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20世纪文学价值论
15766700000032

第32章 现代文学价值观念的类型分析(2)

30年代初,文学的题材范围有了新的扩展,评论界对这种变化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和很高的评价。从蒋光慈的《咆哮了的土地》,《短裤党》到茅盾的《子夜》《林家铺子》等,一直到40年代,特别是《讲话》后出现的《李有才板话》《小二黑结婚》《王贵与李香香》《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乾河上》《白毛女》等,这些作品在整体的主题开掘指向上,都是沿着不断强化文学的认识的价值的思路发展的。关于中国农民觉醒、斗争、直到掌握政权的过程,关于中国各阶级阶层的具体分析和他们应走的道路的探索等,都构成主要特征,展示出一幅中国现代社会变革的动态画卷。这使得中国现代文学充满了强烈的时代色彩和历史意识。不仅如此,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还深刻地影响到现代文学体裁的变化。如,以具体细致展示现实社会人生为特点的话剧的兴盛,报告文学的迅速发展,散文中叙事与分析和评判语气的加强等,都有着文学价值上对认知成分强调的因素。最为明显的也许就是诗歌创作,从抒情到叙事,从短章到长篇的演变,明显地显露出作品通过对“事”的叙述来说“理”的创作意识。再如,茅盾吸收托尔斯泰、司各特等创作中的强烈的历史意识,宏大的结构,复杂的线索等等艺术特长,但是,茅盾吸收这些特长主要是为了更全面地,多方面地反映社会现实,表现时代特点,却不为展开“心灵的辩证法”,不为着重挖掘人的精神世界和心路历程。尽管茅盾的许多作品在表现人物性格时有对人的心理的精彩的描写,但是,这些描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来说明时代特点和指出人生道路,或者解答社会科学的命题。所以这又可以说,其认知成分的重点在社会和时代。

作为现代文学发展中最为主要的一种文学价值观念体系,它与中国传统文学中曾占主导地位的“主情”“表意”、重表现的文学意识有鲜明的区别,也与20世纪兴起的现代主义文学价值观有明显的区别,而与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价值观、20世纪苏俄文学价值观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正因为如此,这一文学价值观的实践,对于改变中国文学的整体格局和风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使得中国文学中以往所缺乏的大规模地正面揭示社会矛盾、反映迅速发展的现实生活和重大历史事件,揭示人与社会历史冲突的局面有了根本的改观,使得中国文学的叙事成分或者说中国的叙事文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它大大缩短了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距离,也大大缩小了文学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而且,一大批文学家也正是受这种文学价值观的直接影响,较自觉地把对人生价值的追求与文学活动的具体目标统一起来。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不仅在当时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对后世文学起了重大的影响作用。当代文学在相当一个时期,所追求的仍然主要是这一文学价值观念,当代文学史前三十年的斗争中的关键之一就是要求这一文学价值观能够真正得到较为彻底的贯彻。

所有这些现象表明,中国文学在近七八十年的历史变革中,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及其发展演变,同样也留下很多值得研究的经验教训。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的优点同时也包含着局限。它主要是从认识论层面来展开自己体系的建构,强调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写照,强调文学中的科学认知成分和哲学原理,强调文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同一性,并突出文学的理性色彩。由于对文学价值认识上的局限性,以及以“善”摄“真”的价值意识内在结构的特点,使得对真实的反复强调和文学规律的把握在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贯彻到底,因而在主观与客观,理想与现实、反映与指导,真实性与倾向性、形象与思想、歌颂与暴露、光明与黑暗等等关系上,长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由于对认识价值和客观现实效用的追求,存在着一种对事物(事件或人物)进行“全般”地、完整的过程叙述复写的意向,使得作家的许多独创性和想象力最终成为证明某种社会科学命题的“论据”。它不但使得表现手法单一,而且使得某一类题材、某一主题、某一类型形象一旦经由一位代表作家“完成”,便产生被“定型”“终结”之感,后起的作家很难再产生意向的交错、创新和突破(这种极易出现的创作模式化、雷同化和公式化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这种文学价值观的局限性有关(因为由对某种社会科学原理的过分追求,由对认知价值和社会现实效用的片面强调,导致作家形成大致相同的创作意图,并用大致相同的思路和手法加以外化,这使许多作家往往难以走出这一总的模式,难以正常发挥自己的艺术个性和利用自己的生活积累、个人体验和内心感受(茅盾等杰出作家,既是这一文学价值观的代表者和实践者,又是对这一观念的局限在实践中的突破者。

尊情崇志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

“尊情崇志”的文学价值观念是指以人的主观意志的充分表达和情感的宣泄为取向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是把人的意志力量、情感意向及时代精神、人民情绪的表现作为具体的文学价值目标,充分体现着主体改造客体的意向要求和意志情感。郭沫若是这一文学价值观的主要代表人物。

处于历史重大变革时期的中国现代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冲突、希望与失望的不断剌激,反复激发起人们强烈的情感和意志力量。意志的充分表达和情感的直接抒发具有深广的现实基础。满足人们这方面的精神需求,使之转化的人的抗争意识和斗争精神,是中国现代文学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如果说,鲁迅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中渗透着历史批判精神,茅盾为代表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贯穿着对“应该”的探索的话,那么,郭沫若为代表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就回响着“我要、我能”的呼喊。这一价值观无疑更重视文学对情感的表达,而这种情感是充满着“破旧立新”的精神和“创造”意识,奔突着主体改造客体的意志要求。从社会基础来说,它是中国近现代人的解放和民族解放要求的反映,从艺术渊源来说,它是中国屈骚传统和西方浪漫主义、甚至现代主义影响的结合。

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在五四时期,主要体现为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异军突起,使得人性解放的精神情感得到自由的抒发和释放,人的真情实感和意志意识的表达有了空前的力度。郭沫若的《女神》是这一文学价值观念的典型体现。五四之后,由于环境的变化,这种强烈的意志情感似乎消失。但是,中国现代的时代特征和社会现实,决定了意志的表达和情绪的抒发随着时代的发展会有新的内容,文学对此的表现是必然的。当革命文学由口号变为运动时,这种意志、情感经过变异以新的形态得到了表现,它强烈地反映在20年代后期开始的文学创作中。郭沫若的《前茅》《恢复》、蒋光慈的《新梦》《哀中国》、殷夫的红色鼓动诗,一直到后来田间的诗、延安的街头诗等,都浸透着意志的意识和以情感的表达为目标的追求意向。郭沫若的历史剧也是这种文学价值观在特定条件下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总之,这一文学价值观念在不断变化中得到了继续发展。

以美为善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

“以美为善”是指以对文学审美性的追求为主要目标,淡化文学功利性的文学价值观念体系。以美为善、以维护个性自由、满足自我发展的需要为尺度是这一文学价值观念体系的特点。它发生了从重内心表现到寻求精神解脱的演变,以美抑欲、美善抵牾成为这一体系在文学实践中受到抑制的内在原因。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周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