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道德是人的核心,那么真正的道德就不可能从外在灌输去实现,人只要处于自我的边界之内,努力地做自己,那么真正的道德呈现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道德与法律的功能,并不是控制人约束人、剥夺人的工具,而是为了保证人成为人本身,使每个人处在自我边界之内。这时通过认知真实的自己,就能实现自我的独立存在。即使经历幼稚、碰撞、挫折,但却始终处在自我成长的范围里。这个时候,人不再依赖外在的攫取作为生存的保障。只有向内,实现自我的觉醒,才能使自己的“本我”产生出无限自由的创造力。
这也就带出了一个真实成长的问题,从基础教育的角度来看,中国的教育方式似乎是有着不小的优势。从知识的学习来说,中国的教育要求记忆的东西往往比发达国家相同年级的孩子要来得多。甚至小学就在学人家中学的课程,中学就在学人家大学的课程,但是最终培养出来的人,为什么就不具备创造力呢?
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人的成长过程,是一个自我的主体性成长过程,它不是通过接受的知识量来衡量的,而是以意识之“我”的自由实现为标准的。
表面上看起来,一些发达国家的孩子在起步的时候,接受知识的程度不如国内的孩子,但那恰恰是在自我认知成长的自然过程中。国内的知识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记忆似的教育,就像是一部录音机,接受的越多越好,最好跟标准的答案一模一样。但这种教育和人的自我认知成长没有必然的联系,甚至在根本上扼杀了人的独立思考能力。表面上看似乎得了高分,但是知识的模仿,并不意味着获得了成长,最终可能走向成长的反面。
也可以作这样的比喻,国内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用知识装扮自己,用知识的标准答案使得被教育人的整齐划一,但那个成绩并不是真实的成长记录,因为这其中没有自我的主体意识呈现。
发达国家的教育,表面看起来孩子接受知识的速度不如国内的快,但其重点并不是放在知识的接受,而在于独立思考,这恰恰是成长的根本。所以即使接受慢也是人正常的成长状态,最终创造力会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