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暨伊斯兰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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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伊斯兰教编(8)

甘肃伊斯兰教信教群众以大分散、小集中的形式,分布在全省各地。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境内有各族穆斯林1427732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33%。主要聚居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有各族穆斯林873809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及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其余散居在省会兰州市以及平凉4市县。全省共有淸真寺3012座,拱北68处,教职人员3000余人。数据表明,伊斯兰教在甘肃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深深根植于各族穆斯林群众中。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肃伊斯兰教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化。

首先,在各族穆斯林聚居地方,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成立了各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保障其平等的政治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各族穆斯林聚居人口的多少及区域划分,成立了从州到县各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和民族乡。甘肃的各族穆斯林也和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充分享受了当家做主,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真正体现了国家主人公的地位。甘肃省境内现有两个民族自治州,各族穆斯林聚居的临夏回族自治州就是其中之一;现有民族自治县7个,其中各族穆斯林民族自治县就占4个。另外有民族乡38个,其中各族穆斯林民族乡就有23个。这些充分说明新中国成立后,甘肃的各族穆斯林真正当家做主,在政治上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体现了党的民平等政策。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又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髙其自真的自治能力,并调动各族穆斯林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上述各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

甘肃的各族穆斯林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同时,成立了甘肃穆斯林的群众团体——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管理协调甘肃省各项伊斯兰教事务。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是1957年12月在原甘肃回族文化促进会的基础上筹备成立的,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没能很好地开展工作,十年动乱中,被迫终止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伊协恢复工作,并先后在临夏州、兰州市、张家川、临潭等地成立了各级伊协组织。各级伊协组织的恢复和成立,为把甘肃伊斯兰教事务纳人有序的轨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甘肃广大的穆斯林群众也和其他宗教信徒一样充分享受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甘肃伊斯兰教也和其他宗教一样,成为中国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一种思想信仰。

国家实行政治和宗教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家政权,不得干预行政和司法。特别是经过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甘肃伊斯兰教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通过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使甘肃伊斯兰教界过去不同程度地参与政治事务、干涉行政与司法的特权受到限制,运用伊斯兰教法干涉信教群众日常生活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从而团结和教育了甘肃伊斯兰教界广大的爱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促进了甘肃各族穆斯林地区社会的进步,对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族团结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甘肃伊斯兰教教派内部的纷争得到了缓和,教派间的矛盾有所缓解,所有这些都是甘肃伊斯兰教史上的重大变化。

甘肃伊斯兰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思想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政治上始终同党和政府保持一致。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广非常明显,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这就是说,人们的宗教观念,也要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40页)新中国成立以后,甘肃广大穆斯林群众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翻身得解放,使人民真正从政治上、经济上得到彻底解放,切身体会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穆斯林的今天”,加深了对新中国及中国共产党的热爱。他们把这种热爱变成实际行动,在各个历史时期,都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投身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来。无论是建国初期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甘肃穆斯林群众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忱,就连那些过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穆斯林妇女也跻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大军行列。追根寻源,这些可喜的变化,都是源于思想认识的变化和提髙。

当然,同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甘肃的伊斯兰教界也经历了曲曲折折的40多年。十年动乱期间,广大穆斯林群众也饱尝了动乱带来的痛苦磨难。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在宗教问题上的拨乱反正,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使甘肃伊斯兰教获得了新的发展活力。广大穆斯林群众也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各个历史时期的对比,思想认识更加得到提高,对党更有信心,更加热爱和拥护。今天甘肃的广大穆斯林群众及宗教界人士逐渐地把爱国、爱教融为一体,他们不但关心伊斯兰教事务,也关心国家大事和民族繁荣,认识到了国家、民族、宗教是息息相通、荣辱与共的,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就没有今天中国伊斯兰教的新局面。

甘肃伊斯兰教各派别的宗教思想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过去许多宗教界人士在举行宗教活动时不谈社会周围的事,现在他们在举行宗教活动时结合伊斯兰教教义讲民族、教派之间的团结,讲计划生育、发展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等现实生活中值得重视的事情。各教派过去都不同程度地限制教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现在,甘肃各族穆斯林居住区建立了文化馆、文化室、影剧院,成立了电影放映队、文艺团体等,很多穆斯林家庭购置了电视机,城镇穆斯林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已经是很自然的事了。过去,在甘肃的一些穆斯林地区,家长不重视子女上学,现在,穆斯林群众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积极送子女人学受教育。过去有些穆斯林群众的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现在这种陈旧的观念逐渐被破除,认为男女都是平等的,是主的“赐命”,不能重男轻女。过去有些穆斯林群众对计划生育有抵触情绪,认为带环、结扎等节育措施破坏了真主对人体的造化,现在,一些教职人员每逢聚礼日都引经据典,说明计划生育并不伤害宗教,消除了一些穆斯林群众的疑虑。过去穆斯林只承认念了“尼卡哈”的婚姻为唯一有效的婚姻,其他形式的婚姻关系若不念“尼卡哈”则不予承认,现在,这种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阿訇们念“尼卡哈”的前提是男女婚姻当事人必须持政府颁发的“结婚证”,否则不给念,并认为不领“结婚证”是非法的,鼓励教民们先领“结婚证”,再举行宗教仪式。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中甘肃的各族穆林正在不同程度地接受各种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生活方式和科学技术、新i事物,这也反映了甘肃伊斯兰教的某些变化。

