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纳家户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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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荣誉

纳家户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带领全体村民在小康村建设中,屡受各级奖励,同时也涌现出了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一、集体荣誉

纳家户村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带领农民奔小康,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之路,多次受到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的嘉奖。

2009年,被自治区民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2009年,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示范村。

2008年,被银川市委、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示范村。

2003年,被中共永宁县委授予红旗村党支部。

2008年,被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安单位。

1994年,纳家户村获杨和镇党委、政府精神文明二等奖,奖金200元。

1997年,纳家户村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一等奖,奖金400元。在小康建设中评为一等奖,奖金1000元。经济工作目标责任书评为一等奖,奖金600元。

2001年6月29日,纳家户村党支部被杨和镇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

2001年1月12日,2000年纳家户村“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取得了巨大成就”,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一等奖,奖金1500元。

2008年,被杨和镇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9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三等奖。

2009年,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社会经济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个人荣誉

纳家户村人杰地灵,多年来有很多人被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授予先进个人。

纳麒、马自孝、张金铭、马淑花、纳佃江、纳佃国、纳文清在1988年1月2日被中共杨和乡党委、政府授予先进个人。

纳青峰在2008年度设施农业产业中被永宁县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王波在2009年度水务工作中被永宁县水务局总支委员会、永宁县水务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王波在2006年度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委会主任。

王波在2008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干部。

王波在2007年~2008年度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波在2009年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干部。

纳青峰在2008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干部。

纳青峰在2009年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干部。

纳生成在2008年被宁夏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孝德之星。

纳志永在2009年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被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