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暨伊斯兰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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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综合编(4)

杨克礼的《伊斯兰教苏非派哲学思想初探》(载《甘肃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一文则就伊斯兰教苏非派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思想渊源、宗教哲学思想及其实质等,进行了初步探讨。罗万寿的《刘智和他的三“天方”书》(载《甘肃民族研究》1991年第1期),对我国清代着名的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和他的三部汉文伊斯兰教译着《天方典礼》、《天方性理》、《天方至圣实录》进行了集中的研究和译介。作者的另一篇文章《试析中国伊斯兰哲学的“真一”论》(载《西北民族研究》1996年第1期),则比较详尽地论述了“真一论”的形成、发展及其内涵,认为“真一论”的建立,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必然,它使阿拉伯伊斯兰哲学与宋明理学巧妙地融合起来,构建了中国伊斯兰哲学的体系。

马廷义的《苏菲学者阿布杜·嘎迪尔·吉俩尼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影响及其宗教学理浅说》(载《甘肃民族研究》1997年第3期)一文则对嘎迪忍耶学派鼻祖阿布杜·嘎迪尔·吉俩尼的宗教思想及其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影响做了有益的探讨。他的另一篇文章《试析(太极图说)思想在清代伊斯兰哲学中的运用》(载《甘肃民族研究》2000年第1期)一文从8个方面较为深入地探讨了周敦颐《太极图说》思想对清代伊斯兰教哲学思想的影响。

刘富桢的《西北伊斯兰文化板块分割析论》(载《西北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一文,以较长的篇幅,对我国西北地区伊斯兰文化进行了宏观而系统的研究。

伊斯兰教对妇女的看法、穆斯林妇女的社会地位等问题,一直为伊斯兰教学者及妇女问题研究者所关注,有关成果见仁见智,评价不一。马亚萍的《简述(古兰经)妇女观之积极因素》(载《西北民族研究》1992年第2期),从提倡男女平等、确立妇女合法经济利益、确定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关心妇女身心健康等方面论述了《古兰经》中的妇女观,认为其基调是积极的,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马广德的《从回族清真寺汉文对联昭示的宇宙观和认识论看中阿哲学思想的交流》(载《西北民族研究》1994年第2期),从回族地区清真寺内大量的汉文对联着手,探讨了中国哲学与阿拉伯伊斯兰哲学之间的相互交流,指出正是通过这种交流,回族创立了融伊斯兰文化——汉文化为一体的中国回族伊斯兰哲学思想。

哈宝玉的《伊斯兰教穆尔太齐赖派思想简论》(载《甘肃民族研究》2000年第4期),就发轫于8世纪伍麦叶五朝、成熟于阿巴斯王朝时期的伊斯兰教教义学派穆尔太齐赖派的渊源、教义原则、主要哲学思想等分别进行了简要论述,认为穆尔太齐赖派对伊斯兰教教义学的贡献是不可低估的,对后期教义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马强的《回族经堂教育改革刍议》(载《甘肃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一文,从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育对象、教育经费来源及用途、教育结果等几个方面,指出了当代回族传统经堂教育的诸多缺陷与弊端,认为迫切需要改革以适应时代的进步和回族文化生活的变化。

有关伊斯兰教教法的研究文章不多,主要有:马通的《教法学家与“圣训”》(载《中国穆斯林》2000年第5期)。该文介绍了圣训传述者、圣训搜集者的情况,着重阐述了圣训与教法学家之间的紧密关系。马明贤的《早期伊斯兰法的形成及其社会作用》(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该文认为,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加、麦地那23年宣教时期的《古兰经》、“圣训”立法是伊斯兰法发展的起点和初创启蒙时期。这一立法的形成不但巩固和发展了当时“乌玛”社会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并在其后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中也发挥了巨大的社会作用。

伊斯兰教与文学艺术的关系是常被人们忽视的领域,近年来也开始有人涉及。马自祥的《伊斯兰苏非文学在我国东乡族中的变异和发展》(载《西北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无疑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作者认为,东乡族口传文学受伊斯兰宗教文学影响很大,清代以后,伊斯兰教苏非文学在东乡族中广为流行,而在长期流传中,自然有所变异和发展,也就是打上了鲜明的民族性标记。马亚平的《伊斯兰教对回族民’间故事的影响》(载《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屈文焜的《花儿与伊斯兰文化的关系》(载《西北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等文也在伊斯兰教与文学艺术的关系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6.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民族关系研究

