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朱占平
整理|宋晓红
我就不信了,就算你长上千只手,也捂不住万人口。朗朗乾坤,有理还打不赢官司?
我当律师是被逼出来的。
是30多年前的事了,邻居家盖房子,占了我家的月台。我妈拦着不让拆,被他们打伤进了医院。
当时我在陕西南部工作,老家在陕北,隔着一千多里路。家里连着给我发了7封电报,都被当地邮电局扣下了,后来家里差人来找我,才知道出事了。
回家一看,几十平方米的月台被蚕食得所剩无几,我妈一身伤满脸泪地在医院躺着。
别人把手伸自己碗里了,但凡是个人都难咽这口气。我上门去理论,人家鼻孔朝天,根本不搭理我。
邻家的男主人是公社干部,女婿是派出所长,在当地算是一方权贵,能耐挺大。你想啊,连邮电局的电报他都能扣,还有啥事是干不了的?
我到法院去告他们,进了法院大门我就傻眼了,法庭和派出所在一个院里办公,平时在一个灶上吃饭,邻家的女婿跟庭长关系好得不分你我,咱一个小老百姓,打官司,难。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难以理解,上世纪70年代末,“文革”刚刚过去,方方面面的秩序都有待完善,哪能跟现在比?
但我有个拧脾气,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再难我也得试试。
那时候我的月工资42元钱,回老家一趟来回车费得22元,每年我都得为官司的事儿回去七八趟,挣那点钱都扔路上了,弄得兜里比脸还干净。
法庭的门倒是不难进,但事儿难办。法院当然不会明着偏向我的邻居,但就是拖着不办。一拖拖了两年,官司一点进展都没有,而邻居家的房子,踩着我家的月台盖起来了。
我还是死咬着不放,没钱请律师,我开始自学法律,研究条文,为自己辩护。
邻居家以为,只要把生米煮成了熟饭,我就认了,想不到我还是三不罢四不休地追着讨公道,咬得他们喘不过气,哎呀,朱占平这是做满月杀骆驼,要大闹哩。
现在想想,就我那三脚猫的功夫敢上阵,占的就是理。
邻家在当地驴行霸道惯了,还从没遇上我这么死磕的,认定我是他们的克星,成天去求签算卦寻破法。到后来,邻家的男主人干脆迷上了算卦。凡是出去办跟官司沾边的事儿,他都要先算算,出门是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从哪条道儿走合适,找人的时候,先见谁,后见谁。
这个官司整整打了十年,最后惊动了市领导,公检法联合办案,才算把这场官司打赢了。
官司打到第六年,我通过了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几年后,真正开始了律师生涯。
一个官司,打了十年,原告和被告都成了人物。官司打到第六年的时候,我通过了全国首届律师资格统考,成了律师。同样,邻家的男主人也因此学会了算卦,退休以后,举着个罗盘走南闯北给人家看风水选坟地测凶吉,成了专职算命先生。
你别说,这场官司打得太值了。
当时我在一大型军工企业上班,上万职工,我在车间当工人。为了回家打官司,三天两头请假。时间一长,车间主任不依了,你老请假老请假,我做不了主,你直接向厂长请吧。
我给厂长写了假条,洋洋洒洒好几页纸,把家里发生的事儿说了。厂长一看,啊呀,准不准假咱另说,信写得太有书香了,我正缺一个秘书,让朱占平给我当秘书吧。厂党委书记反对,这么好的文笔当秘书可惜了,还是叫他办厂报合适。
我因祸得福,不当操作工了,成了秘书兼厂报编辑。
转干的时候填表,在学历一栏里我老老实实地填了“初中毕业”,人家一看毕业证是“文革”期间发的,不认,叫我去上初中文凭补习班,重考一个毕业证。我说考啥初中啊,要考就考大学。正好那年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招生,我考上了,脱产学了两年行政管理,同时选修了一门法律。
毕业回厂,我当上了企业的法律顾问,全国各地跑着办案。跑了五年,觉得总在厂里待着,办的案子相对单一,难以全面发展。1991年辞职,到陕西第三律师事务所,也就是现在的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真正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
刚离厂那段日子,我很难接到案子,连吃饭都成问题。
我这个人命不好,但是运好。1993年,我们那儿发生了一起法警强制拘留人大代表案。
