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错误地理解“釜底抽薪”类似“抢利”、“夺利”,实则是大错误。胡雪岩的商德之所以为人称道,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把同行的情看得高于眼前利益,在面对你死我活的激烈竞争时,做到了一般商人难以做到的:不抢同行的饭碗。这也是他成大事着手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即抽非同行的“薪”,而不抽同行的“薪”。
《三十六计》第十九计“釜底抽薪”曰:“不敌其力,而消其气,兑下乾上之象。”其大意是:不直接抗击强敌的锋芒,而设法削弱对手的气势,这是一种以柔克刚的取胜之法。
“釜底抽薪”之计在经商中的体现是:抽薪止沸,是生意场上常用的竞争手段。它比打一场拼资金、拼设备、拼工艺的撞击战少许多硝烟和刀光。“抽薪”的办法,可以长驱直入,也可以迂回曲折;所抽之薪,可以是“硬件”,如机器、原料等制高点或控制权的把持;也可以是“软件”,如管理方式、技术力量和设计成果的为己所用。本计使用得法,强手可以“兵不血刃”地叫弱者束手就擒,弱者亦能以柔克刚地制服强手。
42.一定要照规矩来
“釜底抽薪”之计表明:做事要从根本入手,从大局入手,不能做些皮毛事,无关要害。胡雪岩则认为合不合规矩即为经商的根本和要害问题。做生意从正路去走,往往可以名利双收,即便一笔生意失败了,也有东山再起的希望。而违背道义,不走正路,必将遭人唾弃,一旦失败往往一败涂地,名利两失,不可收拾。不用说,一定要去做遭人唾弃、名利两失的事情,那就实在是愚不可及了。胡雪岩非常注意这一点,办事!
胡雪岩的生意开始于太平天国起义由盛到衰的时期,但他决不和太平军做生意,这是他确定的一条决不逾越的大原则。他的钱庄不向太平军放款,甚至不对与太平军有联系的商人放款。他也不在太平军据守的地区做其他生意,比如粮食、军火都决不运往被太平军占领的地方。太平军攻下杭州之后,也曾邀他回杭州帮助“善后”,他的生意根基在杭州,而且当时他的老母妻女也都陷在杭州,以一般生意人的眼光,既可照顾自己的生意,又可保护老母妻女,何乐不为?商人只求利,管他谁家天下。但胡雪岩仍然坚持不去。因为无论如何当时天下仍然是大清的天下,与太平军做生意违反朝廷王法。通融方便可以,但违犯法条不可以,这在他来说,更是照规矩来。
做生意确实要照规矩来。商事运作有自己的规则,参与商事活动的人也必须遵守规则。比如必要的手续,无论繁简,该办就必须去办;比如签定的合同,无论难易,当履行的一定要履行;比如生意所涉政府的法令法规无论如何都要遵守。照规矩来,实际上是商业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保证。否则就会乱套,就无法进行正常的商事运作。
胡雪岩的说法和做法,应该是很能给人以启示的。事实上,做生意不能违背大原则,要牢牢把握一个正路,即使仅仅从商人求利的角度看,也是完全必要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先意上的规矩。“釜底抽薪”是可以的,但要看是否合乎做生意之道,否则,则不能乱抽。因此,每位商人都应懂得“釜底抽薪”之计,按照规矩办事。
43.不抽同行的“薪。”
胡雪岩做生意,人缘放在第一位。“人缘”,对内指员工对企业忠心耿耿,一心不二;对外指同行的相互扶持、相互体贴。
如开阜康钱庄时,为了消除信和钱庄的疑虑,他声明:自己的钱庄将不会挤占信和钱庄的生意,而是另外新辟门路,浙江海运局的钱款往来将按原来约定的由信和钱庄经营。这样一来,信和钱庄不是多了一个对手,而是多了一个伙伴,自然疑虑顿消,转而真心实意支持阜康钱庄。在胡雪岩以后的经商生涯中,信和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这还要归功于他当初没有抢了信和生意的那份情谊。
甚至对于利润极丰的军火生意,胡雪岩也注意宁可抛却银子,也不得罪同行的准则。军火生意利润不薄,但风险也特别大,要想吃这碗“军火”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胡雪岩凭藉他已有的商业基础,依靠他在漕帮的势力,很快在军火生意上走上了正轨,着实做了几笔大生意。这样,他在军火界也成了一个有头面的人物了。
