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城中小村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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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社会民俗的变迁(1)

一、社会组织

(一)社会组织的概况

平西属于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管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位于南宁市邕江南岸,是江南区文化、娱乐、经济中心。2006年,辖江南西路、江南东路、淡村西路、淡村东路、福建园、五一东、送变电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平西、淡村两个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3平方公里,年末总人口8万余人。辖区内有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直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143个。横贯辖区的江南路全长5.6公里,常年绿树成荫,有江滨休闲公园,驻有西园饭店、国际经贸大厦、南宁剧场、南宁市图书馆、广西体育馆、广西体工大队等单位,是南宁市艺术、文化、体育交流的中心。

平西作为“城中村”,其的行政管理也很有“特色”。平西辖区的居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户口的村民,由平西村民委员会来管理;另一类是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由福建园社区管理。

平西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族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隶属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管辖8个村民小组、800多农户、2350个村民。主要负责办理平西村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调节村民纠纷和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

福建园社区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社区地处南宁市福建路,位于江南区中心地带,东临邕江,南通福建路(含江南区政府办公楼),西靠江南路,北接平西村,占地面积19.53M2是由福建园住宅小区和周边的区、市机关、企事业等46个单位共同组成的大型社区,居住着4292户,人口约14268人,社区内分布有幼儿园、小学、计划生育指导站、医疗诊所、影院,理发店、银行、糖烟百货店、综合市场,小花园等公共设施。

因此,即使在同一个家庭,有的人是农业户口属于平西村民委员会管理,有的人是非农业户口属于福建园社区管理。中国社会的户口是身份的“二元对立”,在这个叫做平西的村子里矛盾而又最“平淡无奇”的存在着。

(二)社区行政权力

平西在生产合作社时期分为8个生产大队。20世纪80年代以前,村里的纠纷和家庭内部矛盾等问题大都由大队调解。据了解,以前大队长雷某某擅长调解纠纷,摸清村民的脾性,查清事实真相,主持公道合理,受到当地人的尊重,经他调解的纠纷百分之九十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以前的平西,行政组织和传统的亲族组织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首先,队长之间虽有正副队长之分,但是首先是以兄弟相称,大家做事先是讲家族兄弟情分。其次,队长处理日常的事务,并不表示他在村里具有最高的权威,当一些非常重大而难以处理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通常会请族中的“老人”来裁决。这些老人,或者是过去的老队长,或者是族里的一些有文化的老人,总而言之,是上了年纪的在整个家族村落里面有威望的人。

再者,每个生产大队基本上按照血亲关系而分,往往由几姓氏家族组成,每个姓氏家族又分为几个大户,每个大户都有自己的“厅底”(即几个兄弟共同的祖屋),一个厅底的内往往有一个按辈分或年龄为标准的最高的权威人物,管理和协调大户内部的事务。通常,这种和宗族势力相联系的社会控制力量才是平西这个家族村落最为根本的。上述的行政或者政党组织的力量都没有办法绕过宗族势力来发挥作用。相反,只有和宗族势力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现在的村民纠纷,多是村民自己解决,或者由地方精英出面调解,或者请求村委会出面,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则只好诉诸于法律。但是不可否认,调节人们社会关系主要运用的还是“习俗规定”、“情理”、“说法”等等,这就是与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相对而言的“非正式制度”。

平西村民委员会和福建园社区并列,一同隶属于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平西村民委会拥有一个村长,一个党支部书记,和一个副村长以及会计、计生主任等10人。下设的组织数目是三个,包括民兵、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支部书记平均任期四年,一般委员平均任期六年;现任支部书记从2002年开始已连任四届,现任委员中有四位是连任的,平均也连任了四届。村党支部最近换届是2006年,是由党员和村民联合选举的;村委会最近换届也是2006年,通过自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再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也兼任支部委员。村里有村民代表会议,是从1982年产生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村委会村政村务的决定和讨论”(支书言)。在村庄重大事情决策和人事方面,是由村党委和村委共同决定的;村里有村民小组组长,是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平西村民委会下面又分8个村民小组,当地人仍然按照以前的说法叫做“队”,由原来的生产大队发展而来,但是其行政权力较改革开放前相比已经削弱殆尽。平西村民委员会作为平西村民的自治组织,对村内事务进行管理,它按照政策法律代表全村村民负责平西村日常的一些重大生产情况以及处理村内村外一些纠纷等等。

