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农村科学种植常识——人参果种植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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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无公害人参果栽培技术(1)

无公害人参果,系指生产的环境没有污染,灌溉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和加工过程没有受污染,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栽培的有关标准,经过有关部门检测认证质量合格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人参果产品。在人们环保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无公害食品的生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消除污染,生产和消费无公害人参果,将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节)人参果受污染的原因

一、农药污染

人参果的病虫害较多,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农户大量使用剧毒的有机氯、有机磷等农药以后,造成人参果栽培区原有病虫区系的天敌被大量杀伤,原本不重要的害虫也成为主要的害虫,人参果病虫害的种类和数量直线上升,从而进一步加重栽培区农药的滥用。这除了污染人参果果品外,还造成环境的污染,危害生态平衡。有毒农药进入土壤以后,长期不能被分解和代谢,而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进入人体,可以引发人体的各种疾病。农药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公害。在国外,不少国家由于农药对农业的威胁,使许多的消费者不愿购买受到农药污染的果品,被污染的农产品不得不被埋掉。在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中,土壤污染是最主要的。其来源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以前土壤中施用过的大量的化学农药造成的土壤残留;另一方面来自于人参果等作物栽培以后所使用的大量化学农药。对过去造成的农药残留问题,只能通过对土壤的分析化验来确定是否已被污染。而对于没有被污染的土壤和栽培区,无公害栽培则通过严格限制在人参果上使用农药的种类和数量,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二、化肥污染

滥用化肥或施用化肥技术不规范,将带来以下的负面效果:

1.直接损害人体健康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人参果体中含有一定量的硝酸盐,对人、畜无毒害。但是超量施用氮素肥料或施用技术不规范,则会使果体中硝酸盐的含量成数十倍地增加。含有超量的硝酸盐的果实被人食用后,在人体内硝酸盐还原菌作用下,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与体内胺类物质结合形成亚硝胺物质。这种亚硝胺是强致癌物质之一。

2.破坏土壤结构

农业不可离开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壤,如果长期偏施化肥,可以使土壤酸化、板结,最终造成土壤老朽化,种什么都生长不好,而且水土也易流失。

3.使人参果品质下降和出现缺素病

化学肥料成分单一,长期单纯施用1~2种化肥,会使人参果产品的品质下降。人参果生产过程经常会发生缺乏某种营养元素的生理性缺素症病害。

4.污染水源

在人参果园地中所超量施用的氮肥,除了一部分被人参果植株吸收利用外,大部分随灌溉水流入江河和地下,水中的氮素增加,大量发生浮游生物和水藻等,使水质变劣。一部分氮素肥被分解成一氧化氮,污染空气,危害人类的呼吸器官,破坏空气臭氧层。

三、空气污染

空气污染可引起人参果生长障碍和造成伤害。污染的气体或空气悬浮物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氯气、粉尘和飘尘等。以上污染物的浓度,不能超过NY5016-2001产地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

四、水质污染

由于工业生产中未加治理的废水和废渣,农业中滥用或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造成地表和地下水的水源受到污染。用这种被污染的水浇灌人参果后,不仅直接危害其生长,而且造成人参果的减产和品质的降低,一些有毒有害物质还可能被人参果吸收后而在体内大量积累,进而转移到可食部分,被人取食以后,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五、病原微生物污染

未经过处理的食品工业的废料,医院的污物、污水,生活污水和未经过高温发酵的人、畜粪便中,常常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等。这些污物或污水如果直接进入土壤,就可能污染人参果。这些被污染的人参果若被人生食或蒸煮不彻底,就可能成为病菌的传播者。

污水中的病原菌,常见的有大肠杆菌、痢疾杆菌、寄生虫蛔虫卵、绦虫卵以及肠病毒等,可引起食果者发生许多疾病。

六、土壤污染

土壤的污染主要由工业的“三废”和人参果生产过程中过量施用化学农药和化肥所引起。对于紧邻工矿企业和城市的地方,往往由于土壤和灌溉水中含有较多的镉、铬、汞、铅和锌等重金属元素和砷元素,被人参果吸收以后,形成重金属超标的人参果。这种果实被人食用以后,往往引起人体中毒而危及生命。只有没有污染的土壤和灌溉水,才能用于无公害人参果的生产。

