室出具的审计结论,提出建议报控股公司领导审批。

5.公司领导批准后,人事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可以兑现的期权金额。财务部在10个工作日内,按公司领导批准的额度,向申请人支付款项。有关税收按国家规定执行。

6.财务部调整账册及注销期权登记卡。

八、奖励期权的扣减

1.人事部按控股公司党委、董事会审定的期权扣减名单及额度,以书面通知财务部及被扣减期权的当事人。

2.财务部调整账册和期权登记卡。

3.当事人对扣减期权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扣减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提出申述,说明理由。人事部在受理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提出申述,说明理由。人事部在受理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述理由进行核实并向控股公司的主要领导汇报。控股公司的主要领导审议决定是否变更,由人事部通知当事人。有变更的,人事部再书面通知财务部做相应更正。

九、个人出资配股兑现

获奖人本人要求调离、辞职、退职或擅自离职的,除了个人出资的配股外,其他奖励期权自行丧失。

个人出资的配股兑现,当事人应在离开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期权登记卡交控股公司人事部,人事部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会同财务部审核并报告控股公司领导同意后,由财务部按该配股的个人出资数计算自配股款交款日起至离开日止的银行同期利息,返还当事人,其所持的该配股就此结清。

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日期内向人事部送交期权登记卡,则由人事部、财务部按上款所述方法结清待领。当事人所持配股就此结清。

十、本办法由控股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公司兼职人员薪金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一、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二、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三、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四、兼职人员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五、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基准内薪金

六、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问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基准外薪金

七、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八、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需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其他薪金

九、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十、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奖金

十一、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十二、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薪金调升

十三、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附则

十四、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提薪管理办法范本

总则

一、提薪原则上一年一次,以4月1日作为提薪日。但是,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进行临时提薪。

二、提薪可分为按身份提薪、按技能提薪、按工龄提薪三类。

三、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伤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到两个月以上。

3.在上一年度中受到处罚。

4.正在提出退职申请。

5.年满60岁。

但是,关于第2、3两点,不影响技能提薪和工龄提薪。

四、公司经理每年任命提薪考查委员会。

五、考查委员会必须注意下面各点,进行公正、准确的考查核定:

1.在进行考查时,要撇开自身的利害得失、人情关系,公正、冷静地进行判断确认。

2.对每个人的考查,都需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或轻信他人的谣言中伤,做出公正的判断。

3.考查的结果对被考查对象将来的前途以及当前的工作成绩和情绪都有很大影响,因此要求慎重地实行考查工作。

按身份提薪

六、按身份提薪,是以员工的学历、年龄、经验、工龄以及过去的地位为基础,按一定的公式,自动地进行。

七、根据上一条确定的原则,员工身份提薪的计算公式为:学历的标准值乘以由年龄、经验、过去的地位所决定的提薪数。学历的标准值可分为大学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这四个档次。如果接受过其他特别的教育,则参照上述这四个档次的标准。

八、学历工资标准的确定,须考虑其基本的毕业年龄。此基本毕业年龄为大学毕业生,满23岁;大专毕业生,满21岁;高中毕业生,满19岁:初中毕业生,满16岁。当年达到上述年龄标准,其基数为零。超过或不到这一年龄标准的,则在学历的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提薪金额的增减。

九、按年龄提薪,到50岁为止。

十、经验以及过去的地位在提薪系数确定时,按以下标准计算:在本行业工作的,为10分;在性质类似的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的,按3~5分计算;在其他行业工作的,不予承认。

十一、按经验提薪,须考虑提薪对象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但这一时间长度以30年为限,超过30年便不再往上提薪。

按技能提薪

十二、按技能提薪,依据考查标准,考查每个员工的情况,然后依特定的提薪标准金额,决定员工的技能工资。

十三、考查采用以下办法:按照第十六条到十八条所规定的考查标准,各考查委员会成员就以下三个项目采分,然后在负责人会议上讨论各考查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采分表,最后做出决定,确定考查分数。采分的三个项目为:

1.技能以及经验。

2.工作态度。

3.业务成绩。

十四、按照一般情况为10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5分这一采分标准和范围,给定每个员工的考查分数。

十五、第十二条规定的提薪标准金额,作为不同身份员工的提薪金额,每年在董事会上讨论决定。

十六、技能工资要按各人能力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增减。

十七、技能及经验的考查标准,依据以下事实而定:

1.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和经验的掌握程度。

2.对业务及相关业务的精通程度。

3.进取心和改进业务工作的态度。

4.使业务或工作得到发展的程度。

5.是否掌握为公司作出贡献的特殊技能。

6.是否出过事故、有过过失以及事故、过失的大小。

7.指导和统率下级的能力大小。

十八、工作态度的考查标准,依据以下事实:

1.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