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独立并不是以自己的力量维持生存那么简单,更为重要的是人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或者说,人们开始以自我意识作为主导,逐渐摆脱模式化的文化承袭,这个时候人的自由意识才开始呈现。
在相互依赖的生存关系中,人们只是按照获取型的意识模式行事,最终陷入冲突的深渊。于是也就丧失了建立在自我意识觉醒基础上的意识交汇,这是意识分散、分割、孤立的主要原因。
人的意识融通并不仅仅在于消除意识障碍那么简单。如果仅仅是维系一种“你好我好的”的表面和谐关系,没有自我意识的独立性、自由性,那么如何在人们的意识领域实现交流呢?就像两个同样没有思想的人在一起,不可能产生意识上的沟通一样。在没有自我意识觉醒、人格独立的情形下,人们常常会逾越人与人之间的边界,在不知不觉中处于相互侵榨的关系中。在这种“你我不分”的情形下,让人们维系所谓的和谐关系,也只能是表面化的,矛盾与冲突才是根本,所谓的和谐也只是暂时的、外在的。
人的独立性在三个方面为意识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
首先,在人格独立的情形下,它使得人们能够从既相互依附、相互侵榨的获取型生存模式中解放出来,最终实现人本身的确立,并且在人与人之间划定了保证主体人存在的边界。因此,人的独立性实现,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其次,独立的作用在于促进自我意识的主体性,从而实现人的意识自由,使人们可以拥有超越一切感知对象的、“我”的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产生意识的主体性创造。或者通俗的说,此时人们才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思想。
还有就是独立的观念,为人类的融合确立了共同的价值观,使人与人的关系有了人的独立性意识共识作为基础,这正是形成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意识基石。
独立观念明确了人的最终目标就是人本身的价值实现和人本身的确认,也为独立基础上的平等关系建立奠定了基础。而在平等的基础上,独立人之间的最终融合才有可能。
从人的意识融合的角度来看,社会与人的成长延续着这样的规律,即整个社会要真正走向意识的融合,必须形成牢不可破的思想意识的纽带。但这并不是缩短人与人之间的物理距离就可以解决的。相反,要实现人本身的独立,就要实现人本身的确认。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独立性基础上的意识融合。
为了人与人之间意识能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必须突破生存的相互依赖,走向独立。用诗意化的语言来说就是:为了心灵上的融合,人们首先必须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