人大代表叫郭建明,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他给另一家公司贷款作担保,后来那家公司破产了,在还没清算破产公司资产的前提下,法院就要郭建明承担赔偿责任,郭建明坚持要先清算再赔,法警手铐一亮,把郭建明带走了。
这件事闹上了法庭,我做郭建明的诉讼代理人,这是当时当地首例民告官的案例,我也因此被不少人记住了。
跟小混混的冲突中误杀了人,在外躲了一个星期,董伟被抓归案。一审判了死刑。
真正让我扬名的,还是轰动全国的“枪下留人”那件事。
2001年5月1日晚,家住延安的董伟带着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同事去舞厅,在收票口,遇上了当地的小混混宋阳。
宋阳对董伟说,你好牛逼,带俩女的,把那个高个留下来陪我睡一觉。董伟说你家也有女人,回去睡你们家的去。宋阳一听毛了,抽出皮带对董伟又抽又打,董伟只顾招架还不了手,舞厅的两个工作人员把他俩拉开了。
董伟怕宋阳继续纠缠,想息事宁人,掏出两盒烟,拍给宋一盒,让他给自己留个脸面,另一盒,给拉架的人散了一圈。
宋阳转身离开了舞厅。
这么一闹,董伟没了心情,他叫女朋友她们进舞厅玩,自己去离舞厅不远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刚走到电话亭跟前,宋阳带着几个人返回来找他算账了。
宋阳揪着董伟的头发,另一人抱住董伟的腰,董伟被撂地上,单腿跪着,当时正在铺设路面,地砖堆得到处都是,董伟顺手摸起一块,朝宋阳的头砸了几下,宋阳一松手,董伟就从巷子里跑了。宋阳被送到医院抢救,7天后死亡。
董伟跑了以后,听说宋阳被打成重伤,没敢回家,躲到表哥家。
宋阳住院期间,董伟叫女朋友偷着到医院看过几次,后来听说宋阳死了,董伟向表哥借了500元钱,跑路了。
在外躲了一个星期,董伟被抓归案。
宋阳家要求赔四万元,董伟家穷,砸锅卖铁凑了两万多,还差的一万多是乡亲们帮着凑的。董伟的父亲给我看过他记账的本本,看了让人心酸,借钱最少的人家只有五毛钱,能借百元以上的一个也没有,乡亲们穷哇。
提着一袋钱送过去,法院说不要交了,董伟的父亲一阵高兴,以为人家原谅他们,不让赔了。没想到法院告诉他,董伟一审已经判了死刑。
判处董伟死刑的证据很弱很差,只有一个孤证,我有信心,期待着二审的改判。
我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是2002年元旦,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了。
案卷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证据严重不足,证明董伟故意杀人的证言只有一份,证人是一个姓靳的“摩的”司机。
我去延安见董伟,顺便实地勘察,寻找证人,调查取证。
时隔8个多月了,要找到新的证人比较困难,但是有两个人是可以找到的,一个是与靳一起开“摩的”的李峰,再一个就是送受害人去医院的出租车司机贺某。
在看守所见着董伟了,很英俊的一个娃,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戴的已经是死刑重镣,就完全是一个死囚犯了,但是他还很乐观,他说我不相信,这么个事情就能把我毙了,叔,你好好给我辩护,我不想死。我说你死不了,那判决是不对的。
费了好大的劲,把那俩证人都找着了,他们说的跟那个姓靳的“摩的”司机说的很不一致,他们向我证明了靳某的证言至少有75%是虚假的,怎么能把剩下的25%作为董伟“故意杀人”的唯一证据呢?吃了一百个枣,就吐了一个核,这也差得太远了吧。
我们律师事务所对重大疑难案件,历来有集体讨论的传统,这个案子也不例外。我介绍了案情和我调查的结果以后,同事倾向于做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我觉得一审判死刑,二审按无罪辩护,弯转得太硬,法官从感情上不易接受,所以我最后还是做了防卫过当的有罪辩护。
对这一点,就算我不是踏着云来踩着云去的神人,我也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把辩诉材料递交给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我满怀信心期待着二审的改判。
二审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董伟的家人绝望了,啊呀,咱的娃没救了!
