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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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耶律庶成修订辽法

重熙①初,……(庶成)与枢密副使萧德修定法令,上诏庶成②曰:“方今法令轻重不伦③。法令者,为政所先,人命所系,不可不慎。卿其审度轻重,从宜修定。”庶成参酌古今,刊正讹谬,成书以进。帝览而善之。

《辽史·耶律庶成传》

【注释】

①重熙:辽兴宗耶律宗真年号。

②庶成:即耶律庶成,辽大臣,字喜隐,善辽、汉文字,于诗尤工,兴宗时曾任牌印郎君、枢密直学士、林牙等职。

③不伦:不成条理也。

【译文】

重熙初年,……耶律庶成与枢密副使萧德一道修定法令,辽兴宗诏令耶律庶成说:“如今国家的法令轻重失调。法令,是治理国政的先决条件,它关系到人的性命,不能不慎重。希望你审察、衡量法令的轻重,按照合宜的原则加以修定。”耶律庶成就参考、斟酌古今的法令,改正了现今法令中的错谬之处,编写成书后呈交给了皇帝。兴宗看过便称赞编写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