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中国罪犯改造机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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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管理育人结构体系

管理育人在内容上由哪些方面组成,它们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是研究管理育人理论必须认真解决的重要课题;而要解决好管理育人的内容组成和作用效应,又必须对其进行深入地剖析研究。按照常规研究方法,既可以从育人对象上进行分解,也可以从管理内容上进行分解;既可以从内容层次上进行解剖,也可以从实施手段上加以解剖。这里,我们着重从管理育人的实施手段上加以探讨。

(一)通过行政管理,创造育人环境

在我国,监狱对罪犯的管理,是通过将罪犯编入相应的组织来实现的。每个罪犯,无论其犯罪性质、原有职业、文化程度以及家庭状况如何,都要根据改造的需要分别编入监内某大队或监区、中队或分监区和小组。这种将罪犯编入相应的组织的工作,可称之为组织管理。这种组织管理,在结构上同国外一些国家的监狱实行的监房式的管理相比,更适合我国监狱以改造人为宗旨的中国特色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别是更有利于管理育人环境的创造。

1.创建中队(分监区)管理育人环境

创建中队(分监区)管理育人环境,无论从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上都是落实管理育人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中队教育环境。中队是落实各种教育改造内容的实体单位。从各种教育、劳动的安排到各种教育、劳动措施的落实检查,从干警改造工作的真抓实干,到罪犯中改造气氛的浓郁程度,无一不是中队教育改造环境的具体内容。二是中队生活环境。在我国监狱已经基本做到每个中队一个院落或一个楼层。中队生活环境的创造,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或环境美化,包括生活条件和文体活动条件,包括伙食调剂和生活管理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对于创建中队管理育人环境,促进罪犯改造意义极大。三是卫生环境。中队的卫生,是监狱卫生的基础,不论是环境卫生还是监舍和个人卫生,是卫生设施的配备还是上面要求的落实检查,都是中队卫生环境的具体内容。创建中队卫生环境,不仅是保障罪犯健康、预防各种疾病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促使罪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学做“四有”公民的重要条件。此外,还有文体活动环境和改造秩序环境等。

2.创建罪犯小组管理育人环境

罪犯小组是监狱监管改造罪犯的组织形式之一。它的组建,除了服务于日常的各项监管改造工作之外,在创建管理育人环境方面还有着特殊的作用。一是创建学习环境。罪犯小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组织罪犯学习讨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促进、推动罪犯的改造的意义重大。二是创建帮促环境,罪犯小组既是监狱对罪犯的管理组织,也是罪犯进行学习、劳动、生活、卫生文体活动的自治组织。罪犯小组的多种活动都涉及小组罪犯内部的人际交往。这种交往,在我国的监管改造条件下,只要管理得当就能够形成一个好的相互帮促的改造环境,加强罪犯的改造;三是监督环境。罪犯中接受改造的态度有积极的,消极的和抗拒的。对于那些抗拒改造并有现实危险的罪犯,需要加以监督、控制与帮助。这项工作的开展大都是通过罪犯小组来实现的。创立有组织的监督与罪犯自觉地对反改造言行监督相结合的环境,是罪犯小组建设的重要任务。

3.通过其他组织创建管理育人环境

在我国,监狱对罪犯的管理,除罪犯小组外,还有许多罪犯组成的自治组织。如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监规纪律评议小组等,他们都能对罪犯改造发挥积极作用。从环境效益讲,一是要创建改造舆论环境,组织罪犯中的宣传通讯、板报、墙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宣传报导,特别是刊登罪犯改造心得体会、批评与建议等稿件,对于在罪犯中创建改造舆论环境,促进罪犯改造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二是创建自治环境。罪犯的改造最终是要靠他们自己来实现的。中队通过监规纪律评议小组等组织的评议活动,对于在中队范围内让罪犯自己评议和解决自己在遵守监规纪律制度中的问题,学习自己管理自己是十分有益的。三是激励环境。行为科学研究和现实生活证明,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环境,对于人的上进、进取是十分必要的。监狱中通过中队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参与罪犯考核结果的公布等活动,就能为创建中队的改造激励环境发挥积极效应。四是民主管理环境。如中队的罪犯伙食管理委员会。它既参与中队罪犯伙食的管理与监督,又参与罪犯伙食的调剂与沟通。这种罪犯参与伙食管理的形式,在客观上就能形成一种民主管理的环境,既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又有利于罪犯民主管理能力的培养。

