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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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此社稷计何憾之有

大康二年①,耶律乙辛②为中京留守,诏百官廷议,欲复召之,群臣无敢正言。撒剌③独奏曰:“萧岩寿④言乙辛有罪,不可为枢臣,故陛下出之;今复召,恐天下生疑。”进谏者三,不纳,左右为之震悚。乙辛复为枢密使,见撒刺让曰:“与君无憾,何独异议?”撒刺曰:“此社稷计,何憾之有!”乙辛诬撒剌与速撒同谋废立,诏按无迹,出为始平军⑤节度使。

《辽史·耶律撒剌传》

【注释】

①大康二年:即1076年。大康,辽道宗年号。

②耶律乙辛:辽大臣,契丹族五院部人,字胡睹衮,道宗时曾任护卫太保、北院同知、南院枢密使、北院枢密使等职,是辽代有名的奸臣。

③撒剌:即耶律撒剌,辽大臣。

④萧岩寿:辽大臣,契丹族乙室部人。道索时,因直言切谏,得罪了耶律乙辛,受其陷害,导致流放被杀。

⑤始平军:行政区划名,治所在今辽宁省法库西南辽滨塔。

【译文】

大康二年,耶律乙辛任中京留守,辽道宗诏令文武百官在朝廷讨论,想把耶律乙辛召回京都,众大臣没人敢说直话,只有耶律撒剌上奏道:“萧岩寿说耶律乙辛有罪,不能做枢密使,因此陛下您才把他调出京城;如今又想召他回京,恐怕天下人对此事生出疑心。”耶律撒剌如此再三地进谏,但道宗不听从,其他大臣都为耶律撒刺担心。耶律乙辛又做了枢密使,见到耶律撒剌后,责问他说:“我与你没有什么怨仇,为何偏偏对我表示异议呢?”耶律撒刺说:“我这是为国家考虑,对你哪里有什么怨仇呢?”耶律乙辛诬告耶律撒剌与耶律速撒合伙谋划废立皇帝的事,道宗因此下令查核,但无证据,便把他调出京都任始平军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