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你是你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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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非主体性下的文化发展

人的主体性一经确立,便意味着人始终是文化主导者的角色,这就决定了人与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之间的基本关系:所创造的对象不能够成为人的主宰。如果文化成为了主导,那么人就会从文化创造者的角色退化为服从者的角色,最终会在对文化的顶礼膜拜中丢掉文化的核心——人的意识主体性。

文化的发展总是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在文化发展初期,总是会出现文化大繁荣的景象,但是到达一定的阶段,就出现文化的停滞。归根结底在于人们被自己所创造的灿烂文化所束缚,逐渐丧失了文化的创造力。

在这种情形下,文化的创造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成了“文化枷锁”的创造过程。人们被自己所创造的对象——“文化”所束缚。所谓的先秦文化也好,古希腊文化也好,都出现过这种情形。这说明人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由于主体性没有得到确认,很容易成为文化的奴隶,也就是说在文化的创造过程当中,人并没有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现实的思想意识活动当中,人们也会常常陷入“观点的困境”。如果人们没有自己的观点,那么也就没有文化创造的基本要素。但在现实中,人们常常会被自己的观点所束缚。

有人会说,每个人都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做人的根本,这有什么错?但关键是其一,这种观点是否真正是你本人的观点?可能这种所谓自我的观点,只不过是文化继承的一个片断而已,对个人来说并没有半点的自主选择性可言。其二,人们表明一种观点,并不是一定会按照这种观点去做,往往只是说明自己的一种思想倾向。

人们之所以坚持自己的观点,在很大的程度上,只是觉得自己的观点是权威的,由此可以获得在支配关系当中的优势地位。这样就自然出现了观点的凌驾。在这里,人们将自己的观点当成自我存在本身,似乎观点不能确立的时候,自我也就不能够确立。人们被自己的自由意识所创造的观点所束缚,这就是一切成见和偏见的来源。

其实,无论是观点也好,文化也好,都仅仅是自己自由思想的创造,都是源自于那个超越一切的“主体之我”。如果人们局限于自己所创造的文化,或者说局限于自己的观点,就等于最终丧失了那个无限自由的“主体之我”的存在。在文化固守中,往往会出现丧失文化的奇特现象。

文化形式本身并不是重要的,文化当中那个无限创造的核心——“主体之我”,才是最为重要的。一切的文化实际上都是人类精神的养料,都是被用来超越的。如果文化不能够被超越,那么文化当中的“我”,也就无法具有选择性和创造性,最终人会丧失文化中的主体性。

既然人的思想是自由的,既然主体之我是超越一切的存在,那么由此所创造的文化,也必然是自由的。文化的自由,其实就是人的主体自由选择性所决定的。人的主体性实现是人的本质属性,所以文化的自由也是必然的。那种将文化固化的观念,本质上就是在扼杀文化本身,更深层的负面作用也就是束缚人的主体性。

常常有所谓的某种文化占据主导之说,这种文化认知实际上就是获取型意识模式下,支配权为重的观念在起作用。文化的传播是由人的主体自由选择性所决定的,所谓本民族文化占主导,实际上是支配权意识在起作用。要维护其主导地位,就必然要限制人的主体性选择,所以对于文化的控制,其实就是对于人本身的自由的控制,这实质上等于否认人的主体性存在。

文化是自由流动的,是无形的观念、意识、思想,并不存在必然属于谁的问题。文化从被创造的那一天起就属于整个人类。没有这样一种天然的限定,只能够接受一种文化,而不能够接受另一种文化。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有选择的自由,也有不选择的自由,所以怪不到文化本身上面去。

将自身存在的问题归咎于某种文化的影响,这种认识其实就是将自己降到被文化支配的位置。

任何民族所创造的文化,也不会必然始终属于某个民族。对这种文化的领悟力和现实的贯彻程度的高低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十分重要。如果对于一种自己祖先所创造的文化,即缺乏领悟力,不能贯彻其精髓,那么这种文化本质上就不可能属于这个民族。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这样的现象:文化在其被创造的地方衰落,而在其他地方却发扬光大。所以创造这种文化的民族,并不会始终拥有或独占这种文化。

文化长久地被用来作为建立社会秩序的根本。当一种文化的方式被遵守的时候,那么对应的文化层面的社会秩序也就建立起来了。这种以特定的意识模式所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往往固化了人的思维,剥夺了人的主体性存在。

表面上看起来,基于一定的文化人们建立了一种稳固的社会结构,但是这种社会结构却束缚了社会前进的动力。可以说通过某种文化的固化来建立社会秩序的方式,反过来又会消灭文化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