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实质,从意识的主体性来说,还并不仅仅是资源向最大程度发挥其价值的地方流动。市场经济的本质从人的角度来说,就是主体经济和主体社会。真正的市场经济与人的发展紧密关联在一起。虽然市场经济需要一整套的制度作为构建的基础,但是最为本质的基础却是人的主体性实现。如果人的主体性没有实现,仅仅依靠外在的法律进行约束,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没有办法界定清楚,利益的边界就会变得模糊,市场的规则就不能得到遵守。
因此,市场经济本质上涉及人的意识模式转化,而不仅仅是自由交易的概念。如果人的意识模式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市场的自由就会变成掠夺的自由,破坏规则就会成为常态,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强者占据垄断地位。
人们常常将市场经济当成适者生存的竞争角斗场,从而上演了一幕幕弱肉强食的悲喜剧,这种所谓的市场经济实际上也只是有形无质,它所强调的自由也仅仅是掠夺的自由,以大欺小的自由,以强欺弱的由。
市场经济规则恰恰来自于主体人的边界,当主体人这个基本的边界不存在时,市场经济就成为了弱肉强食的角斗场。可以说,市场经济坚定的基石,并不在于法律体系本身,因为所谓的法律体系也仅仅是人们需求的现实反映。真正的基石,其实是主体人的存在。只有在主体人的边界被确立之后,市场的边界才会被真正建立起来,人们才会从利益的侵榨关系中解放出来。
当缺乏自我认知的时候,人的主体性也就不可能得到确认,人们就会将外在的获取当成是存在的全部意义所在,价值的贡献就会被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或者仅仅是当成了利益获取的手段,其结果就是颠倒了人与利益的关系。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民生往往被认为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但民生并不是人的根本。虽然民生是人存在的基础,但是人的生存毕竟与动物不同,并不是吃饱了喝足的概念。况且人的基本生存也要依靠人本身的创造,单纯强调民生并不能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并不是经济的前置性问题,真正的前置性问题,恰恰在于人本身能不能够成为主体性的存在。所以,市场经济的根本并不仅仅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在于是否在经济领域实现了人的主体性。根本的动因还是来自人本身,恰恰是随着人本身的主体性发展,才形成了市场,所以市场仅仅是人拓展自身自由的经济途径。
市场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市场本身有多大的能耐,而是在自由平等的市场环境中,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自由。也就是说,人的“本我”意识自由能够最大限度地在市场中得以展现。因为市场的威力来自于人回归自我后成为主体存在的威力。
就整个社会而言,往往将生产力作为最基本的动力。在社会类型的区分上,也往往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进行,所以才会有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分类。但这种分类只是根据社会的物质生产条件,以及人们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来进行区分,实际上还是没有涉及人的发展本质。
关于生产力的概念其实并不统一,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叫做生产力。也有人提出:生产力是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那么,能够创造财富,或者参与创造财富,或者为创造财富提供条件的要素都是生产力。例如:劳动力、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直接创造财富,它们是生产力;厂房参与了创造财富,或者为创造财富提供了条件,它们也是生产力;还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及“资本是第一生产力”的提法。
总体来说,人们对于生产力的解释更加偏重物质层面,而不是从人的创造力角度来解释生产力。实际上这些物质层面的生产力,仅仅是创造力的表征而已。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并不是最为根本的,它仅仅是人本身发展的自然结果而已,而恰恰是人的意识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对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说,我们常常把社会发展的表征,当成了根本的动力。这种关注于物质化结果的思维,反过来又极大地制约了人本身意识创造力的发挥。
其实,并不是生产力本身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而是人的意识自由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内核。离开了意识自由的内核,所谓的生产力就只能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重复。
在这里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文化能够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文化艺术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奇的魔力,原因在于文化繁荣恰恰是意识自由创造的结果,所以文化繁荣的基本动力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动力,实际上属于同一个源泉。
用生产力这种人类进步的外部表征,可以解释社会发展“量”的层面,但并不能够深刻地反映社会发展“质”的飞跃。生产力作为根本动力造成的误解就是,社会的发展是一种直线式的财富积累过程,可以在保持社会基本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实现社会的发展。
从生产力的观点来看,很容易使人走进一个误区,即,误认为社会的经济水平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主导方面,其他方面仅仅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或者起辅助作用。这实质上是颠倒了发展的动力与结果的关系,也才会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经济建设是根本”的提法。在这种背景下,所谓的文化也就只是一些烘托场面的娱乐,或者是物质繁荣的点缀。文化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进步,仅仅是程式化艺术模式的重复而已。
生产力是人的意识创造性的结果说明,社会进步的动力其实来自于人自身的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物质层面的,而是看不见的精神层面的。谈到精神层面的发展往往又会走入一个误区,就是认为精神层面的发展就是要求人成为道德高尚的人,这在当今社会又被看做是不切实际的务虚行为。其实这种所谓的道德高尚只是要求人们符合社会模式与规范,在本质上恰恰是以外在的意识模式排斥个人的意识自由。在进行道德建设的时候,预先就有一种假设,就是有一种高尚的凌驾于人之上的道德存在。
要使人们道德高尚,就要使人们尊崇于外在的道德,但真正的道德不是凌驾于任何人之上的,而任何凌驾都是对于人本身的剥夺。只有权力本身才会试图凌驾于人之上,实现其奴役人的目的。
精神层面的发展,并不是平常所讲的外在道德建设,也不是按照一部分精英的要求,建设成他们心中理想的样子。道德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人本身,人的精神层面的发展必然是要自主完成的。重要的不是让人们如何成为道德高尚的人,而是要保证人们如何成为人本身、成为主体。
如果社会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人们的精神层面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那么这些积累起来的物质财富就会遭到人们怀疑。如果这些物质财富不是人们精神创造的结果,那么只能是掠夺的产物:要么掠夺自然界,要么掠夺劳动力,要么是在经济不平等关系当中进行的掠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途径。
人的精神层面没有发展,积累起来的所谓物质财富,就不能够真正被人们拥有。人只是占有了这部分财富,和财富本身并没有内在的归属关系。人与财富的归属关系建立在,人对于物质的创造关系当中。没有这种创造的关系,人与财富之间就没有本质的关联。物质财富的积累本身就是不可持续的,积累得越多,导致的灾难就会越多。
这个世界处于微妙的平衡关系当中,即使在财富积累的经济领域也是如此,所有的物质财富关系都要遵从价值规律,财富的获取不可能永远背离价值创造本身,背离得越远,回归的也就越加剧烈,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公平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