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类别:传统戏剧
地区:西藏,青海编号:Ⅳ-80
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藏戏是藏族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文化内容,在藏语中被称为“阿吉拉姆”,在中国的西藏、四川、青海、云南等藏族集中的地区非常流行。藏戏《文成公主》剧照这种艺术形式,在表现手法和内容上,都有很强的藏传佛教色彩。
藏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剧种系统,由于青藏高原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俗、文化传统、方言语音的不同,它拥有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西藏藏戏是藏戏艺术的母体,它通过来西藏宗寺深造的僧侣和朝圣的群众远播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的藏语地区,形成青海的黄南藏戏、甘肃的甘南藏戏、四川的色达藏戏等分支。印度、不丹、锡金等国的藏族聚居地也有藏戏流传。
藏戏是以民间歌舞形式,表现故事内容的综合性表演艺术。据说,在15世纪时,噶举教派僧人唐东杰布立志在雪域各条江河建造桥梁,为众生谋利。他煞费苦心,募筹造桥经费,虽经三年多的努力,尚未成功。后来,他发现虔诚信徒中有生得俊俏聪明、能歌善舞的七姊妹,便召来组成戏班子,以佛教故事为内容,自编自导成具有简单故事情节的歌舞剧,到各地演出,以化导大众、募集经费。这就是藏戏的雏形。
藏戏原系广场剧,只有一鼓一钹伴奏,别无其他乐器。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自治区政府在原觉木隆藏戏班的基础上组建了西藏自治区藏剧团,担负起传承和发展藏戏的任务,先后整理演出了一些《朗萨雯蚌》、《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传统戏,同时还创作演出了一些现代题材剧目,剧团在保持藏戏原有的广场艺术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了剧场舞台艺术方面的实践,使藏戏由广场走上舞台,有了灯光、布景和化装,还开始使用管弦乐伴奏。
藏戏历史悠久,具有缜密的表演程式,在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由于受到严格的宗教神规制约,藏戏在发展过程中受汉族文化影响较少,从表演内容到形式更多保留了原始风貌,所以在戏剧发生学等领域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同时,藏戏的剧本也是藏族文学的一个高峰,它既重音律,又重意境,大量应用格言、谣谚和成语,甚至还在情节中穿插寓言故事,保留了藏族古代文学语言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