我认为自己的辩护理由非常充分,判处董伟死刑的证据很弱很差,只有一个孤证,我提供的一些证人和请法院调取的证据,他们都没有调查,只是空走了一个程序就驳回了。我必须让最高人民法院来纠正他们。
当天下午,我就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特快列车。
董伟父亲来电话,说明天早上10点钟就要枪毙,丧服都准备好了,正在挖坟坑哩。
1月28日清晨,我到了北京。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值班室,我才知道要进高院,必须里面同意并打出电话才行。我就开始给刑事庭打电话。要命的是那天高院刑庭正在搬家,电话还没装好,直到中午11点多,才打通了刑庭办公室的电话,我在电话里讲了案情,接电话的法官叫我把申诉材料寄过来,我说我现在就在你们法院门口。刑庭派了一位女法官,在传达室接待了我,我把材料交给她,她说会尽快核实申诉中提出的问题。
交了材料,我的心情格外好,找了一家小饭馆,刚坐下,董伟的父亲来电话,问我在哪儿,我说在北京,为董伟的事儿。他说哎哟这就不用了,明天早上10点钟就要枪毙了,我已经带着棺材到延安来准备收尸,家里把丧服都准备好了,正在挖坟坑哩。
我像被雷炸了,咋就这么快呢?
那天晚上,前半夜我没一点睡意,像笼中困兽一样在房间来回走,最后决定第二天上班前就去法院,在门口等白天接待我的那位女法官。
后半夜开始下雨,我不敢上床,怕自己睡过了头耽误事儿。
早上七点半,我就到了法院门口。我的计划全泡汤了,因为法官们乘坐的大小车都是直接开进了大院,根本就不在门口停。我往刑庭打电话,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我想直接进去找法官面述,武警不让进。
9点40分,董伟的表哥给我来电,说囚车和执行武警已经进了看守所。他说朱律师,来不及了,你已经尽力了,放弃吧。我说只要枪声还没响,我就不能放弃,放弃是最容易的。
刚跟董伟的表哥通完话,我见有人对值班武警说要进去买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值班员验明证件后,就放行了。我掏出律师证,也说要进去买公报,这才让进院门。
董伟在多活了138天以后,还是被执行了死刑。我开始做一个专为死囚辩护的律师。
我一路跑着找到了刑一庭,问一位法官,庭长的办公室在哪儿,他说庭长出差不在,我说那就找主持工作的副庭长,他把我带进了李武清庭长的办公室。
我用最简练的语言介绍了案情和申诉的理由,李武清马上找到负责西北片的有关法官,调阅了我的申诉材料。看完材料,他立即组织人员,一方面向院长呈文,请求下达暂缓执行命令,一面与本案的一审和二审法院联系。
9点45分,董伟的表哥又来电话,说负责执行的武警已经戴上了口罩,马上就要执行了。
9点48分,李武清庭长首先拨通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某院长的电话。
9点54分,他拨通了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通知把董伟案的执行推迟到下午三点。
我的手机响了,董伟的父亲在电话里激动得大喊,救下来了,拉去两个,那个毙了,咱的娃又带回来了!
我看看表,9点56分,就差4分钟!
这件事,让全国的媒体炒得火热,可谓是民意沸腾。
民意再沸腾,也敌不过天意。三人成狼六人成虎,全国100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件事,舆论的一边倒,给法院的压力太大了。董伟在多活了138天以后,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那天是2002年9月5日,法院叫我去拿判决书。我去了一看,维持原判。我说这咋还维持原判了?法官说不但维持,已经执行了。
拿着那张纸,我昏昏沉沉的,跟我一起去的记者说,走吧,走吧。我腿都拖不动,正好法院的对面有家小酒馆,我们就进去了,点了一桌菜,要了两瓶酒,酒喝完了,菜一口没动。
伤情催人老啊,就那么几天,我的两鬃白了一片。
这件案子有太多柳暗花明的曲折,董伟的死,对我是一种煎熬,我关掉手机,拒绝任何媒体采访。我就弄不明白,剥夺一条生命咋就这么轻易?