例如,2005年5月8日,平西村委会作为法人在江南区法院出庭打了一场租赁纠纷的官司,行使了自己的行政权利,很好地保护了全村的集体利益。

上午9时,江南区法院8号审判庭,原告南宁市江南区平西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南宁市佳尊三大酒店场地租赁纠纷案在此开庭审理。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是江南区那洪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梁海容。由于有一名女人民陪审员出现在审判席上,庭内气氛显得比较轻松。

本案案情是:被告分别于2003年8月30日、2004年1月1日和原告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临时租赁合同》两份合同,被告租用原告在平西综合农贸市场二楼及二楼天面,用于开办佳尊三大酒店和生活用房,约定二楼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4元,每年租金总共为67929.6元,二楼天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2元,全年72000元。

合同签订并履行后至2004年被告却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足额向原告支付租金,至今共欠有110147.2元未付,原告经通知要求被告付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分文未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请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临时租赁合同》,被告按合同约定将投入的固定装饰、隔墙等固定资产无偿归还原告等。

经过审理,被告要求法庭进行庭内调解,原告无异议。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梁海容积极参与协调,与审判长联手,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原、被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原、被告当场在调解书上签字,调解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双方都对记者说,陪审员和法官断案断得清楚,断得合乎情理,我们服了。结果双方都满意而归。

相比其他的农村村委会权力的削弱,村落行政权力的“空虚化”,国家取消农业税的政策似乎对平西这样的“城中村”村委会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平西村除了可耕地近60亩,集体经济还有平西农贸综合市场、原江西岸旅社等一批物业,还有合资在建的弘和香格里拉、巨隆大厦(原东亚大厦)、江南电影院对面的江南美食城等产业。在很多村民眼中,村干部手里还是有“权”有“钱”的。因此,村干部选举在村内部还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现在的平西村委会的组成家庭和宗族的色彩已经不再非常强烈,但是经济地位与社会威望在村干部选举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清晰地认识到经济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村中也流传着许多关于某些村干部谋取私利的小道消息,他们也希望有能力而且有威望的人担任村干部。

不过,村干部对国家政策把握的还是很到位,我们让利村长谈平西村的现状。他说到,党的十六大开的很好,当前施行的减免税收,农业方面的补贴等政策利农利民;同时,生育政策方面的照顾,对那些没有生男孩的家庭,国家补贴每人600元,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很有作用;免征屠宰税,减免学生学费都对减轻老百姓负担很有效果。不仅如此,该村的政治民主化,政策法制化,政务公开化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他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村干部仍然是村民联系“国家”或“上层”的纽带,是其民间的“代言人”。这就形成了他们“村民”与“国家干部”的双重身份,用当地人的说法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二、家庭或家族

(一)家庭类型和结构

在家庭类型上,以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为主。以平西一户已经分家的四兄弟的独立家庭为例。四个兄弟都有自己的房子和产业,也有自己的孩子。父母在世时居住在小儿子家中,其他三个儿子按月提供一点伙食费。故而,小儿子家成为一个有着两对异代夫妇和未婚子女所组成的主干家庭;而其他的三个兄弟的家庭则属于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核心家庭。

其结构如下图: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联合家庭,即由两对或者两对以上的同代夫妇以及未婚子女生活在家庭。通常是两对已婚的兄弟和自己父母居住在一起,共同赡养父母。但是,这样的联合家庭一般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往往会分家,是通往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的过渡形式的家庭。其典型的结构如下:

(二)家族结构和宗族

虽然结了婚的兄弟各自成立了自己独立的家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家族结构的消失。整个平西梁姓是石埠镇细樟岭梁氏庆一堂的一个分支,到平西已经有十二代人了。平西梁氏分为八个大户,每个大户就是一个大的家支。每个大户都有自己的一个厅底,设一个共同的祖宗。每个厅底里的三代到四代里面都要排班。男孩子排男孩子的,女孩子排女孩子的。所以,一个家里如果有三个兄弟,一个姊妹,排起班来,在家是大哥可能就排到第三;在家最小的女儿可能是所有女孩之中的大姐。根据平西所建的最老的一个厅底的年岁来算,从这个厅底出来的人大概已经有5代人。以这个厅底为例,根据其族谱所记,观其基本的结构如下:

