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利略曾提出过这样的设想:找两个人,站在相距1.5千米的山头上,每个人手中提着一盏信号灯。点亮灯后,都盖住灯光,相互注视着。甲先打开盖,灯光射到对面山上,乙看到信号后,也马上打开盖,把信号传回来。伽利略想,只要测出信号来回一趟的时间,就可以测出光的速度。
1849年,法国物理学家斐索也对测光速产生了兴趣。他分析了伽利略的设计方法,认为很有道理。只是他对伽利略的设计进行了改进,他使用齿轮来代替原来的甲,用镜子代替原来的乙,两个山头之间的距离增加到7千米。
测量的时候,齿轮开始旋转,灯光从两个齿之间射出,射到镜子上,镜子迅速把光线反射回来,传到两个齿之间。这样,根据齿轮的转速就可以算出光速。
就这样,斐索巧妙地测出了光的速度为每秒315000千米,这与现代测出的光速已经很接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