民族和宗教从理论上讲是两个范畴,但民族一旦和宗教相结合,并成为这个民族多数人甚至全民信仰的宗教,宗教的影响就涉及到该民族的精神和物质各领域,许多情况下成为难解难分的,伊斯兰教和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族的关系即是如此。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关系问题,是学术界始终感兴趣的问题。马汝邻的《关于回族史研究中伊斯兰教的作用问题》(载《甘肃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一文认为,在回族的形成上,忽视宗教因素是错误的,但夸大宗教的作用也是不对的。因此,不赞同有人提出的在回族的形成上伊斯兰教是起支配的决定性的作用的看法。马通的《中国回回民族与伊斯兰教》(见《中国西北伊斯兰教的基本特征》)一文则认为,回回民族的形成伊斯兰教不仅起了纽带作用,就是回回民族与其他民族的融合,也将由于这个“纽带”的先于消失而才能走向融合。高占福的《关于教派斗争在清代西北回民起义中消极作用的探讨》(载《西北民族文丛》1984年第3期)一文则探讨了清代历次西北回民起义中,教派之争或教派矛盾的消极作用,认为这也是导致起义失败的原因之一。马虎成的《试论回族伊斯兰教的民族化问题》(载《甘肃民族研究》1985年第3-4期合刊)一文则探讨了回族伊斯兰教在长期发展中,逐步“民族化”的问题。

探讨东乡族与伊斯兰教关系的,有杨建新的《东乡族与伊斯兰.教》(载《西北史地》1981年第3期)、马通的《浅谈东乡族族源与伊斯兰教》(载《甘肃民族研究》1981年创刊号)、髙占福、马虎成的《东乡族伊斯兰教概述》(载《甘肃民族研究》1990年第2期)等文。这些文章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东乡族的形成与伊斯兰教的关系,以及东乡族伊斯兰教的基本情况等。高占福的《保安族中的伊斯兰教》(载《甘肃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一文介绍了伊斯兰教在保安族中传播发展的情况,其《撒拉族的形成与伊斯兰教》(见《西北穆斯林社会问题研究》)一文则探讨了伊斯兰教在撒拉族形成中的作用问题,认为伊斯兰教在客观上对这个民族的形成和巩固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回回”一词研究综述

“回回”一词作为我国回回民族的族称,在现代已是家喻户晓了。但该词最早出现时的确切含义以及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包含的意义,并非像现在这样清晰明朗,而是错综复杂、变化不定的。因此引起诸多史学家的兴趣,对“回回”一词展开研究,在经过苦心求证之后,提出了各自的见解。这些见解中有灼见,也有谬误,有众和之词,也有独到之见,见仁见智,各有短长,兹述如次。

最早出现“回回”一词的我国历史文献,大概是北宋时期沈括的《梦溪笔谈》。该书卷五《乐律》中有《边兵凯歌》五首,其四云:

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

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

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我国历史文献中关于“回回”的最早记载。对这里出现的“回回”一词,史学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0世纪30年代,从《梦溪笔谈》中发现这首《边兵凯歌》的金吉堂先生认为,“假令歌中‘打回回’之回回无他项解释,而是指一种民族言……则‘回回’之名在北宋中叶已有之矣。”(《中国回教史研究》卷上第一章)但他未对该词的确切含义作更进一步的探究。其后,王日蔚先生在《回族回教辨》(《禹贡》第五卷十一期,1936年8月)中指出:“其所用‘回回’一名,乃回纥、回鹘之转,与伊斯兰教并无关涉。”王日蔚先生的这一观点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以后的研究者大多沿袭此说。40年代初,杨志玖先生撰写文章,系统论述了“回回”一词的源流,认为“‘回回’一词为回纥或回鹘声音的转变,这已是学者所公认的事实。”“所以用‘回回’而不用回纥或回鹘者,一定因为‘回回’这一词是流行于当时社会的‘大众语’,也就是沈括所认为‘市井俚鄙之语’的一类。”(《回回一词的起源和演变》,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二卷一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白寿彝先生在其专着《回回民族底新生》中,把从“回绝”或“回鹤”到“回回”的转变原因,进行了高度概括:“‘回回’和‘回纥’、‘回鹘’,音既易近,又比后两个名称写起来更简便,也可能就是后两个名称的简写或俗写”。

