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类别:传统戏剧
地区:西藏编号:Ⅳ-81
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
门巴戏也称“门巴拉姆”、“门巴藏戏”,是门巴族戏曲剧种。流行于喜马拉雅山东南坡门巴族聚居区。门巴戏的剧本是直接使用藏戏的藏文剧本,所以民间习惯称呼这种戏曲为“门巴阿吉拉姆”。
门巴族是古门隅土著居民与渗入门隅的藏族和其他部族血统长期融合而成。其文字用藏文,在门巴族语言中举凡政治、宗教、天文、历法和金属等都是藏语词汇,藏语借词占门巴语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门巴戏”从起源到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期。据史料记载,“门巴戏”产生于西藏藏传佛教五世达赖时期。当时,门隅地方有一处叫“隅松沙定”的村庄,那里有一位名叫洛追加措的人。因为他当时对门隅群众发展生产有功,为此五世达赖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收洛追加措为自己的弟子,并让他到哲蚌寺学经。学成后,人们尊称他为“门巴梅惹喇嘛·洛追加措”。
公元1680年,五世达赖拨给洛追加措一笔经费,派他回到门隅担任行政长官,同时让他修建达旺寺。达旺寺建成后,五世达赖为表彰他的功绩,赠送给他一尊自己供奉的五个莲花生像中的一个像和一幅五世达赖自己用鼻血画成的——班登拉姆的画像唐卡。这期间,洛追加措搜集、整理了很多当地的民间故事和传说,并编写了藏戏《卓娃桑姆》剧本。从此以后,这个剧本也成为藏族地区各地到处传演的“著名的八大藏戏之一”。与此同时,门巴族群众也以本民族的歌舞说唱表演这些故事和剧本,“门巴戏”就萌芽产生了。
“门巴戏”规定只有六个演员和一个司鼓钹的伴奏员。演出的开场仪式叫“顿羌”,亦叫“琼根杂娃松”,意为“三个根本的来源”,指借用藏戏开场仪式中的三种人物温巴、甲鲁、拉姆,使之化成门巴戏开场仪式中的六个角色:渔翁、渔夫、甲鲁、仙翁、仙女、龙女。仪式由这六个角色先后出场舞跳、歌唱、表演,还穿插表演祭祀众神:太阳神、香獐神、大象神、牦牛神、鹿子神、石磨神等等。正戏开始后,六个演员除要分别扮演剧中六个角色外,剧中的其他角色也要由六人轮流串演,串演时服装、装扮都不变换。
门巴戏演出的剧目主要有两个,一是《诺桑法王》,一是《卓娃桑姆》。《卓娃桑姆》虽然用的是藏戏传统剧本,但它也可算是门巴族自己的历史传统剧目,其故事源自门巴族历史上格勒旺布国王时期的传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