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走进孩子心灵——家长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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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中等职业学校特困生减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并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申请不受助。

2.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银川市户口且学生或其监护人具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之一的;

3.该生本人在受保障人口范围内。

4.所需材料:

①到学校领取申请表1式2份(申请表必须有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确认其受保资格盖章)。

②城市低保证或农村救助(低保)证复印件(一式2份)。

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能证明最近一次领取低保金的复印件(一式2份)。

④学生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复印件(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