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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学校党、团、工会、学生组织管理概述(1)

学校党组织管理

一、党委书记工作责任制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党委书记工作责任制度就是指关于学校党委书记工作职责和任务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是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连接起来的统一整体。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代表党委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不仅要带好党委“一班人”,而且要带领学校的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校党委对社会主义企业具有领导、保证、监督、协调的综合机能。在日常工作中,代表党委行使职权的是党委书记。通过党委书记的出色工作,会使党委具有一种很大的凝聚力,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核心。党委书记不仅在党组织内部处于重要地位,对学校教学行政工作也发挥重要作用。党委书记既是党委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又是校长工作保证监督的组织者,还是校长与职代会之间关系的协调者,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讲,党委书记在学校中可以起到如下作用:第一,党委书记在党委“一班人”中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学校党委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有严格纪律约束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的组织领导者是党委书记。党委书记的重要地位不仅表现在党委书记负责向党委和全体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意见,组织制定学校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安排党组织的日常活动,而且还表现在党委书记要根据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需要,确定召开党委会的议题和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形成党委会的决议并付诸实施、指导、检查、督促党委委员和支部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但决不能忽视党委书记个人在党委和单位的重要作用。要正确处理书记个人和党委“一班人”的关系,既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委“一班人”之上,又要充分发挥书记在党委“一班人”中的核心作用。

第二,党委书记可以对校长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由于党委书记与校长在工作上密切配合,经常参加工作管理或其他讨论研究重大决策的会议,经常听取工作报告等,他对校长全部的工作,包括计划安排,工作进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情况最了解,最熟悉。因此,可以在校长进行重大决策时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另一方面,党委书记通过党群部门和党员与师生员工有着广泛的多层次的联系,对广大师生员工的愿望、意见和要求容易了解掌握。这样党委书记便于利用党群部门的工作,通过全体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第三,党委书记可以协调校长、工会和党委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学校客观上存在行政、党委和职代会三个系统,还有党委统一领导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以上三个系统和各群众组织,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它们在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党委、职代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要以教学为中心,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但是由于各个系统、各个组织的性质、职责、任务、作用不一样,组织系统之间不相从属,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活动,就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和分歧。各个群众组织在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前提下,还有各自的特殊利益和需要,有时这也会在行政和群众组织之间带来一些分歧和矛盾。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的权限扩大,担子加重,各种矛盾容易集中到校长身上。由于党委书记对群团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对校长的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校长和群团组织的负责人又大多是党员,甚至是党委成员。所以党委书记易于做好校长和职代会包括群团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党委书记的职责和权限

学校党委书记在工作中应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党委“一班人”全面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对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保证监督作用。

(1)学校党委书记应团结党委成员,在思想政治方面担负领导责任主要包括:第一,对校长任免行政干部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考核、管理、任免党群干部。

第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保证学校的生产经常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凡是一切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倾向,学校党委必须认真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三,结合教学工作,对党员和职工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劳动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第四,监督校长在教学和管理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第五,党委书记要定期或随时了解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主动、及时地向校长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群众向党委反映的有关的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向校长建议,及时处理。

(2)党委书记要对党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第一,党委要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学校的思想,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的地位和责任感,支持和组织职工正确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

第二,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按“四比”要求配备工会干部,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讨论和研究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第三,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做团的工作,支持团组织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要好地发挥助手作用。

(3)对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主要包括:第一,保证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学校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第二,保证监督校长行政指挥的畅通无阻。

第三,保证监督学校教学科研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党委书记的工作内容及原则

作为学校党委的负责人,党委书记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内和学校的重大问题,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一,对上级下发的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政策、法令等有关文件,及时向党委成员传达,并讨论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指示以及本单位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决议的主要措施。措施应明确、切合企业实际,这些方针政策,指示决定,既能督促干部、部工自觉地贯彻落实,又便于检查和监督。

