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信息环境下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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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未来发展(3)

信息资源共享这个新的专业术语的产生大致经历了图书馆资源共享、文献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等几个概念发展阶段。信息资源共享突破了过去以文献拥有率来研究文献资源共享的理论框架,意识到了共享的种种限制条件,提出了以文献所蕴含的信息资源、信息的可获知能力(Accessibility)和可获得能力(Availability)来研究信息资源共享的理论框架。可获知能力是指提供用户“获知他所需的信息有无和所在等价值的整体水平”;可获得能力是指“提供可利用的文献信息资源的整体水平”。文献资源共享模式从重拥有转化为重存取,并强调文献资源的存取和传递,这种模式将成为文献资源共享的主要活动范式,而贯穿其中不变的理念则是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这种意义上的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在特定的范围内(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信息网络或几个互有协议的信息机构),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图书馆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各种合作、协作、协调关系,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和途径,共同揭示、共同建设和共同利用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信息资源需求的全部活动。这种信息共享理念,体现了信息共享的现实性、自愿性和条件性。

然而,目前的信息资源共享理论,本质上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出现而对文献资源共享理论的改进,其定位还是把信息作为公共产品。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这种理论建立的共享模式已有了一些市场化的手段或市场意识,但还不可能突破信息非商品化和非产业化的樊篱,不能满足信息产业化的需要。我们认为,信息资源共享,既要看到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也要看到信息产品由于其价格的不确定性、信息的易变性、信息搜集和加工的智力性、信息利用的风险性等特性,又具有与物质产品相同的特征,可以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因此,对于理性的共享方而言,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是他们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共享的管制与信息传达的“噪音”同传统信息经济学所分析的一样影响着共享效率的提高。

三、我国目前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机制的不足

(一)重技术和投入,忽视市场效率

由于信息共享理论上存在误区——认为信息产品是公共产品,各图书馆就以此向政府要投入,认为只要有投入,就可以提高图书馆网络技术水平,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就指日可待,因而,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开始轰轰烈烈地建设信息共享系统。而信息资源共享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资源利用率、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在于降低服务成本和采购成本。因此,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建设应当立足于市场需求,立足于开展联合采购,增强谈判能力。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可以了解信息产品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产品,现有的产品质量、价格定位如何,用户需求量有多大。同时,在共建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时,选择什么样的联合伙伴,伙伴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补性、兼容性如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能否满足用户需求、解决本馆信息服务的供求矛盾,是否有必要建立这种信息资源共享项目,这些都需要在进行市场调查和用户需求分析之后做出决策。盲目地依靠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改善硬件设备和网络服务水平,联合共建一个规模较大的信息共享系统,可能并不实用,甚至造成浪费,达不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目的。我们认为,应当通过市场调查和用户需求分析,比较本身的优势和劣势,理性地选择共建共享信息资源系统的伙伴,从而生产出自己的精品和特色信息产品,开展相应的服务,取得持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忽视了“共享成本”的市场调节因素

对于用户(读者)来说,任何信息资源的利用过程中,都有一个“获取成本”的问题。信息资源共享也存在“共享成本”的问题。共享成本主要包括文献信息服务方的“服务/管理投入成本”和用户(读者)获取文献信息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并不简单意味着一份或少量文献提供给多馆合作并共享,也并不是给用户(读者)创造一条获取信息资源的途径,而不替其考虑“获取成本”。例如,当某些文献的使用率相对比较高的时候,增加复本的收藏,可能比馆际合作的“存取”模式更为经济、更为科学;当用户考虑获取某一文献资料的需要所付出的成本(经费、时间、人力)超过了个人承受能力时,则有可能放弃或选择其他的获取途径。这也印证了近代图书馆活动模式所蕴涵的市场经济社会内在规律:图书馆活动的本质,就是用最小的文献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社会利用效应。以往的图书馆研究往往不重视、甚至不了解这种现象,从而造成目前许多类型的信息资源共享活动(如文献传递、馆际互借、联合采购等)运行非常勉强或流于形式,未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缺乏利益平衡与制约机制

长期以来,我们比较多的是用行政手段来组织文献资源共享活动,缺乏一种以市场原理为基础的利益平衡与制约机制。虽然从整体上看,信息资源共享对国家、社会、图书馆和读者都有利,但具体到每个图书馆,情况是不同的。

一方面,由于同一地区内各图书情报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系统,馆藏基础、学科分布、设备条件、经费来源及多寡程度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规模大、基础好的图书情报机构自恃馆藏丰富,在资源共享中“输出”多,“输入”少,因而不愿与中、小型馆协作,而中、小型馆又往往存在依赖大馆的心理。在缺乏利益平衡与制约机制的情况下,必然会无法保证每个共建共享成员对信息资源共建的投入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和补偿,使得联盟成员共享的理念无法付诸实践以及积极性的丧失。

另一方面,图书馆共享网络是由多个成员共同参与组成的一个系统,它如同一个小社会,组成它的每一个成员有权利从中获得庞大丰富的信息资源,同时也有义务向系统提供自己拥有的信息资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强调比较多的往往是大家能从中获得什么,而对大家应尽什么义务则说得比较少。我们可以看到,在许多共享网络组织中,较大的图书馆承担了较重的任务和责任,因而不尊重小馆的权益;小馆在系统共建中的作用无足轻重,因而缺乏积极性。这样的协作并没有激励和惩罚机制,实行的是“大锅饭”和平均主义,使整个网络建设缺乏强劲的生命力和向前发展的动力。这也恰恰是我们在许多共享网络的建设中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的深层原因之一。

(四)管理与评估机制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