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纳家户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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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体育

回族体育主要包含回族武术和体育活动两部分。

一、回族武术

纳家户回族穆斯林有习武学拳的传统。他们把练武尊为“逊乃”,意思是高尚的“圣行”。清代乾隆皇帝曾说:“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族,每出将种。”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社会不安定,回族人民为了健身自卫,学拳练武的人比较普遍。民间有一句谚语说:“学得一身武,走遍天下无人堵。”主要的武术形式有回回十八肘、穆斯林八卦太极拳、四十八式太极拳、伊斯兰汤瓶功、穆圣功等。还有六合拳、梅花棍、母子棍、链枷棍、三尺鞭、花剑、十路弹腿等。

二、竞技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体育活动普遍开展。1955年以后,国家推行以田径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劳卫制”,小学每年春秋两季都要组织田径运动会。1965年~1985年,杨和乡学区举办田径运动会,纳家户回民小学派代表队参加,在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手榴弹投掷等竞赛项目中,纳家户在田径、集体拔河中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球类

篮球新中国成立初期,纳家户各自然村都有篮球队,利用农闲、元旦、春节、“五一”“六一”“十一”和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进行篮球友谊赛。1978年,经过选拔组建了青年民兵篮球队,参加乡镇农民运动会的篮球赛。1988年,获得了全乡篮球赛第二名。改革开放后,参加篮球运动的爱好者越来越多,特别是农闲和节假日休息时,活跃在篮球运动场上的青年经常进行篮球比赛。

2005年,随着“体育下乡,篮球进村”的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村委会重视群众的体育竞技比赛,经常组织体育比赛,使锻炼身体成为增强人民体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乒乓球纳家户小学学生打乒乓球由来已久,此后个别生产队也自发的组织乒乓球活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以共青团、民兵组织的“青年民兵之家”,利用“文化室”建起了乒乓球室,组织青年利用早晚、节假日开展乒乓球竞赛活动。1978年以后,纳家户回民小学组建了乒乓球队,从此学校乒乓球活动进入正规训练阶段,并在全学区开展的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中,取得少年组团体第二名。1985年,在全乡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三名。

四、棋类

从1965年开始,下象棋成为村民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1985年后,参加象棋竞赛的人数约有百人之多,曾5次参加乡镇举办的棋类比赛。

五、群众体育

农民传统的体育活动是跳绳、荡秋千、跳马、摔跤、踢毽子等。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球类、田径、拔河等项活动逐年开展。1965年,杭州知识青年到纳家户村插队落户,修建了篮球场等体育设施,体育项目增多。1972年,银川等地知识青年到农村落户,先后修建篮球场4处,一些经济实力强的生产队添置了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体育项目增多。农村知识青年回乡,使纳家户又一次出现了新的生机。公社每年举办一次农民体育运动会,村上都要派运动员参加篮球、拔河、乒乓球、射击等比赛项目。“三八”妇女节以大队为单位在公社妇联的指导下,举办“庆三八”趣味运动会,项目有拔河、乒乓球、家庭趣味体育竞赛等,每届运动会,村委会都组织青年积极参加,在每届乡镇举办的运动会上都取得较好成绩。

六、学校体育

纳家户回民小学成立初期,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各年级每周设两节体育课。但由于没有体育器材,缺乏专职体育教师,因此体育课只是走走步伐,练练队列,做做游戏或赛跑或跳绳等。20世纪50年代中期设置了简易篮球场,自做了跳远、跳高场地。1952年,开始推行国家颁布的第一套广播体操。1956年,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体育教学走向正规化。1956年~1959年,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58年,以劳动代替体育课。1959年~1961年,生活困难时期,操场上种瓜菜,体育课基本停止。1962年,恢复体育课。“文化大革命”中,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增添射击、刺杀、投弹、行军等军事课目。1971年后,学校添置和购置了部分体育器材,广泛地开展了体育活动,体育课走上了正规。1975年后,学校普遍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7年后,学校体育趋向正常,重视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1978年以后,学校遵照教育大纲,坚持“两操一课”制度(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及春秋两季田径运动会制度。还不定期举办球类、队列、体操等项目的比赛。1979年,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1990年后,学校体育课增加课前眼睛保健操、中间课间操、广播操、健美操等,广泛地开展学生体育活动。按照国家体委颁发的《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学校有计划地开展体育活动,使学生达到了国家少年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1988年~2009年,学校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