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称谓与亲属(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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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嫡子、庶子之别

古代正妻所生之子为嫡子。《增韵释嫡》说:“正室曰嫡,正室所生之子曰嫡子。一曰嫡,敌也,言无与敌也。”就是说嫡子的地位最高,其他子女无与匹敌也。妾所生之子为庶子。

庶子的称谓原本含有轻视之意。刘熙著《释名释亲属》说:

“庶,摭也,摭拾之也,谓拾摭微陋待遇之也。”庶子因其生身之母为妾,不能与嫡子享受同等待遇。古代将宗法组织比之为树,树之正出为本,旁出为枝;子之正出为嫡,旁出为庶,意味着嫡子是树干,唯有嫡子才能作为父祖的继体,因此只有嫡子才有主祭父祖的权利。《礼记·丧服小纪》说: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父祖爵位的继承是嫡子的特权,只有没有嫡子的情况下才轮到庶子。唐代法律规定,嫡长子死亡则立嫡孙承宗,若嫡孙也已死亡,则依次立嫡长子同母弟,无同母弟才得立庶子。古代庶子为世人所轻视。如东汉安定临泾地方俗鄙庶孽,王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袁绍虽然出身名族,但因为是庶出,故为人所辱骂。公孙瓒上书数其十罪,其中一条就是“春秋之义,子以母贵。绍母亲为傅婢,地实微贱,据职高重,……无虚退之心”。母贱而身居高位,竟成了袁绍的罪状之一。其实公孙瓒的母亲并不高贵。《后汉书·公孙瓒传》说他:“家世二千石,瓒以母贱,遂为郡小吏。”

母贱难以做高官,比较有代表性的事实是三国时吴人陈表之例。《三国志·吴志·陈武传》:“(陈表)字文奥,武庶子也。

……兄修亡后,表母不肯事修母,表谓其母曰:‘兄不幸早亡,表统家事,当俸嫡母。母若能为表屈情,承顺嫡母者,是至愿也;若母不能,直当出别居耳。”可见家事由嫡长子统率,嫡子亡后,庶子才可继统。如果嫡母在世,庶子必须首先奉事嫡母,而自己的亲生庶母,也必须屈情承顺嫡母。红楼梦中赵姨娘之子贾环,就因庶出而被人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