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16世纪,欧洲各地在罗马建筑风格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哥特式建筑。它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持续到13世纪中叶,第二阶段直到16世纪末。这一建筑以法国和英国的建筑最为典型。第一阶段中,法国强调建筑的结构和高度,而在英国则把哥特式风格用作一种装饰体系,以丰富多彩的线条和一根根柱子来掩饰大块的砖石结构。这种风格在1192年始建的林肯大教堂中得到充分体现。第二阶段,则表现为大陆的幅射式风格和英国的装饰式风格。1250年以后,法国从注意解决建筑物的高度的技术问题,演变为注意通过非结构性装饰来达到丰富多彩的视觉效果。装饰的形式多是尖顶、饰线、窗花格。幅射式风格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垂直的支撑部分越来越不吃力,墙壁后来变为竖框、窗花格和玻璃构成的隔屏。英国的装饰性风格增进了装饰手段,拱顶装饰更加复杂,非结构性的较小横弯梁与结构性的重要弯梁连接形成星状或网状,从而增强了装饰的效果。到14世纪末,法国的幅射式风格发展为更多装饰性形式,其中窗花格以S形曲线格式进行装饰,类似火焰的形状,因此也称“火焰式”风格。英国这时发展为“垂直式”,其特点是直线在窗花格中居优势,窗面大幅度增加,因而墙壁厚度也相应减少,使教堂内的垂直空间更为广阔。由此反映出哥特式建筑风格的一般特征是,有尖角的拱门,肋形拱顶和飞拱。这种体系使墙壁成嵌板或只是一些玻璃隔屏和石窗花格,使之充分显示出垂直线的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