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图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彩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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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榆林小曲

时间:2006年类别:曲艺

地区:陕西编号:Ⅴ-28

申报地区或单位:陕西省榆林市

榆林小曲,系流行于中国陕西北部榆林市城区内的一种带乐器伴奏的以坐唱为主的曲艺艺术形式。相传由明代驻扎在榆林一带的军官蓄养的歌妓从江南带来,后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以当地方言演唱并吸收化用了当地的民歌小调,丰富完善为今天的曲艺品种。

榆林小曲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榆林,地处古河套文化和匈奴文化交融地带。赵汉时期,这里已是陕北的文化中心,但由于历代羌、胡、突厥等少数民族迁徙频繁乃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使这里的文化形态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点。据《榆林府志》载:自明成化九年(1473)建立卫城,大量移民实边,榆林便成为我国九边重镇之一,常年屯驻重兵。到榆林做官的外省籍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从浙江一带来榆林做官的,先后占了外籍官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各地人才的汇聚,促成了各类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榆林小曲就是在这种条件下生成的艺术新品种。

据清乾隆皇帝《衔批通鉴辑览》中关于明武宗巡边至榆林的专篇记载称:“正德十三年(1518)秋七月,明武宗由山西渡过黄河,先抵陕西府谷,于十月间到达榆林,住在在城内太乙神宫(即“凯歌楼”)。每日有歌、舞、唱。直至十四年(1519)二月初,方才由原路返回京师。行前纳了延德总兵戴钦之女为妃,并大征了女乐。”又据《榆林府志》记载,清康熙九年(1670),由江南来的谭吉聪(字舟石,浙江嘉兴人),任榆林堡同知。此人对江南小曲十分喜好,来榆时带了家眷、使女以及歌妓和所用乐器等,闲暇时,常令其为他们演唱求乐,甚至在他主持修镇志时,也要请艺人来奏乐弹唱。据《榆林府志·文艺志》中记载,清康熙十二年(1673)后,榆林城内“文艺其繁”,经常是“夜半曲声听满城”,凯歌楼上常有“羌笛吹新调,秦筝弄急弦”。其盛况可见一斑。据民间相传,当时镇守城堡的兵士,大都是城内的小手工业者。他们三天一小操,五天一大操,既当兵又从业,日久天长,这些半职业兵士也听会了不少小曲。一天,府内弹三弦的艺人病死,谭为此而发愁,当地一兵士闻讯便毛遂自荐。操琴演奏了几首小调,谭听后十分高兴。从此,这里当地的半职业兵士也被允许进府内耍曲子了。足见当时府内的小曲已开始流入民间,成为当时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

1909-1914年,榆林小曲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民间音乐被吸收,被运用在民间,尤其是小手工业者之间,学唱小曲也一时成风。艺人数量不断增加,并创作了《陈太爷上任》等作品。小曲进入了兴盛时期。这一时期,文人王吉士不仅采集了大量小曲,对其作了加工和润饰,还新发展了《十杯酒》、《进兰房》、《小叮嘴》、《供月光》等曲目二十余首,器乐曲牌《四合回》、《将军令》、《狮子令》等近十首。

榆林小曲在它最初发展的阶段,虽然来源于明清时期江南的小曲、时调,但当它一旦植根于榆林这块陕北的土壤上之后,必然和当地的语言、民间音乐交融结合、吸收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韵。从南方来的官员和商人不断带来南方的丝竹管弦和乐妓,并同北方的民歌相融合,久而久之,榆林小曲便既有了北方的粗犷和豪放,又有了江南水乡的柔美和甜蜜。有人说,这就是南北大交流、民族大融合的结果。榆林小曲榆林小曲形成至今,演唱只在城区内进行,从不涉足城外。其演唱形式历来以自我娱乐为目的,室内院落均可进行,没有固定的演出场合。每茶余饭后,艺人们相约为伴,前往参加演唱。城内年纪稍长的居民,大都能唱它一两段以自娱。没有职业班社,也没有以此为业,觅食求生的职业艺人。除了自娱性质的演唱活动外,长期以来,它和当地民俗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四时八节,婚丧嫁娶,生辰寿诞,喜庆节日,当地群众都有约请小曲艺人到家演唱的习俗。在这种场合,有时艺人自献绝技,有时主家点同曲。不论在哪种礼仪之中的演唱,对优秀的艺人,主人还要给披红挂彩,以示奖励。这种习俗一直沿袭到1949年前后。

榆林小曲的表演形式为一人或二人主唱,多人分持扬琴、古筝、琵琶、三弦、京胡、碟子等伴奏并分不同行当兼唱。其唱腔音乐十分丰富,唱腔体裁为曲牌体,或单曲反复,或联曲串唱。伴奏乐器曲目多演绎男欢女爱和儿女情长的内容,尤擅表现由此生发出的离愁别怨。

小曲的演唱形式简单、轻便、灵活,不化妆、不表演,也不用任何道具。演唱者多兼敲击瓷碟。演唱活动,大都先由乐队奏一两首乐器乐曲牌,以示静场,然后开始演唱。一次演唱活动,少说也要三四个小时。

榆林小曲在长期的演唱活动中,形成了不同风格的两种流派,一派是讲究声音的纯实婉转、圆润和流畅,对装饰音尤其是滑音、顿音的运用比较严格。另一派则突出顿、断、刚、柔,很强调归韵。

榆林小曲传统的节目有短有长,《日落黄昏》、《妓女告状》、《放风筝》及《梁山伯与祝英台》、《张生戏莺莺》等皆为其中的代表性作品。榆林小曲的唱词内容,以反映城镇市民生活情趣的为多,除描写离愁别怨、男情女爱之作品有较大例外,其他如反映茶肆酒楼、货郎挑夫的生活(如《开茶馆》、《卖杂货》、《下荆州》);刻画青楼之恨、尼庵之苦(如《妓女告状》、《小尼姑》);还有鲜明生动地表现民俗风情(《放风筝》、《戏秋千》、《偷红鞋》)的篇章等。总之,榆林小曲的内容基本上体现了市民阶层的各种生活侧面,具有浓郁的里巷之曲的特点。

榆林小曲这一地方民间曲种特点的形成,除受生活习俗、传统文化及当地人民的性格、气质的直接影响外,语言习惯及其方言、语音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历史上的榆林小曲主要是由爱好者以自娱自乐方式演唱,后来出现了作为乞讨手段的走街串巷演唱、堂会演唱及高台性的经营演出。在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中,榆林小曲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是,时至今日,这种艺术形式的发展出现了传承乏人的困难,面临失传危险,需要设法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