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纳家户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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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政治活动

1950年,人民政权建立之初,进行清匪剿匪、打击恶霸、镇压反革命运动。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上残存的土匪与人民为敌,地主、富农分子也骚扰作恶捣乱。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社会治安,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示,纳家户村开展了清匪镇反运动。运动中贯彻镇压与宽大处理相结合,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从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后,公安机关发动人民群众,先后进行了几次集中统一的清查行动,平息了社会动乱,巩固了人民政权。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年8月政务院通过《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纳家户村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0月份搞起。县、乡派驻工作队分期分批进村。土地改革前,纳家户属永宁县第一区五乡,全乡总户数413户。阶级成分划分:地主成分6户,占总户数1.45%,富农成分3户,占总户数0.73%;小土地出租5户,占总户数1.21%,中农成分87户,占总户数21.07%;贫农成分251户,占总户数60.77%;雇农成分20户,占总户数4.84%;工商业者4户,占总户数0.97%;其他成分37户,占总户数8.96%。农村各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纳家户村占总住户2.18%和总人口(土改时总人口2004人)3.6%的地主、富农阶级,占有全村土地11.78%;占总农户92.98%和总人口93.16%的贫农、中农、小土地出租者、工商业者及其他农户阶级,占有土地87.22%,而占总户数4.84和总人口3.24%的雇农没有一寸土地,纳家户村人多地少,全(乡)村土地人均2.06亩,地主家庭人均达8.38亩,富农家庭人均4.06亩,分别是全(乡)村人均的4.1倍和2倍;土地改革后,贫雇农的土地占有量98.2%,占农村总户的92.98%的贫雇农分得土地2389.13亩,房屋114间,耕畜73头,及农业家具274件。

纳家户村的互助组萌芽于变工互助组的基础上,1950年自发组织了互助合作组织。1952年,除了季节性互助组和评工计分的长期互助组,还出现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化。1953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公布后,全村的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在“积极整顿、稳定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得到进一步发展。是年底,全村参加的农户占21.4%。加入初级合作社的农户占36.4%。翌年农户分别达到38%和46%,到1955年全村基本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入社户数占总户数85%,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户数的96.4%,这一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2月,中共中央八大二次会议上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随后全国出现“大跃进”。宁夏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以全民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大跃进”运动。纳家户动员全村136个男女劳动力到汝箕沟大锋矿上山大练钢铁。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又提出全国钢产量翻番,是年9月在宁夏工委的号召下,纳家户又动员占当时劳动力总数的20.9%的219人上山开始土法炼钢铁。同时,大办地方工业,追求农业上的高指标及大搞水肥土的群众运动,同大炼钢铁一样,违背了客观规律,片面强调了人的主观意识,盲目追求高速度,助长了浮夸风,直到1960年冬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宁夏的“大跃进”运动随之而停止。

1960年9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反对坏人坏事”运动,简称“双反”运动。这次运动的目的在于清除“地方民族主义的影响”。在自治区党委工作会议前,转发自治区主要领导在石嘴山钢铁厂的调查报告中称,拥有4000名职工的石钢有14%的干部和13%的职工有政治历史问题。把“大跃进”中仓促上马的石钢存在的问题,归结为“坏人专政”,为此建议该厂集中打击坏人,纯洁干部队伍。随之很快从工矿扩大到农村,并且轻率地下放批捕人权,下达捕人指标,扩大打击面,从1960年9月8日到9月30日的运动高潮中,以莫须有罪名在纳家户村就逮捕5名干部和群众。是年10月,自治区党委发现弊端,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批判从严,处理从宽。

1965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将这次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先期由自治区领导带队在青铜峡县和西吉县两个公社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1964年11月,自治区第一期社教工作队组织5000人以“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在永宁县全面开展。运动开始时,采取神秘主义的扎根串连的调查方法。《二十三条》发出后,把纳家户大队、生产队的领导干部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批判斗争。凡是大队、生产队干部统统“靠边站”。运动中大队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生产队成立了“贫协小组”。对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经济账目、物资(粮物)进行清理,纳家户3名干部定为“四不清”。在四清运动中,全村新定四类分子13人,其中地主分子4人,富农分子4人,反革命分子4人,坏分子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纳家户大队的农业生产、社会管理陷入瘫痪,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遭到破坏,各生产队的小麦上场后推迟打碾1个月,7月、8月阴雨连绵造成小麦长牙霉烂减产,夏粮比1966年减产19.5%。当年国家粮食任务只完成了54.4%。1967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宁夏问题的决定》后,各群众组织相继大联合,参加斗、批、改。至1976年10月8日中央政治局一举粉碎“四人帮”,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