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华夏文化传世经典(第二辑)古文观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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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酷吏列传序

《史记》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②。”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③。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④;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⑤!”“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⑥。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注释】①孔子曰:下文引自《论语·为政》道:通“导”,引导。齐:统一,划一。格:至,引申为归服。②老氏称:下文见《老子》38章、57章。老氏:指老子。章:严明。这里是严酷的意思。③昔:从前。这里是指秦朝。④救火:即“负薪救火”的省略。扬沸:即“扬汤止沸”的省略。都是比喻于事无益。⑤故曰:这里指孔子说。下文引自《论语·颜渊》。⑥破觚(gū)而为圜:觚器是有棱角的酒器,比喻严刑。圜,通“圆”,比喻宽松圆通的法令。斫雕而为朴:削去物品上雕刻的花纹,使它变得朴素。比喻变繁琐的法令为简朴的法令。

【译文】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用刑法来统一,百姓想的是免于犯罪,而不是感到犯罪可耻。要是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教来统一,百姓就会知道羞耻而且心服。”老子说:“最有德的人不表露自己有德,因此有德;最无德的人总想表露自己有德,因此无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话说得对!法令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并不是治理得好坏的本源。从前国家的法网曾经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发展到极点时,上下互相勾结逃避法网,以至国家无法振兴。在那时官吏治理百姓如同抱薪救火、扬汤止沸,无济于事;如不采取武力和严酷的手段,怎么能胜任他们的官职而心情愉快呢?

在那时主张用道德来治理百姓的官吏,就可能失职。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我一定要使诉讼的事不再发生!”老子也说:“不懂道德的下愚士人,听说讲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废除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的条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之鱼,而官吏治理百姓的成绩却很显著,不至发生奸邪的事,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在道德而不在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