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美妆课外雅致生活-中国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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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清朝时期的服饰

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崇祯皇帝派兵部尚书洪承畴总督河南、山西、陕西、四川、湖南军务,率八总兵13万人与清军在松山(今锦州南部)会战大败,次年洪承畴被俘至沈阳降清,关内以李自成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占领了北京。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军乘农民军政权尚未巩固的时机,利用明山海关总督吴三桂的请求大举入关,在北京建都,当时顺治帝福临只有七岁,由摄政王多尔衮辅弼朝政。

在清兵入关以前,凡被攻占本属明朝统治的地区,都按满族习俗令当地官民前额剃发后脑留发梳辫垂于后背。清兵攻取大凌河,山海关,也都下令军民剃发留辫。但强令军民薙发留辫,刺激着汉族人民的民族感情,在清太宗皇太极执政时,就已有儒臣谏劝,请他采用汉族服饰制度。皇太极于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十一月在翔凤楼集合诸王、贝勒、固山额真、都察院官等重要官员,让弘文院大臣给大家宣读金世宗完颜雍的历史(金代金熙宗及金主亮废弃女真冠服,改服汉人冠,至金世宗始复女真旧制),训告大家说:“先时儒臣巴克什·达海·库尔缠(即博士)屡劝朕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朕试为此喻,如我等于此,聚集宽衣大袖,左佩矢、右挟弓,忽遇硕翁科罗巴图鲁·劳萨(指雄鹰一般的勇士)挺身突入,我等能御之乎?若废骑射,宽衣大袖,待他人割肉而后食,与尚左手之人何以异耶!朕发此言……恐后世子孙忘旧制,废骑射以效汉人俗,故常切此虑耳。”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皇太极又在命令中提到“有效他国(指汉族)衣冠束发裹足者,重治其罪”,可见皇太极对推行满族服装是十分坚决的。

顺治帝在北京建都时,距皇太极去世才一年,当然不会改变推行满族服制的既定方针,但顺治元年南方尚未平定,清廷为了稳住人心,就暂在服制方面维持原状。 顺治二年六月,因江南平定,就命令豫亲王多铎:“各处文武军民,自应尽令薙发,倘有不从,军法从事。”据《东华录》记载,同月又谕礼部:“向来薙发之制,所以不即划一,听令自便,盖欲天下大定,始行此制,今者天下一家,岂容违异,自今以后,京师内外,限旬日尽令薙发。”并称:“遵依者为吾国之民,迟疑者为逆命之寇,若惜爱规避,巧言争辩,决不宽贷。”由于服饰文化牵动着人民的内心,此令一下,引发了轩然政治风波,后来清廷被迫采取“十不从”的妥协政策,已见前述。

清朝为了巩固政权,也把汉族统治者所用以标示王权尊严的“十二章”纹样运用到皇帝冠服上去,并承袭明朝官服上的补子纹样,作为标识官吏官位高低的标志。“十二章”的纹样始用于乾隆皇帝,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保存的乾隆帝御用朝服和吉服上面,以及乾隆帝的朝服像中,都发现了汉族皇帝衮服所必有的“十二章”纹样,而且“十二章”所摆的位置也是固定的。在乾隆帝以前,如顺治、康熙、雍正帝的朝服、吉服和朝服像中,则没有发现“十二章”。自乾隆帝以后,诸帝的朝服、吉服则依据乾隆帝的成规也都加饰“十二章”。可见乾隆帝尽管十分强调恪守满族遗风,但只在服装款式上坚持,在纹饰方面,却主张“润色章身,即取其文”,把汉族传统的“十二章”和补服纹饰,一概转用到清朝服制中去。

清代的服饰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清代仕女服饰内容主要以旗装为主,包括:旗袍、大衫、大褂、宽口裤、宽褶裙,等等。这类服饰多为合领、右衽,领、襟、袖使用宽大的襕边作为修饰,袖子短而口宽,长及手;袍在身侧开高衩,下穿宽口大裤,足穿花盆鞋。部分清代的服饰沿袭明代的风格,以大褂和大衫为外衣,合领右衽,短袖而宽;下穿宽大的百褶裙,裙长及足,内穿宽口大裤,脚穿绣花鞋。

清代的服饰融合汉满两族的风格,大襟长褂,以满族的高领、大襟缘边、宽口袖、衣长至膝的长褂配合汉人的发型、长裙、绣花鞋,有时外套长褙子,有明代的遗风。有些外套坎肩,形式为高领右衽、无袖的夹衣,领、襟、衣缘同样饰有宽大的缘边,下穿宽口长裤,足穿尖头绣花鞋。这些都是清代典型的穿着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