第二,研究单位的重大问题,对校长提出的有关决策、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计划、中层干部的任免、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机构变动、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等重大问题,作出及时讨论并提出参考性意见,供校长决策。对于一时不能做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应组织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为校长决策提供详实的依据。

第三,讨论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组织党委有关成员,积极认真地讨论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报告、决议、大会的召开、日程、奖惩等。对报告、决议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其他不当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使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权力。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党的工作和作风。

第四,讨论党的建设工作,及时作出有关规定。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经常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讨论党员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分析其党思想状况,对党的组织、宣传部门所提出的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计划,及时讨论,落实措施的实施计划的部门和人员,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对组织部门提出的工作计划,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先进党支部、小组、优秀党员命名表彰以及违纪党员的处理等重要问题,要及时作出决定。不断加强和壮大党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

第五,讨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中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情况,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举办讲座分析职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程度,贯彻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不断总结在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使其进一步科学化。

第六,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提拔、任免和奖惩。定期分析学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以及干部的工作和表现,适当提拔和任免。中层干部的提拔和任免,必须走群众路线,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由党委讨论决定。向上级推荐的领导干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委的意见和考核材料,报请上级党委审批。提拔和使用干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坚持革命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领导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坚持任人唯贤和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第七,讨论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常委对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应列入议事日程。对各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备、思想教育、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和各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研究讨论,领导各组织向其所属成员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向各群众组织布置任务,帮助各组织把本组织的宗旨和当前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适合各组织特点的各种形式,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第八,讨论党组织活动的规章制度的建议、干部考核制度的建立、党组织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党委各项决议、决定或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做到各项活动都要有章可循,决定了的问题就要落到实处;布置的工作要有检查,有总结,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

(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团结。党委书记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团结有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是书记一人说了算。已经决定了的问题,书记应带头遵守和执行,除特殊情况,书记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的决定。

党委书记应带领和指导领导班子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带领领导班子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班子团结,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发生差错,书记在应多承担责任,不埋怨、不推诿,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党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形势、任务,按照党委作出的决定,督促他们对党员进行思想路线教育并检查教育开展情况。定期对党员做形势、方针、政策等重要问题的报告,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遵纪守法,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基层组织过好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核和发展工作;监督党员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党员违法乱纪,属于党委处理的问题,由党委处理,属于基层处理的问题,督促基层做出严肃处理。

领导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正确的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职工的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去。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切实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抵制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完成各项任务。党委书记应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对“老大难”的。要亲自过问或处理,总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指导有关部门或基层开展工作。

(4)支持以校长为首的教学科研系统行使指挥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企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委书记从过去的直接领导转变到保证监督上来。应以积极的态度,把保证和监督贯穿于教学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在保证和监督过程中,采用下列方法:第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加强纪律检查工作。

第四,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五,通过各种形式监督干部。

(5)协调好校长与职代会等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委同教学科研系统、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要协调好关系。针对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经常向各组织布置工作,必要时应召集联席会,研究工作,以便步调一致,协调工作,共同为完成中心工作做好工作。

在协调校长与职代会的关系时,一方面要维护校长的职责和权益,具体来说:第一,教育职工热爱本单位,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维护校长指挥权威。

第三,教育职工尊重维护校长权益。

另一方面要使校长尊重和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主要有:尊重职代会和工会的职权;真心实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切实搞好民主管理;树立群众观念,实实在在解决职工生活问题。

党委书记在开展协调工作时,应采用以下方法和途径。

第一,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协调三者关系的根本前提。

第二,加强对民主管理的领导是协调三者关系的组织保证。

第三,建立报告制度,使协调工作制度化。

(6)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一,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日常工作中,党委书记要拿出一定时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在职工群众中的贯彻情况,研究党的工作开展情况、干部工作情况、学校管理和思想工作开展情况等。调查研究应踏踏实实,实事求是,不听信只言片语,不满足于表面现象。重要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研究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