(二)通过规范管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通过规范化管理,培养罪犯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国几十年来工作的主要经验。1990年司法部先后发布《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就是对几十年狱政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两个法规实施几年来,证明规范化管理对于罪犯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通过两个规范的实施为监狱干警实施管理育人创造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监狱是维护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关。这种暴力本要求创造了条件。一是监狱改造罪犯是需要专政氛围的,没有这个氛围,罪犯没有压力,不仅管理育人是一句空话,整个改造工作都难以进行。实施监管设施等方面的规范化,就为包括管理育人在内的整个罪犯改造创造了宏观条件。二是为管理育人创造严管环境。监狱改造罪犯的多种措施、手段,尽管它们研究的内容大都直接与心理沟通,情理相融,干警楷模等问题相关,但它与严格管理却并无矛盾。没有严格管理就没有罪犯改造。两个规范的实施,为对罪犯的严格管理创造了极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三是为监狱干警实施管理育人提供了安全保障。监狱对罪犯的改造,被人们比作不见硝烟的战场。在战场上作战的指战员,既要消灭敌人,又要保护自己。在改造罪犯这个特殊战场上保证整个监狱及干警的安全是做好包括管理育人在内的罪犯改造的基本保障。而监管改造环境等规范的实施则为监狱干警安全提供了保障。机关,要求在实施刑罚惩罚的过程中,将罪犯改造成为社会需要的人。而实施这种惩罚和改造就要求既要达到预期目的,工作人员又要不受到来自罪犯方面的伤害。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就为这一基本要求创造了条件。一是监狱改造罪犯是需要专政氛围的,没有这个氛围,罪犯没有压力,不仅管理育人是一句空话,整个改造工作都难以进行。实施监管设施等方面的规范化,就为包括管理育人在内的整个罪犯改造创造了宏观条件。二是为管理育人创造严管环境。监狱改造罪犯的多种措施、手段,尽管它们研究的内容大都直接与心理沟通,情理相融,干警楷模等问题相关,但它与严格管理却并无矛盾。没有严格管理就没有罪犯改造。两个规范的实施,为对罪犯的严格管理创造了极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三是为监狱干警实施管理育人提供了安全保障。监狱对罪犯的改造,被人们比作不见硝烟的战场。在战场上作战的指战员,既要消灭敌人,又要保护自己。在改造罪犯这个特殊战场上保证整个监狱及干警的安全是做好包括管理育人在内的罪犯改造的基本保障。而监管改造环境等规范的实施则为监狱干警安全提供了保障。

2.通过两个规范的实施,培养罪犯遵纪守法的习惯

是违法犯罪才使罪犯走进了监狱。而要使罪犯变为一个符合社会需要、适应社会生活的人,就必须改变罪犯藐视法律的心理,就必须使罪犯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两个规范的实施,就为罪犯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提供了根据和条件。一是通过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的实施,促使罪犯从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要求着手,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良好心理。要使罪犯遵纪守法,一靠教育灌输,二靠习惯养成。但这二者的实施,都不能离开罪犯的心理。这一方面是对遵纪守法的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是对遵纪守法的心理相容点形成定势。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罪犯在这方面的任务,就是通过对规范的实施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良好心态。二是通过罪犯改造行为的具体规范,促使其从遵守日常生活、学习、劳动、语言等具体行为规范要求着手,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罪犯犯罪入狱,通过惩罚和教育、劳动改造,应该说对违法犯罪的危害已有所认识。但要巩固这种认识,还必须同培养其对日常法范的要求,具体加强管理,就能够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二是文明动作的培训。与不文明语言产生的原因基本相同,许多罪犯由于长期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之中,对不文明动作,如“站无站相,坐无坐相”之类的不良行为,不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而且美丑不辨,濡染成习。监狱的改造任务之一,就是要通过规范的实施和管理育人工作的具体落实,矫正原有坏的行为习惯,培养新的、好的行为习惯。三是礼貌待人心理和行为的培养。在现代社会,礼貌待人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人谋求正常生活空间和人际交往成功与否的基本条件。监狱中的罪犯,刑满释放回到社会,能否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人,能否在重新做人的道路上获得成功。礼貌待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狱在监管改造活动中,注重罪犯礼貌待人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也是管理育人的基本要求。

(三)通过制度管理,促进罪犯改造动机的萌生

制度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因此,管理育人的不少内容也是出自制度管理之中。制度管理的内容较多。有的主要服务于刑罚惩罚,有的主要服务于罪犯改造,有的则兼而有之。与管理育人关系密切并能促进罪犯改造动机萌生的管理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

