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柳宗元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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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童区寄传

童区寄[1]传

【题解】

这是作者在柳州时写的一篇传记。

在这篇传记中,作者描述了少年区寄不甘心做奴隶,英勇机智地杀死绑架他的两个人贩子,而得以自脱的事迹,热情歌颂了他不畏强暴的反抗精神,同时也揭露了当时的社会买卖人口的罪恶现象。

【原文】

柳先生[2]曰:越人少恩[3],生男女,必货[4]视之。自毁齿[5]以上,父兄鬻[6]卖,以觊[7]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8]之。至有须鬣者[9],力不胜,皆屈为僮[10]。当道相贼杀以为俗[11]。幸得壮大,则缚取幺[12]弱者。汉官[13]因以为己利,苟得[14]僮,恣[15]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16]。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17]为余言之。

童区寄者,柳州荛[18]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19],布囊[20]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21]卖之,寄伪[22]儿啼,恐栗为儿恒状[23]。贼易[24]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25],一人卧,植刃[26]道上。童微伺[27]其睡,以缚背刃[28],力下上[29],得绝[30],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31]。将杀童,遽[32]曰:“为两郎[33]僮,孰若[34]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35]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36]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兮,孰若吾得专[37]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38],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39],虽疮手勿惮[40],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41],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42]州,州白大府[43],大府召视,儿幼愿[44]耳。刺史颜征[45]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动缚者,侧目[46]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47]二岁,而计杀二豪,岂可近[48]耶!”

【注释】

[1]童:未成年人。区(ōu)寄:人名,姓区名寄。[2]柳先生:作者自称。[3]越:唐代江、浙、福建、台湾、湖南、两广一带都可称越。恩:有情义。[4]货:财物,商品。[5]毁齿:指换乳牙。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6]鬻(yù):卖。[7]觊(jì):贪图。[8]钳:用铁箍把颈子套住。梏(gù):把手拷起来。[9]须鬣(liè):胡须。有须鬣者:指成年人。[10]僮(tóng):奴仆。[11]贼:杀害。俗:风俗,风气。[12]幺(yāo):小。[13]汉官:指朝廷派往少数民族地区任职的汉人官员。[14]苟得:不当得而得。[15]恣:放纵。[16]耗:减少。滋耗:更加减少。[17]桂部:指当时的桂管经略观察使衙门。从事:官名,州刺史的助手。杜周士:人名。[18]柳州:辖境相当今广西柳州市、柳城、柳江、鹿寨等县。荛(ráo):打柴。[19]豪贼:强盗。劫持:绑架。反接:反绑两手。[20]囊:口袋。这里作动词用。[21]逾:超过。墟所:我国南方农村定期集市。[22]伪:假装。[23]栗(lì):发抖。恒状:常态。[24]易:轻视。[25]为市:谈生意。[26]植:插。刃:指刀。[27]微伺:暗暗地等候。[28]缚:指绑手的绳子。背刃:靠在刀口上。[29]下上:一下一上地摩擦。[30]绝:断。[31]骇:吃惊。[32]遽(jù):急忙。[33]郎:奴仆对主人的尊称。[34]孰若:哪里比得上。[35]完:保全。[36]良久:很久。计:谋划,盘算。[37]专:独占。[38]持:抓牢。主人所:这里指旅店。[39]即:靠近。[40]疮:外伤。惮(dàn):怕。[41]号(háo):大声喊叫。[42]墟吏:管理集市的官吏。白:报告。[43]大府:指州上的一级衙门。[44]愿:老实。[45]刺史:唐代州的行政长官。颜征:人名。[46]侧目:斜着眼看,形容畏惧的样子。[47]秦武阳:战国时燕国人,十三岁杀人,后来得到燕太子丹的赏识,派他做荆轲的副手,去刺杀秦始皇。[48]近:接近。这里是触犯的意思。

【译文】

柳先生说:越人缺少恩爱之情,生下儿女,必定把他们当财物看待。到了七八岁以后,做父亲、做兄长的就卖掉他们,以牟取钱财。自家的孩子还未长到七八岁,就偷取别人家的孩子,把孩子的脖颈用铁箍套住,把手拷起。以至有些长了胡须的成年人,由于力气敌不过,也被绑架卖掉做了奴仆。在大路上公开绑架相互残杀已成了一种风气。一些儿童侥幸能够长大成人,就又去绑架那些孩子和老弱者。汉族官吏借这种机会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奴仆,就听任这种事情存在而不加过问。因此,越人居住地区的人口越来越少。被绑架的人,很少有能够自己逃脱的。只有少年区寄以十一岁的年龄却战胜了绑架他的强盗,这也算是件稀奇事了。桂管从事杜周士对我讲了这件事。

少年区寄,是柳州一个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在放牛打柴,两个强盗绑架了他,把他的双手反绑起来,用布蒙住他的嘴,要把他弄到离这里四十里外的集市上卖掉。区寄假装啼哭,做出小孩通常那种害怕得发抖的样子。强盗因而不把他放在眼里,两人对着喝起酒来,喝得醉醺醺的。其中一人去找买主,一人躺下休息,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中等待,见他睡着了,便把捆手的绳子靠在刀口用力地上下摩擦,把它弄断,于是拿起刀杀了他。逃出去没多远,那个找买主的回来了,抓住区寄,大吃一惊,要杀死他。区寄急忙说:“我做两个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只做一个人的奴仆?他待我不好,你留我条命并待我好的话,任你怎么使唤都可以。”找买主的强盗盘算了好久,心想:“与其杀了这个小奴还不如卖了他;与其卖了两个人分钱,还不如我一个独得。幸亏这孩子杀了他,这真是太好了!”他立即藏好同伴的尸体,带着区寄到了旅店,把他捆绑得更加结实。到了半夜,区寄转过身来,把捆绑自己的绳子靠近炉火烧断,虽然烧伤了手也不怕。又取刀杀了这个强盗。于是大声喊叫,把整个集市上的人都惊动了。少年对众人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应该当奴仆。两个强盗抓到了我,幸好我把他们都杀死了。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管理集市的官吏把这事报告给州官,州官又报给大府,大府把区寄叫来一看,孩子又小又老实。刺史颜征认为他不同寻常,留他作一名小差役,区寄不愿意。只好送他些衣裳,派差役护送他回家。乡里干抢劫绑架的人,只是斜着眼睛远远地把区寄家看看,没有谁敢从他家门口经过。都说:“这孩子比当年秦武阳还小两岁,却杀死了两个厉害的,哪敢招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