由上面这个家支结构图可以看出,一个厅底中至少有五个班辈的人,如果把女孩子和妻子们算进去,会有几十人。他们平辈之间是兄弟,也是在生活和生产上距离最近的资助资源。在红白喜事等等重要的生活事件中,彼此之间有着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平西村不存在较大的或较有势力的宗族,往往以姓氏或者姻亲建立的大家族为主。即便同一宗族里面也有远近亲疏之分。这种关系区分往往在社交送礼方面体现得很清楚。当村里遇到盖房、搬迁这样的事情时,嫡亲和朋亲送礼在50块钱左右,旁亲和隔亲在40块,同宗和邻居都在30块左右;在儿子结婚和女儿出嫁的事情上,嫡亲、旁亲和隔亲送礼在150~200块钱左右,朋亲在100~150左右,同宗和邻居在50~100,女儿出嫁方面稍少一些;在小孩子事情上,出生时的送礼都在30~50块,满月时稍多一些,能到100块,但周岁和整岁时都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一般也是不送礼的;在村子里,孩子小学毕业升入初中时,还有学生高考考入很好的大学时,家里是要办宴席的,送礼都是在50~100左右,但旁亲,隔亲,还有同宗、邻居一般都会少一些;村里并不重视老年人的生日,其实不光是老人,年轻人也是不过生日的。听说的关于给老年人贺寿的事情也很少;但在老人的葬礼上,嫡亲送礼在200~400之间,旁亲、隔亲在100~200,朋亲在50~100,同宗和邻居都在30~50。总之,在所有这些关系中,遇到红白喜事及各类事情的时候,同宗和邻居送的礼都是最少的。

(三)继嗣的变迁

解放前后,平西人的继嗣制度和大多数汉族族群一样,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女儿不能继承家产。平西人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过继”方式:按着传统,如果兄弟中的其中一个没有子女,就需要哥或者弟的一个子女(一般男孩居多)“过继”过去,以自己的叔或伯为父亲。过继过去的子女一般享有与亲生儿女同等的继嗣权。一般情况下,平西人遵循“大顶大,小顶小”过继原则:即如果弟的子女过继给哥,那么应该是弟弟的长子或长女:如果兄的儿女过继给弟,则应该是兄的最小的儿子或女儿。违反“大顶大,小顶小”原则的过继过来的子孙另有叫法,“大顶小”叫做“应”,“小顶大”叫做“爱”。现在,由于“计划生育”的实行,所以一个家庭一般只有一个孩子,所以也就不存在“过继”。即使有两三个子女的家庭,都是平分家产,大小都一样,儿子、女儿都一样。

以前,同中国所有的农民一样,平西的梁氏族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是按照家户人口数量来分配土地面积,实行土地承包,土地依然是农户最大的财富。随着土地的失去,大部分家庭所拥有的土地是越来越少,家产的继承主要变成了对房屋和财产的继承。从前,平西人在居住上还有轮房这一习俗。以前多为大家庭,大家几辈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所以祖上传下来的房子的分配很有讲究。一般情况下,长子优先住,如果长子不在了,才能轮到次子;如果次子不在了,才能轮到长孙,次孙。依这个规矩继承,一进屋子的继承是这样的,如果这进房子有四间,有四个儿子继承,排列顺序如图:

至于真正的家产,虽然国家规定子女对于自己的父母的财产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出嫁的女儿并不因为这条法律规定来向父母索要财产。财产由家中的儿子继承是天经地义的,儿子也因此对于父母的赡养具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什么法律,而是传统的观念。

现在,平西的老房子都都被拆掉,建起的都是几层的楼房。原有的居住格局被打破了,也就不轮房了。而往往按照房间的多少平均分配。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独生儿子,那么在家产的继承上自然没有什么曲折和困难。不过在平西,一户家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儿子的情形更为普遍。这种情况下,在家产的分配上以平均原则为主,兼顾个人对于家庭的贡献和所尽的义务。

(四)家庭分工

从家庭分工上,平话人身上透露着着典型的汉族观念--“男主外,女主内”。传统的平西妇女通常是内外兼顾的,既要下田种菜,又要回家洗衣做饭。在有些特殊的家庭,如丈夫是在外做生意的,这个家庭妇女将承担家中里里外外所有的事情,包括对于孩子的抚养。不过,绝大多数家庭男子是和女子一起在田间劳作的。只是男子除了田间劳动之外,其他的家务干的不多。男人们可以聚起来烤火打牌抽烟聊天。而女人们则永远是忙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