1.通过会见、通讯制度,促进罪犯改造态度的升华

罪犯入狱后,由于种种原因,对改造的态度是五花八门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罪犯在新入狱的一段时间里,都还不可能下定决心来接受国家对他的改造,更谈不上自觉地改造自己。只有当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准备,特别是当其过了认罪服法关之后,才可能谈到接受改造。这个过程,由于每个罪犯的具体情况的差异,因而有长有短。有的罪犯甚至当刑期都快结束,却还没有真正下定接受改造的决心。因此,促使罪犯早下接受改造的决心,是监狱干警的重要工作。而建设和实施好会见、通讯等制度则是促进罪犯改造态度升华的重要途径与方法。一是亲情感化。有的罪犯入监后,思想抵触,态度横蛮,顽固落后,不思改造。监狱干警采取多种措施,均收效甚微。有的使监狱干警十分棘手头痛,甚至连罪犯都要避让三分。就是这种“尖子”,却往往由于亲人的接见、通信而熔化了罪犯那颗冰冷的心,改变了他的顽固态度。这种通过会见、通信实现的亲情感化,往往是其他途径、方法难以取代的。二是心灵沟通,一些罪犯,犯罪前与家庭、亲友的关系恶化,犯罪受惩后感到特别孤寂和内疚;有的由于不听亲人的劝导,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致使亲人对其不理不睬,因而思想极为痛苦;有的则由于犯罪入狱给家人带来困苦和矛盾,使得一些罪犯心绪不宁,无心改造。会见、通信制度往往就能实现亲属与罪犯之间的心灵沟通,解除或部分解除罪犯的思想负担和痛苦,为罪犯改造态度的改变与升华创造条件和契机。

2.通过生活卫生制度促进罪犯树立改造信心

生活卫生制度是任何类型监狱都有的制度。国家既然要将犯罪人关押起来或判处并执行自由刑,而不是马上剥夺生命,那就得给解决吃、穿、住和病的防治问题。但是不同监狱制度的生活卫生制度的目的任务是不完全相同的。传统监狱的生活卫生制度是为顺利地完成关押惩罚即刑罚执行服务的。这种服务只要保证罪犯不被饿死,有一些能回避社会谴责的医疗卫生制度即可。而新中国监狱的生活卫生制度,虽然在物质和现代化程度上,比不上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监狱,但它却不单是为刑罚执行服务,而更重要的是为罪犯改造服务。一是良好的生活卫生制度,可以使罪犯从中体验到党和国家“主要不是为了整人而是为了救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从而增强对改造政策法律的依赖,增强对监狱干警的依赖,萌生积极改造的信念。二是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可以在客观上使绝大多数罪犯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这种能使罪犯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卫生制度效应,能促使罪犯逐渐消除抵触情绪,并萌发重新做人的信念,在教育引导下积极汇入接受改造的行列。

3.通过考核奖惩制度,促进罪犯萌生或坚定对未来的希望

考核奖惩是一种传统监狱制度。尽管各种不同监狱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求和出发点不同,但通过考核奖惩来激励罪犯按监狱要求行事的大方向都是一致的。由于传统监狱大都是以刑罚执行与惩罚为重点,因而考核奖惩也必然主要围绕刑罚执行与惩罚,但我国主要是通过考核奖惩制度来为促进罪犯改造服务。一是通过考核奖惩制度,增强罪犯的改造信心。考核奖惩制度要求将罪犯改造的考核积分定期予以公布,并原则上据此给以奖惩。这种办法,能够使绝大多数罪犯看到自己的改造成绩和监狱给予的肯定表示,从而刺激那些觉得减刑无望的罪犯,萌发出通过积极改造来争取早日恢复自由的信念,树立走立功减刑道路的信心。二是通过考核奖惩激励罪犯的自尊心。就宏观而言,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罪犯都还是有自尊心的,只不过其中一些罪犯的自尊心与自由公民相比少一点。由于自尊心的欠缺使得部分罪犯在改造中的动力不足。考核奖惩制度,能较好地促进、激励罪犯不甘落后,产生“我也能做出成绩”的自尊心、上进心,这在客观上也就促进了罪犯的改造。三是通过考核奖惩促进罪犯萌发悔改之心。考核奖惩的最终效益是“奖优罚劣”。那些因表现不好,受到惩罚的罪犯,在干警教育引导和改造气氛的影响下,在抗拒改造“此路不通”的警示下,会使其中一些罪犯萌生回心转意,悔改向上,锐意进取,奋起直追的念头,并将这种念头转化为积极改造的行动。