面对这样的状况,我决心做一个专为死囚辩护的律师。
万波是个孤儿,才刚满18岁,我为万波做了万余字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
2006年,陕西子洲县周硷镇的一位村长来找我,叫我救一个叫万波的男娃。
万波和弟弟是一对孤儿,在儿童村长到十六七岁,西安的一个老板发了善心,把他们哥俩领回自己厂里养着。那个假善人,其实是叫万波和弟弟万涛在他的厂里当童工。
厂里一个保安,30多岁了,欺负万波和万涛是孤儿,经常把应该由他自己干的工作让万波哥俩干,甚至包括那些扫地、打饭、洗衣服等属于个人日常中的事,也强迫他们做,稍不如意,非打即骂。
万波受不了这样长期的欺负和凌辱,特别是不能容忍有人欺负他的弟弟,在一次争吵中,拔出刀来把对方捅了。由于没有及时得到救治,保安因流血过多而死。
万波跑回老家,告诉伯母他杀了人,说想自首,他的伯母向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当地派出所把万波缉拿,移交给西安警方。一审法院虽也认定万波自首情节成立,但还是以“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为由而依法从严惩处,判了死刑。
在看守所见到万波的时候,我的心真疼,一个刚满18岁的孩子,带着重镣,脚链连着手链。
我问他为啥要杀人,他说为了他的弟弟不再受欺负。他还说,人活着不一样,死了都一样。
万波出事的消息传到他的老家以后,全镇三个村的乡亲联名上书公检法领导,要求保万波的命。就连关押万波的看守所所长也对我说,你好好给辩护一下,这娃太可怜了。
是啊,万波才刚满18岁,人生还没来得及开始,我一定得救他,再说,我本身就是从那种环境中走过来的,知道什么叫委屈,什么叫冤枉。
我认为,万波成了孤儿以后,身心健康特别是心理受到极大挫折,尤其是在被助养后,本该加强的教育和引导也成为一种缺失,所以他尽管已经满18周岁,但是他的心理素质和处世方法,远远没有达到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水平。
此外,万波严重结巴,一急就说不出话来,怪不得在一审开庭笔录上,有许多地方万波都是“不语”,我还以为他是觉得自己不占理才不说话。这种生理上的缺陷,直接影响了万波在侦查阶段对整个案件的叙述,更重要的是阻滞了他在一审时应该为自己进行的合理辩解,这也是导致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我为万波做了万余字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他现在在宝鸡监狱服刑,表现很好,有望减刑。
啊呀,办成了这件事,我在乡亲们心里就是神人了,他们扭着秧歌来迎我。
欣慰的是,“慎用死刑,少杀慎杀”的司法精神,已经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这些年我从枪口下救了数十人,当然也有救不了的。
就像封三娃。21岁,刚刚复员,在火车站被招工穴头和不良城管联合诈骗,挨了打,身上的钱也被强行没收。绝望激愤中的他,劫持了一辆出租车,开出租车的女司机七拐八拐,没按他指定的线路走,而是把他往公安局送,他拔出刀把女司机捅死了。
案发后,封三娃的所有战友凑足了13万元钱为他求情,我也说服了被害人家属以及检方,在接受民事赔偿后,同意将死刑改为死缓。但最终在主法官“社会影响极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判词下,他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这个案例,让我尝试着把民事赔偿作为悔过表现的一种,现在我们最高人民法院也认可这种做法了。
记得很多年前,几个法官一起聊天,聊的话题是今年杀了几个,一个说我杀了7个,另一个说我杀了9个,比你多了俩。作为一个律师,我真的不希望再看到这样的一幕。现在法官们的观念也已经改变了。
让我很欣慰的是,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下放了24年的死刑最终核准权。“慎用死刑,少杀慎杀”的司法精神,已经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这些年,我致力于用专业知识为死囚辩护,招来了许多误解,甚至很多攻击。这些我都不在乎,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拯救,而不是仇恨。
只要枪声还没有响,我的努力就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