1979年以来,对“回回”一词又展开了进一步的探讨。罗禺的《回回考辩》(《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对“回回”与“回纥”、“回鹘”的关系进行了考证,进一步指明我国史书上首次出现的回回一词,乃是指生息在以吐鲁番盆地为中心的髙昌回鹘而言,实指的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民族共同体。”但也有人对上述观点提出异议,如汤开健的《(梦溪笔谈)中“回回”一词再释》(《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中认为,《梦溪笔谈》中的“回回”一词决不是“回鹘”或“回纟乞”的音转此处的回回应该是指西夏”。甚至还有人认为,《梦溪笔谈》中的“回回”一词根本就不是指某种人,而只是一个形容词,等等,不一而足。尽管诸说纷纭,但“回回”即“回绝”或“回IT的音转,或俗写、或简写的观点,得到史学界绝大多数人的赞同,是“回回”一词研究中总的倾向。

“回回”一词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包含的意义及其与伊斯兰教的关系,一直是回族族称研究中的一个大问题,研究者甚多,但仍存在不少概念不清,片面甚或牵强附会的地方。鉴于此,李松茂教授集众家研究之大成,撰成《“回回”一词和伊斯兰教》(《新疆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一文,对这些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回回”一词最早出现时(北宋中叶),是回纥的转音,和伊斯兰教无关;“回回”一词在南宋时多次出现,开始与伊斯兰教发生联系,但有的和伊斯兰教有关,有的无关;元朝时,“回回”一词成为伊斯兰教信仰者的通称,在多数情况下和穆斯林同义;“回回”一词和教联系在一起,称“回回教门”、“回回教”,是到元末明初;清代,泛指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为“回”,以宗教作为民族的标志;民国年间,仍沿袭此说,将信仰伊斯兰教的我国少数民族泛称为“回”。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展开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1954年,经识别后法定回回民族(简称回族)为我国少数民族之一。195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我国不再称伊斯兰教为“回教”,一律称伊斯兰教,这就结束了长期以来族教不分的局面。从此以后,作为少数民族族称之一的“回回”一词之含义也就十分清楚明晰,不再游移不定了。

十年来的我国圆族史研究

回族史作为我国社会科学中的一门牵轻学科,在近十年来(1979-1990)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活跃学术空气中,发展迅速,成缋斐然,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百花园中引人注目的一葩。以下拟从我国回族史研究的成果及学术活动、研究领域的进展和开拓、研究队伍的形成等方面,分别加以概述。

研究成果的涌现与学术活动的开展

十年来,我国回族史研究工作之活跃,研究内容之广泛,研究成果之丰硕,都是以往所不能比拟的。其显着成缋集中地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出版了一系列的专着、论文集和资料书。在回族历史人物研究方面,成果比较显着,首推白寿彝先生主编的《回族人物志(元代)》(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7月)和《回族人物志(明代)》(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8月)两本专着。另外还有郑一钧着《论郑和下西洋》(海洋出版社,1985年6月)、陈秉渊着《马步芳家族统治青海四十年》(青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杨效平着《马步芳家族的兴衰》(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3月)、师纶着《西北马家军阀史略》(《甘肃文史》1989年第5期专刊),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编的《宁夏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6月)、全国政协、青海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青海三马》编辑组编的《青海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月)。

回族地方史研究方面的着作有杨兆钧先生主编的《云南回族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9月)、马亮生主编的《湖南回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4月)、马鸿超、田志和主编的《吉林回族》(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4月)。还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夏回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等回族自治地方的概况等也先后在各地出版发行。

有关回族经济文化史的着作主要有赖存理的《回族商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年10月)和张迎胜、丁生俊主编的《回族古代文学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7月)。

论文集、资料集方面,主要有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及中央民院民族研究所回族史组编的《回族史论集(1949一1979年)》(宁夏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马维良主编的《回族史论集(第二次全国(回族简史)座谈会论文选.编)》(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10月),和李范文、余振贵主编的《西北回民起义研究资料汇编》(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荆德新编《云南回民起义史料》(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3月)等。

近几年来,中国回族古籍整理校释工作进展很快,取得了显着成就。由宁夏“中国回族古籍丛书编委会”组织出版的《中国回族古籍丛书》,已刊印.问世的有《钦定石峰堡纪略》、《钦定兰州纪略》、《南海甘蕉蒲氏家谱》、《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朝觐途记》、《选译详解伟戛业》、《清真指南》、《丁鹤年诗辑注》,以及马塞北主编的三卷四册《清实录穆斯林资料辑录》等。此外,甘肃、青海、云南、新疆、黑龙江、辽宁等省(区)在各自的民族古籍出版规划中,也列人了回族古籍的出版。目前,有些已出版问世,如青海省民委古籍办整理出版的《清真指南》、《经学系传谱》,甘肃省民委古籍办整理出版的《积石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