七、硝酸盐污染

现有的研究表明,硝酸盐在自然界中广泛分布,其本身虽无毒害,但极易在土壤中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有毒物质,具有极强的致癌毒性。它们在土壤中极易被人参果所吸收,从而对人体产生不良的影响和伤害。亚硝酸盐的形成与氮肥的施用有密切关系,因此,在人参果的无公害栽培中要严格控制氮肥的施用。

八、其他污染

据有关的资料介绍,人参果栽培中使用的农膜增塑剂等成分,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有些保果剂、植物激素等也由于种种不安全因素,被停止在人参果的无公害栽培中使用。

生产实践表明,无公害栽培要求的条件,就是要对人参果生产过程中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因素,逐一地进行全程的控制,极力地减少或消除其危害。

九、产后不合理处理造成的污染

1.果实处理中的污染

人参果采收后,若用含有工业“三废”的污水或含有病原菌的生活污水漂洗、浸泡人参果,都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2.包装运输中的污染

人参果商品用对人体有毒的塑料薄膜包装;或用发生霉变、不干净的包装箱装载;或在人参果商品运输上市的过程中,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或商品果装量过高、过紧、过量,引起果体发热变质,形成二次污染。

对人参果产后处理过程中的污染,也不能掉以轻心。

(第二节)无公害人参果的质量标准

无公害人参果作为一种商品,就必须有一定的质量标准。

经过国家专门认证部门的认证,检验合格并取得无公害产品的标志,才能称无公害人参果。无公害人参果通用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感官质量指标

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好,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二、卫生质量指标

铬≤05毫克/千克,铅≤10毫克/千克,铜≤10毫克/千克,镉≤05毫克/千克,汞≤001毫克/千克,砷≤05毫克/千克,DDT≤01毫克/千克,六六六≤02毫克/千克。

硝酸盐≤600毫克/千克(瓜果类),亚硝酸盐≤40毫克/千克。

氨基甲酸酯类≤40毫克/千克,倍硫磷≤05毫克/千克。

敌敌畏≤02毫克/千克,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除草剂不得检出。

(第三节)生产基地环境及其生态条件的改善

一、无公害人参果生产基地的环境条件

无公害栽培对环境的质量有严格的要求。果园位置的附近不能有工矿企业,要求远离城市、公路、机场、车站及码头等交通要道,远离工业、生活区和医院等污染源3000米以上。

若能有山、河流作隔离则更为理想。对栽培区的空气、土壤、灌溉水水源进行监测,符合国家标准的才能作为基地,这些也是无公害栽培的基础条件。土壤、水源、空气等环境质量应以农业环境部门的监测为准。

1.空气质量要求

建园地点的选择,首先要求立地附近没有污染源。其次,要求对立地环境的空气经检测要能符合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对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国标GB-3095-82。

2.土壤环境要求

土壤的污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水污染引起。由工矿企业和城市排出的污水、废水污染土壤所致。其二是大气污染引起。工矿企业及车、船排出有毒气体被土壤所吸附和吸收,而引起土壤污染。其三是处置不当的固体废物引起。对于被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简称为固体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废弃物、放射性固体废物等,由于对其处置不当结果造成土壤被污染。其四是农药、化肥的滥用所引起的土壤污染。最显著的例子便是六六六。据环境学者分析,六六六在土壤中200年难以分解。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滥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等高毒、高残留的农药,造成土壤严重残留污染;此外,还有土壤自身重金属矿物的含量及有毒有害重金属污染问题。因此,对人参果栽培区土壤要求的监测项目,包括汞、镉、铅、铬重金属与砷元素,六六六与滴滴涕两种农药,以及土壤pH值、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等。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五级:一级为安全级,指土壤无污染;二级为警戒级,指土壤尚清洁;三级为轻污染,土壤污染超过背景值,作物开始被污染;四级为中污染,即作物被中度污染;五级为重度污染,作物受严重污染。只有经检测土壤污染等级在一、二级的土壤,才能作为无公害人参果栽培的生产基地。

3.灌溉水及水源的要求

人参果的灌溉用水必须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92),其主要要求是:pH值55~85,总汞≤0001毫克/升、总镉≤0005毫克/升、总砷≤01毫克/升、总铅≤01毫克/升、铬(六价)≤01毫克/升、氯化物≤250毫克/升、氟化物≤2毫克/升(高氟区)、3毫克/升(一般区)、氰化物≤05毫克/升。除此以外,还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化学耗氧量、生物耗氧量等项目。按水质污染的指数,可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未污染水,二级为尚清洁(在标准限量之内),三级为污染。只有符合一、二级标准的灌溉用水,才能生产无公害的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