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根据我国宗教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宗教的方针、政策并切实贯彻执行。如确定宗教信仰一般属于人民内部思想意识问题,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坚决摒弃用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消灭宗教的错误想法和做法。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充分给予各民族以民族自治权利,为民族宗教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十年动乱期间.由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遭到破坏,影响各地区民族及宗教的正常发展,1978年后,随着党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的拨乱反正,民族宗教政策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党重申并发展了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政策,强调指出:在现阶段,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随着党和国家对宗教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广大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第三,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有若干条件为基础的。首先,国家有宪法和法律保障各民族穆斯林对伊斯兰教信仰的自由,从中央到地方贯彻执行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其次,中国的各族穆斯林有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实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再次,伊斯兰教教义本身有引导人们弃恶从善的伦理道德观,与社会主义社会所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客观效果上有其共同的作用。
3.改革开放以来甘肃伊斯兰教界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党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符合我国宗教界的客观实际的,只要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地发展是完全可能的,可以把宗教对社会发展产生的消极因素缩小到最低点,可以使宗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出力尽责,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有许多这样的事实可资鉴证。
在政治上,就甘肃省的各族穆斯林群众讲,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充分享受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在甘肃,伊斯兰教界的很多知名人士参加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参政议政工作,在省、地(州)、县(市)的各级人大和政协代表、委员中就有不少伊斯兰教界的知名人士,他们代表了甘肃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意愿,转达他们的心声。他们提出的各项议案都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政治上的平等合作,正因如此,各族穆斯林尽最大的努力为甘肃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经济上,甘肃广大的各族穆斯林群众在各条战线上积极投身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开创穆斯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局面,谱写甘肃伊斯兰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在甘肃,各地的伊斯兰教界人士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带头投身到经济建设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肃省政府在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一一归还了“文革”期间被占用的各地清真寺的房地产,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政府的帮助下,各地的清真寺、拱北、道堂等均得到重修或修葺,有的清真寺在寺院的周围植树造林,绿化沟壑山坡,为水土保持,增产增收出了大力。在这方面的典型事例为数不少,兰州灵明堂就是其中之一。有的清真寺利用寺院的闲散地,出资修建铺面,营商贸易,既活跃了市场经济,又减轻了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达到了政府提倡的“以寺养寺”的目的。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庄河村清真寺阿訇马维新,自从他到该村任开学阿訇时起,就致力于以寺养寺的事业。从1983年到1985年,他发动该村的信教群众开荒10余亩地培植树苗,第一年仅卖树苗一项收人就够清真寺的日常开支费用,还有节余,减轻了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深受群众的欢迎。在开展以寺养寺方面,全省的大小清真寺都有所行动,根据各清真寺的实际情况,有的种植粮食、经济作物;有的兴办果园,种植树木;有的进行农副产品的加工。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有许多清真寺达到了自给的水平,还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走出了“以寺养寺”的道路。这是甘肃伊啤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发展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伊斯兰教界人士投身经济建设的行动,带动广大各族穆斯林群众投身发展民族经济建设的行列。甘肃省的临夏不仅有“中国小麦加”的称谓,而且还被誉为中国西部的“旱码头”。
在历史上,临夏的民族经济就十分活跃,尽管新中国成立后临夏地区的民族经济的发展是曲折的,但总的讲,这一地区的民族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临夏地区的回族商业经济如虎添翼,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经过10多年的持续发展,出现了商业经济大发展的势头。一方面,临夏作为传统的皮毛、茶叶、木材、牲畜及其他民族用品交易市场的地位得到恢复,进一步发挥了商贸集散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回族商人发扬经商的传统,开展与藏区及其他地区的贸易,经商范围进一步扩大,民族经济势力大为增强,近年来,更出现了“以商促工”的好势头。全州每年有20多万剩余劳动力输送到省、州的内外,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建筑、修路、采矿等行业。目前,全州集贸市场达到百余处,集贸成交额超亿元。临夏市的民族商场是由100多户回族个体户集资200多万元修建的,成为远近闻名的民族贸易中心。临夏作为中国的“小麦加”,在商业发展上,有着进军中东伊斯兰大市场的独特优势。目前,侨居在阿拉伯等10多个伊斯兰教国家的临夏籍穆斯林约200多户近2000余人,他们同中东地区穆斯林的广泛联系及民间友好往来,为两地间发展经贸合作创造了一定的良好条件。近年来,来临夏投资办厂的华侨也逐渐增多,由归侨穆斯林集资兴办的华侨实业公司,除向沙特及其他中东国家出口阿拉伯袍和民族工艺品外,还经营大量的陶瓷和丝绸用品。州内生产的雕刻葫芦、仿彩陶、保安腰刀、礼拜毯等民族特需用品,也打人南亚、中东等国际市场。商业贸易的繁荣推动了地方民族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在穆斯林聚居的临夏市和广河县,已陆续建成10多家机械洗毛厂和皮革加工厂,经营者多为穆斯林。可以说,全省各族穆斯林群众及伊斯兰教界人士积极投身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是甘肃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结果。
