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亚两河流域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的汉谟拉比是古代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他雄才大略,文武兼备,擅长外交活动。他凭借手中握有的强大武装力量和灵活的外交策略,经过30多年的征战,遂使两河流域最重要的地区都纳入了他所统治的版图。不仅完成了两河流域的基本统一,也造就了古巴比伦历史上最强盛的时代,形成了强大的中央集权专制帝国。武功文治也使他获得了“天下四方之王”的美称。汉谟拉比统治有以下特征:第一,中央集权,实行专制统治。集国家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宗教
等最高权力于一身,使之言出令随,王权无限,统领全国,威摄四方。第二,王权神化,实行专制的精神统治。他自诩是神的后裔,声称“我,汉谟拉比,恩利尔神选拔的祭司……,辛神创造的诸王之王……,玛尔都克神召唤我治理人民,并把幸福赐给国家”。借此昭示他当政的合理,统治的正义以及自身的神圣不可侵犯。第三,官僚制度化,为汉谟拉比个人负责。他控制各级官吏的任免升迁,顺则昌,逆则亡,以保证个人旨意的有效贯彻和专制制度的畅通无阻。第四,法律制度化,实行以法治国。他当政后就着手制定法律,以“发扬正义于世”。在当政的第35年,终于刻石公布了历史上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该法典是现存的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第五,重视水利兴修,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他当政的第8、9、24、33年,都称作开凿河渠之年。“长流而丰盈之水”保证了农业的发展。第六,独掌军权,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常备军。汉谟拉比自任最高军事统帅,控制军队的调动指挥权。有关军士的利益和待遇,均以法律形式予以保障,《汉谟拉比法典》第30、31、33、37条都作了明文规定。汉谟拉比统治,在古代两河流域历史上占有一席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