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纳家户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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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劳动人口

社会劳动力的多少,劳动者能力高低,是社会人口劳动素质的主要标志。

一、社会劳动者

在大集体初期,由于体制和政策的束缚,纳家户村不断增加的人口到劳动年龄后绝大多数只能自然就业,成为种地的农民。但由于人多地少,大部分新增劳动力实际上成为无业可从的剩余劳动力。这种人口闲置状况在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有了根本的改观。据1997年农业普查,在1996年的人口中,从业人口达2674人,占总人口的63.1%。其中在村内从业的2182人,占从业人口的81.6%;在本县从业的376人,占从业人口的14.1%;在自治区内从业的114人,占从业人口的4.3%;在外省从业的2人。平均每个从业人员负担1.59人。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无论男女老少,人人都忙碌着找事情干,即使是学生,回家后仍要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老人们在作过礼拜后也总要找些事情做,否则就会“闲得慌”。因此,很难从严格的意义上区分“在业”和“不在业”。但毕竟因年龄和劳动能力的不同,他们在社会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亦有所不同。1996对103户家庭的抽样调查表明,在劳动年龄内(16岁~60岁)的正常工作者303人,占总人口的67.6%,占该年龄段人口的95.6%。超过劳动年龄仍然从事生产劳动者16人,占总人口的3.8%,占超龄人口的72.6%;尚未到劳动年龄但实际参加生产劳动者11人,占总人口的2.5%。在劳动年龄内有残疾人口3人,但仍从事着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从业的人员合计达328人,占总人口的73.3%。不在业的人口占26.7%。其中主要参加家务劳动者13人,占总人口的2.9%。其余为学龄前儿童34人,在校学生62人,丧失劳动能力的5人,分别占总人口的7.6%、13.8%和1.1%。

2006年,全村有乡村劳动力2405人(劳动年龄内1972人);乡村从业人口1775人(男1065人,女710人),其中劳动年龄内1580人。2007年,全村有乡村劳动力1900人(劳动年龄内1843人);乡村从业人口1520人(男912人,女608人),其中劳动年龄内1368人。2008年,全村有乡村劳动力2760人(劳动年龄内2208人);乡村从业人口2249人(男1126人,女1123人),其中劳动年龄内1802人。2009年,全村有乡村劳动力2768人(劳动年龄内2724人),乡村从业人口2164人(男1125人,女1039人),其中劳动年龄内1731人。

二、产业分布

改革开放后,相当一部分农民走出家门,从事其他工作。2006年,按产业划分,从事第一产业1047人,第二产业515人,第三产业338人;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1047人,工业249人,建筑业266人,交通运输业142人,批发与零售业71人,住宿和餐饮业36人,其他89人。2007年,从事第一产业851人,第二产业440人,第三产业237人;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851人,工业212人,建筑业228人,交通运输业121人,批发与零售业60人,住宿和餐饮业30人,其他26人。2008年,从事第一产业1409人,第二产业585人,第三产业255人;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1409人,工业290人,建筑业295人,交通运输业168人,信息计算机服务8人,批发与零售业34人,住宿和餐饮业35人,其他10人。2009年,从事第一产业1067人,第二产业529人,第三产业229人;按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1067人,工业301人,建筑业228人,交通运输业96人,信息计算机服务12人,批发与零售业60人,住宿和餐饮业30人,其他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