在发展民族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甘肃的各族各界穆斯林群众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国家批准在甘肃省设立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自学院成立迄今已培养出了一批既懂中文、又懂经文,爱国爱教的中青年教职人员,为改善省境内教职人员乃至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文化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在各族穆斯林群众中,特别是地处偏僻地区各族穆斯林中大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寒力于提高民族文化教育事业,使各族穆斯林的文化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为发展穆斯林民族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许多穆斯林群众响应党的“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号召,积极捐资办学。从各方面的报道信息的反馈看,1994年临夏州全民办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全州7县1市仅3个月的时间捐资、集资共有346万多元,用于办学。近10年间,全州各族人民捐资集资共达2122万元,加上国家拨款和地方财政筹措资金,先后修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426730平方米,购置课桌凳50436套,从而使州境内校舍的危房面积由1982年的49.25%缩小到6.6%。如今,全州被省内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不仅逐年有所增加,且随着学校的增多,在校学生也比10年前增加了10.7%,学生特别是各族穆斯林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比10年前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甘肃省伊斯兰教界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如东乡县伊斯兰教界人士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自80年代中期以来,全县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的社会知名人士的各种捐款巳达100多万元,投工超过11万个,修建学校15所,救助失学儿童350名,拓宽、改建公路2条,达31公里长。延伸自来水管道36公里,造林550亩,18.7万多株。甘肃是一个多灾的省份,尤其民族地区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差,灾害频繁。仅去年以来,临夏州的伊斯兰教界人士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对干旱灾区“尽一份力量,献一份爱心”的号召,不仅自己带头出钱出力出物,还利用“古尔邦节”、“主麻日”向各族穆斯林群众发出救灾倡议书。各族穆斯林群众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踊跃捐资捐物,上至80多岁的老阿訇,下到10余岁的少年儿童,都涌向清真寺,拿出积蓄,献上一片真情。到1994年6月份,全州各县市捐资捐物价值共计28万元,真正体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体现出了伊斯兰教提倡的弃恶扬善精神,说明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逢设有一定的补益作用。
4.伊斯兰教界人士的作用与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
(1)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伊斯兰教界人士提倡的一些思想及精神可以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起到维护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作用。宗教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十分丰富的思想内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制度发生的历史变革以及宗教界40多年来在社会主义社会时期所发生的一系列的巨大变化,也必然会反映到宗教思想领域中来。表现在宗教思想方面,除以积极的态度与社会变革时期的各种需要协调适应外,主要是利用各种宗教节日及聚礼日向广大的穆斯林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使信教群众树立“爱国爱教”是致的观念,从而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事业中。自然,其间发挥重要作用的是爱国的宗教界人士。他们置身于社会主义社会,党和政府为宗教界所提供的宽松的政治环境,使得他们意识到原来的某些宗教教义的解释已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为了探索伊斯兰教在新时期的发展道路,伊斯兰教界的有识之士们在研究如何将教义、经典也就是宗教思想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问题,以阐发合乎对代精神的宗教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政策逐步全面落实,物质文明建设中开创的一系列新局面,也鼓舞了伊斯兰教界人士爱国热情,“爱国爱教”的思想又进一步得到体现与发挥。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各民族安居乐业的民族大家庭中,伊玛目(教长)们在讲经时,注重鼓励教众搞好与其他宗教信徒以及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强调“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号召各族穆斯林在各条战线发挥应有的力量开展经济文化建设。
(2)伊斯兰教界人士把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与现实结合起来,大力向信教群众宣讲,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宗教伦理道德是一种以宗教形式出现的人类的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作为公民个人思想信仰存在的伊斯兰教,其有关伦理道德的规定,如诚实、平等、和善等等,在信教群众中仍然具有约束作用,而这些也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所要求的,这些相一致性,对于维护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秩序的稳定,在客观上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在穆斯林聚居地区,伊斯兰教伦理道德对于改善社会道德风气还是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3)伊斯兰教界兴办公益事业,从事助学兴教、宗教文物保护、宗教学术研究,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甘肃伊斯兰教界人士改变过去单靠宗甘肃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问题探讨教活动或宗教产业的收人维持生活的习惯,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中,经过努力创出了“以寺养寺”宗教经济发展的路子。全省大小的清真寺都依据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寺院的经济情况,开展了规模大小不一,行业不同的经济活动,这不仅发展和丰富了伊斯兰教寺院经济,减轻了各族穆斯林群众的宗教负担,同时也调动了伊斯兰教界人士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如临夏市12个清真寺修建铺面,146间,年租金收人达7万多元,有的还办有制香厂、挂面厂、玻璃镜框加工厂等经济实体,为清真寺增加了收入,基本上实现了自养自给。临夏州4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近年来还筹款10多万元,粮食9万多斤,扶持32000多家贫困户。伊斯兰教界人士通过不同程度地参与经济活动,深深体会到了文化的重要性。近年来,甘肃伊斯兰教界捐资助学的事迹先后见诸于大小报纸及刊物报道的不少,说明宗教界人士也意识到了文化落后就有被社会发展所淘汰的危机感,因此,他们从宗教的角度在信教群众中倡导学文化、学科技。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是捐资助学,在经济上帮助有困难的信教群众提高文化素质,以求服务造福于社会。
甘肃伊斯兰教具有悠久的历史,现存的寺院中,有被列为省、市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一些寺院中藏有一定数量的古代宗教文物。这些珍贵文物不仅是祖国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而且至今仍发挥着丰富人们精神生活以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社会作用。许多伊斯兰教界人士千方百计,致力于搜集、整理古籍及口碑资料的抢救工作。各级伊协还利用各自的优势,创办内部刊物,阐扬教义教理,同时宣传爱国主义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起到了团结各族穆斯林群众,稳定人心的作用,主旨是将各族穆斯林群众凝聚到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的主流上来。
(4)甘肃伊斯兰教界人士同国外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友好往来,对促进甘肃与世界各国穆斯林之间的友谊和维护世界和平有着重要作用,为我国的安定团结,甘肃的各族穆斯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