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表乞广本国姓氏曰:“我朝创业以来,法制修明;惟姓氏止分为二,耶律与萧而已。始太祖①制契丹大字,取诸部乡里之名,续作一篇,著于卷末。臣请推广之,使诸部各立姓氏,庶男女婚媾有合典礼。”帝②以旧制不可遽厘③,不听。
《辽史·耶律庶成传》
【注释】
①太祖:指辽太祖耶律阿保机。
②帝:指辽道宗耶律洪基。
③厘:订正,改正。
【译文】
耶律庶成呈上表书,请求增加辽国人的姓氏,他说:“我们大辽王朝自建国以来,法律制度昌明;唯有姓氏还只是两个,即耶律和萧姓而已。起初辽太祖制定我们契丹族的文字时,采用各部落中乡村里巷的名称制为姓氏,并将此写成了一篇文章,著录在文字之书的后面。我请求将太祖拟订的这些姓氏加以推广,从而使众部落各立姓氏,让老百姓男女婚姻合乎制度和礼仪。”辽道宗觉得过去的制度不能突然改变,就没有听从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