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8月26日,英国为维护其殖民统治,同埃及政府签订了为期20年的条约。1935年11月埃塞俄比亚危机发生后,对英国在埃及、红海和东非的地位造成了威胁。于是英国当局立即着手加强埃及的边界,英国部队、武器和弹药源源不断地运往埃及,并动工修建机场、弹药库、战略公路和通讯线路。这些战备措施引起了埃及人民的忧虑,他们不愿意遭受近邻利比亚被意大利占领的灾难。因此埃及民族主义力量力求利用英国外交上的困难,迫使英国作出让步,其后英国于1935年12月恢复了埃及1923年宪法。1935年底,代表埃及民族运动的5个政党向英国驻埃及高级专员兰普森递交了备忘录,建议在“尊重埃及利益的基础上”签订英埃条约。12月31日,伦敦作出了正式答复,认为就签定条约进行谈判是不适时的。这一态度引起了埃及人民的极大愤怒,在新的示威运动压力下,英国政府作了某些让步。1936年1月20日,英国驻开罗高级专员向埃及政府和华夫脱党领袖纳哈斯表示,他愿就英埃达成协议一事进行讨论。2月13日埃及国王在开罗降诏,命令纳哈斯率领代表团同英国政府进行谈判,但谈判时断时续。5月埃及举行议会选举,华夫脱党取得巨大胜利,新内阁不惜作出让步同英国妥协,英埃遂于8月26日签订了同盟条约。条约规定英埃结成“同盟”,为期20年,英国负有保护埃及不受外国侵略的责任,埃及在战时置于英国的管理之下;英国终止在埃及的军事占领,撤走军队,但有权在苏伊士运河驻军1万人和飞行员400人;英国空军有权在埃及的领空飞行和使用埃及的机场;英国保留亚历山大港的海军基地,为期8年;埃及可以建军,但需要时买英国武器,接受英国军事代表团的训练;除在埃及的治外法权;埃及加入国际联盟;英国高级专员改为大使;恢复1899年“英埃共管苏丹协定”,埃及人可以移居苏丹;埃及不得与其他国家缔结同这一条约相抵触的政治同盟等。这一被埃及议会批准的不平等条约,遭到埃及人民的反对。1951年10月,埃及宣布废除了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