4.通过戒具和禁闭制度,促使罪犯萌生悔过自新的信念

戒具和禁闭制度,是当今监狱大都使用的制度。我国监狱实禁闭制度,不是为惩罚而惩罚,也不是消极防范。而是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在教育引导下促使罪犯选择积极改造的道路。只要工作到家,实践证明,这一目的是完全可达到的。二是通过戒具、禁闭制度,给已经或可能违规抗改的罪犯发出警告。违规抗改的路不通,只有积极改造才是正确的选择。这种警示和罪犯受惩处的痛苦体验,在教育的指导下能使一些罪犯幡然悔悟,积极进取。行戒具和禁闭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罪犯更严重的抗改行为和可能发生的又犯罪行为,同时也是对违规犯纪的罪犯的一种处罚。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促进罪犯改造。一是通过戒具、禁闭的使用,教育罪犯走积极改造的道路。我国监狱的戒具和禁闭制度,不是为惩罚而惩罚,也不是消极防范。而是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在教育引导下促使罪犯选择积极改造的道路。只要工作到家,实践证明,这一目的是完全可达到的。二是通过戒具、禁闭制度,给已经或可能违规抗改的罪犯发出警告。违规抗改的路不通,只有积极改造才是正确的选择。这种警示和罪犯受惩处的痛苦体验,在教育的指导下能使一些罪犯幡然悔悟,积极进取。

(四)通过分类等管理,加强恶习矫正,深化教育改造

分类管理是监狱改良运动以后出现的新的管理方法。就其原意,是为了防止不同犯罪性质的罪犯混关混押而发生恶习濡染。这种分类管理方法的采用,无疑是监狱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我国监狱现在的分类管理。不仅在于防止恶习濡染,而且还要在其他管理的配合下,对罪犯的恶习进行矫正,并深化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1.通过分类等管理,加强对罪犯的恶习矫正

对罪犯实施恶习矫正,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对被矫正者本人的行动能够加以控制;对被矫正者与外界在人身、信息等方面的联系有办法加以阻隔;能按一定的目的,要求进行有计划地纠正与训练。而监狱的分类管理,在这三个方面都能提供基本的保障。尽管还需要有其他管理方法、措施的配合,但因都属监管改造的范围,只要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解决起来也就比较方便。一是分类管理能更好地切断恶习濡染源。对罪犯的恶习矫正,必须保证被矫正对象不被恶习交叉感染。尽管在监狱关押改造的罪犯,或多或少都染有一些恶习。但从恶习对社会、个人的危害的角度考察,恶习少比恶习多好,恶习浅比恶习深好。如果罪犯在关押监禁过程中,原有恶习没有得到矫正或没有得到彻底矫正,而由于周围的恶习濡染源没有切断,以致再染上一些新的恶习,小偷变大盗,盗窃变抢劫,强盗变流氓,贪污变诈骗,被关押的罪犯越关越坏,监狱就会成为培养犯罪恶习的学校。而分类管理加上相关措施,就能基本切断濡染源头。二是分类管理能更有针对性的对罪犯恶习进行集体矫正。监狱对罪犯的恶习进行矫正,包括对原有恶习的纠正和对新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这两个方面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矫正过程中它们之间互为条件,相互渗透。而这两个方面的矫正内容的实施,又离不开个别矫正和集体矫正方式。分类管理方法的运用,为加强罪犯恶习的集体矫正创造了良好条件,因而也就极大地推进了对罪犯恶习矫正的工作。

2.通过分类等管理,为深化罪犯教育改造创造条件

狱政管理中的分类管理,由于它在监狱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其工作质量就必然会对其他工作发生重大影响。我国监狱的分管是与分教紧密联系的。从分管目的的确定,到分管措施的制定,都是在加强罪犯改造思想的指导下出台的。其中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与深化罪犯的教育改造。一是通过分类管理与教育,深化教育改造的内涵。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内涵是深广的,同时也会随着学科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分类管理不仅为分类教育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而且为教育改造内涵的扩展创造了条件,如在分类管理与教育的条件下,教育改造的内容如何安排,教育改造的方法、措施如何配合,教育改造的要求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等等,这在客观上都逼着人们要去探索、研究,从而也就深化了教育改造的内涵。二是通过分类管理与教育,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对罪犯改造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随着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都必须随着罪犯这个教育改造的对象的结构、思想的变化而变化。只有这样,教育改造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而分类管理与分类教育,恰恰为对罪犯教育变化的要求在形式上提供了方便、创造了条件。分类管理与教育,对教育改造有很好的直接效应,它给教育改造带来了针对性与实用性。监狱干警不可能对盗窃犯大讲对流氓犯教育改造的内容要求,当然也不能用对流氓犯的教育内容去教育盗窃罪犯。这种因分类管理与教育而促进的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实用性自然也就提高了教育改造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