一次,胡雪岩打听到一个消息,说外商又运进了一批先进、精良的军火。消息马上得到进一步的确定,胡雪岩知道这又是一笔好生意,做成一定大有赚头。他即找外商联系,凭藉他老道的经验,高明的手腕,以及他在军火界的信誉和声望,胡雪岩很快就把这批军火生意搞定。
正当春风得意之时,他听商界的朋友说,有人在指责他做生意不仁道。原来外商已把这批军火以低于胡雪岩出的价格,拟定卖给军火界的另一位同行,只是在那位同行还没有付款取货时,就又被胡雪岩以较高的价格买走,使那位同行丧失了赚钱的好机会。
胡雪岩听说这事后,对自己的贸然行事感到惭愧。他随即找来那位同行,商量如何处理这事。那位同行知道胡雪岩在军火界的影响,怕胡雪岩在以后的生意中与自己为难,所以就不好开列条件,只好推说这笔生意既然让胡老板做成了就算了,只希望以后留碗饭给他们吃。
事情似乎就可以这么轻易地解决了,但胡雪岩不然,他主动要求那位同行把这批军火“卖”给他,同样以外商的价格,这样那位同行就吃个差价,而不需出钱,更不用担风险。事情一谈妥,胡雪岩马上把差价补贴给了那位同行。那位同行甚为佩服胡雪岩的商业道德。
如此协商一举三得,胡雪岩照样做成了这笔好买卖;没有得罪那位同行;博得了那位同行衷心的好感,在同业中声誉更高。这种通达的手腕日益巩固着他在商界的地位,成为了他在商界纵横驰骋的法宝。
不抢人之美,是胡雪岩圆融的处事方式的具体体现。他一直恪守这一准则,不仅在商业上,在政治上也是如此。
胡雪岩在外经商多时,尽管自己不愿意做官,但和场面上人物来往,身上没有功名,显得身份低微,才买个顶戴,后来王有龄身兼三大职务,顾不了杭州城里的海运局,正好胡雪岩捐官成功,王有龄就说要委任胡雪岩为海运局委员,等于王有龄在海运局的代理人。
对此,胡雪岩以为不可。他的道理也很简单,但一般人就是办不到,其中关键,在于胡雪岩会退一步为别人着想。胡雪岩直告王有龄,海运局里有个周委员,资格老、辈份高,如果王有龄卸任,应由周委员替代才是,如果贸然让胡雪岩坐上这个位子,等于抢了周委员应得的好处。反正周委员已经被他收服,如果由周某代理当家,凡事还是会与胡雪岩商量,等于还是胡雪岩幕后代理。既然如此,就应该把代理职位赏给周委员。
这样一来,胡雪岩避免了将周委员的好处抢去,也避免了为自己树敌。所以说,他的“舍”,实在是极有眼光,有远见的。
利用同样的观念,胡雪岩还曾帮助了王有龄一次。王有龄官场得意,身兼湖州府知府、乌程县知县、海运局坐办三职,王有龄在四月下旬接到任官派令,身边左右人等无不劝他,速速赶在五月一日接任视事。之所以会有这等建议,理由很简单:尽早上任,尽早搂到端午节“节敬”。
清代吏制昏暗,红包回扣、孝敬贿赂乃是公然为之,蔚为风气。风气所及,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一年三节另外还有额外收入,称为“节敬”。浙江省本来就是江南膏腴之地,而湖州府更是膏腴中的膏腴,各种孝敬自然不在少数,王有龄四月下旬获派为湖州知府,左右手下各路聪明才智之士无不劝他赶快上路,赶在五月一日交接。如此一来,刚上任就能大搂“节敬”。
王有龄就此询问胡雪岩的意见,胡雪岩却说:“银钱有用完一天,朋友交情却是得罪了就没得救!”他劝王有龄等到端午节之后,再走马上任。
胡雪岩之所以这样建议是有多方面考虑的,王有龄不是湖州第一任知府,在他之前还有前任,别人在湖州府知府衙门混了那么久,就指望着端午节敬,王有龄名正言顺可以抢在头里接事,抢前任的节敬,当然名正言顺。可是,这么一来,无形中就和前任结下梁子,眼前当然没事,但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要是将来在要命的关键时刻发作,墙倒众人推,落井猛石下,那可就划不来了。
胡雪岩真是高瞻远瞩得可以,他深深明白,江湖上有云:“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吃肉来我喝汤。”这意思是说,好处不能占绝,干事情不能吃干抹净,一点后路都不留给别人。人家前任知府已经被扫地出门,你新官上任之际,总得替人家想想,送对方一顿“节敬”,自己没损失什么,却颇能让别人见情,何乐而不为呢!
“釜底抽薪”是不能乱用的。比如,不压同行互利双赢,不拆圈子里的人台,共存共荣、互相提携,不只顾眼前利益,多为以后着想。灵活运用,该抽则抽、不该抽的坚决不抽。从而带来更长远、更巨大的商业利益。这种抽非同行而不抽同行“薪”的做法,值得琢磨。
不抢人之美,是胡雪岩圆融的处事方式的具体体现。他一直恪守这一准则,不仅在商业上,在为人上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