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年轻人成功必读的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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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火攻者明,水攻者强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孙武这段话,其大意是:用火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明显。以水辅助军队进攻威力强大。但水可以把敌军分隔开来,却不能像火那样使敌人失去军需物资。

这段文字论述水火佐攻的重要和作用。这是孙子关于利用自然力量,增加战斗进攻的效果的一种主张。古代战争原始,利用水、火等自然力量助战具有悠久历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孙子在总结这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写了《火攻篇》,对人们运用最普遍的水、火助攻,第一次做了理论概括。

用水、用火佐攻,二者又有差异。从客观实际情况看,用水比用火受客观条件限制更大;从进攻的实际效果看,用火可以毁灭敌物资储备和有生力量,而用水可以断绝或部分消灭敌军而不能夺取敌人积蓄。这是具体运用中必须考虑的。

以水佐攻会使攻势增强,有时会使战斗发生决定性的作用,这类战例很多。

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李自成起义军自朱仙镇大捷后,回军围攻开封。此时,河南境内的明军已被起义军消灭殆尽,无力再援开封。9月,河南巡抚高名衡掘开黄河,以水淹起义军。李自成不得不移军高地。河水灌注开封城,城毁,百姓逃脱者不及2万。数十万平民被洪水吞没。围攻开封城的起义军因大水不得不西撤,其军事计划受挫。这一战例,亦为“以水佐攻”之战例。不过,高名衡丧尽天良,淹杀数十万无辜,成了历史罪人。

“以火佐攻”,较之水攻,又更为显著。

东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黄巾军从各地同时起义,声势浩大,组织有方。他们迅速攻占了许多州郡,迫使许多地方官员纷纷逃命。这给予即将灭亡的东汉朝廷以极大震动。朝廷命令皇甫嵩为左中郎将,和右中郎将朱俏一起,共发五校兵、三河骑兵及招募来的精兵4万多,共同讨伐颍川(今河南颍水流域)一带的黄巾军。

颍川地区的黄巾军是在一个叫波才的人率领下活动的。朱儁率领的那一支军队被波才击败后,颍川一带的形势对汉军十分不利。于是,黄巾军乘胜进攻皇甫嵩,皇甫嵩进驻长社(今河南长葛东北)自保。波才遂率领黄巾大军包围了长社。当时,皇甫嵩的兵力大大地少于黄巾军,被困于孤城中的汉军,人人心中滋生出了一种害怕恐惧的情绪,它就像一团浓雾一样弥漫开来,对士气形成了极大影响。皇甫嵩对此有所察觉,就招集军中的大小将领,给他们鼓气,并说:“用兵有奇正的变化,不在哪方的兵力多少。现在我观察了一下敌情,发现敌人是在柴草多的地方安营,这就容易受到火攻。如果我们乘着夜间放火,烧掉敌人的军营,敌人一定会惊慌失措大乱不止。我们的军队再乘机出城发起猛烈攻击,一定能打败敌人。当年田单以火攻破敌的场面,在我们这里就可以出现了。”在皇甫嵩的鼓舞下,军中的情绪稳定下来了,而且火攻作战的计划也布置下去了。这一天晚上,老天似乎在帮助汉军,刮起了大风,顺风点火,风助火势,正是实施火攻的有利时机。皇甫嵩命令士兵每人拿一束柴草登上城墙,又从军中招募勇士,命他们偷偷出城,四下放火,并且高声大呼。顿时,黄巾军周围火光四起,城上的士兵也举起火把呼应。皇甫嵩乘机擂鼓,率领一支军队出城冲向敌人,黄巾军果然惊慌失措,纷纷溃散。

长社一战,皇甫嵩利用火攻,变被动为主动,成功地击败了黄巾军。

孙子认为,战争中无论是使用火攻还是使用水攻,都是一种特殊的战斗形式。战争是追求胜利的,只要能打败敌人,使用什么样的手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使用的手段,应该在什么样的时机和场合下使用。

孙子说,火攻必须有有利的天气条件,火攻的目的是烧营寨、积蓄、辎重、仓库、粮道,给敌方增加困难,扰乱敌人,乘机取胜。从古至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极其有效的战争手段,火攻和水攻时常被兵家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