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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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顾宪之移风易俗

齐高帝即位,除衡阳内史①。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太半②,棺木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旁。宪之③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④。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为出公禄,使纲纪⑤营护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⑥剖棺,水洗枯骨,名为除祟。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

《梁书·顾宪之传》

【注释】

①除衡阳内史:(顾宪之)被任命为衡阳(郡名,治所在今湖南湘乡)内史(太守)。

②太半:大半。

③宪之:顾宪之,南朝吴郡(今江苏苏州)人,《梁书》入《止足列传》。“止足”,指那些淡于名利,激流勇退之人。

④亲党:家属、亲戚。

⑤纲纪:此指郡府的主簿(郡府事务主管)。

⑥冢(zhǒnɡ):坟,尤指高起之坟。

【译文】

齐高帝即位,顾宪之被任命为衡阳内史。到任前,衡阳一郡连年疾病流行,死亡者超过人口的一半,棺木价格很贵,于是死者就被用苇席一裹,丢弃在路旁。宪之到任后,通令郡内各县,让死者家属或亲戚将路尸埋葬。如果一家人都已死去。宪之就拿出官府中用来发给官吏俸禄的钱,让郡中主簿给予安葬。衡阳又有一个习俗,山中居民有病,就认为是先人作怪,要挖坟开棺,水洗枯骨。称之为“除祟”。宪之就做了说服工作,说明活人和死人地上地下,并不相干,这种风俗也就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