甘肃各族穆斯林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提倡的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号召,不仅正确地处理好宗教内部关系,而且积极团结信仰其他宗教的各民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贡献。这在部分各族穆斯林工人、知识分子、髙等院校的学生和部分中学生以及进人流通领域的大量农民中反映得尤为明显。各教派之间也都自觉坚持遵守“各干各的,互不干涉”的原则,教派意识较之新中国成立前有所淡化,使教派矛盾有了明显的缓解。

2.适应社会发展是甘肃伊斯兰教发展的主流

宗教不断发生变化的目的是要与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相适应,在适应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程度不同的某些变革。在这个过程中,宗教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既有宗教如何适应社会的问题,也有国家和社会如何对待宗教的问题,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两者能否相互协调的关键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传入,酝酿发展成熟起来,历经封建社会的整个发展时期,延续到社会主义时期。最初,伊斯兰教仅作为来华以经商为主要目的的阿拉伯、波斯人的宗教信仰,存在于中国社会,后来发展演变成为今天在中国有十个少数民族全民信仰的宗教,穆斯林人口达1700余万(据1990年统计)。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过程,就充分表明了伊斯兰教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宗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如果伊斯兰教自身不存在与其当时的社会相适应的因素,在宗教礼仪、社会内容等诸多方面不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做一定程度的调适,那么在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中国封建社会是无法立足的。正是由于伊斯兰教传人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经历各个历史时期,做了一些适应中国本土思想意识,如儒家思想等的变革,在保持伊斯兰教教义的基础上,吸收其中某些与伊斯兰教伦理道德思想相吻合的因素,才使得伊斯兰教与中国封建社会协调发展,并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

我国进人社会主义时期以后,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阶级根源。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甘肃伊斯兰教在社会思想等方面都相继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40余年来,甘肃伊斯兰教的发展变化是曲折复杂的,但其发展变化的主流是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首先,从穆斯林群众方面讲和中国共产党有共同的政治基础,这就是广大的穆斯林群众是爱国守法的,同甘肃其他非穆斯林群众一样,积极为甘肃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无论是全国,还是甘肃的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从实质上讲,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大部分的穆斯林群众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步人社会主义.社会,对党和社会主义社会了解认识不深刻,加之敌对势力在穆斯林群众中挑拨离间,散布“共产党要消灭宗教”等等谣言,使得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本身就了解甚少的甘肃广大穆斯林群众,疑虑重重,人心不稳。经过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和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以及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广大穆斯林群众认识到共产党是造福于他们的,从而坚定了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信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现实生活的切身利益决定了广大穆斯林群众拥护社会主义的基本态度。信教群众根据现实的需要在不违背伊斯兰教基本教义的前提下,自觉自愿地进行某些调整,以求得更好的发展。例如以前在甘肃穆斯林群众,特别是一些偏僻地区的穆斯林群众看来,只要一天按时做礼拜,按《古兰经》中要求的一一遵行,凡经典中没有规定的即便是现实生活所需要的也会被视为“使不得”的行为。在他们的身边如果发生意外事情,都会被看做是真主的“定然”,没有必要从主观上去努力。就连听广播、看电视也会被看做是“使不得”的事情。在这些穆斯林群众看来,只要遵经行事,按经典中规定的一一遵行,才算是对真主的敬畏和虔诚。近几年来随着甘肃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各族穆斯林群众生活水平、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深刻地意识到,对主的敬畏和虔诚,不仅仅是谨守教义要求做礼拜,听收音机、看电视也不是“使不得”的事情,从收音机、电视中可以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有益于社会的宗教活动;了解天气预报,提前安排农事,避免遭受经济损失;还可以从中捕捉经商致富的信息等等,可以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及劳动带来许多方便。现实生活使得甘肃伊斯兰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大开眼界,伊斯兰教界人士也在聚礼日的讲经中,把教义的宣传与党的政策、群众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使三者之间相互协调一致。比如国家提倡在全国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伊斯兰教界人士将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主张与国家倡导的两个文明建设精神结合起来,向信教群众宣讲,要求各族穆斯林群众既要过宗教生活,又要创造美好的现实生活,从而达到相互协调一致的目的。

伊斯兰教在甘肃的发展过程可以讲是计对甘肃各地区信教群众的特点及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所做的不同程度的调适过程。在调适的过程中适应是其主流。例如,新中国成立前,甘肃伊斯兰教各教派之间的纷争在中国伊斯兰教史上是有名的,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各个教派之间的纷争已明显减少,即使偶有发生也仅局限在对教义的理解及宗教仪式上的差别而巳,属于纯宗教性质的,无阶级对立及根本利益的冲突。近年来甘肃伊斯兰教各个教派之间遵循“各干各的,互不干涉”的原则,互相尊重,各派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是融洽、稳定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甘肃伊斯兰教界人士及广大穆斯林群众为此所作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努力目的也在于使甘肃伊斯兰教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讲,优越的社会制度,为甘肃广大穆斯林群众所创造的蒸蒸日上的幸福生活的现实,为甘肃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从党和政府方面讲,具有共同相处的原则,这就是与宗教界政治上的团结合作,信仰上的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