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在部分职工中出现了一切向钱看,忽视质量、偷工减料等不良倾向。张启仁同志深感忧虑,于是他带领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职工思想教育,组织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认真学习《建筑法》、《乡镇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职工中开展以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教育职工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思想。同时健全完善了以质量、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36项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开展以比工程质量、比经济效益、比安全生产、比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把管理、教育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把工程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来抓,在全体职工中形成了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高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同时在工程保修期间,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积极回访用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公司以拼搏的精神、较高的工程质量和良好的信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1993年以来,公司先后承建的20多项工程,合格率达到了100%,优良率达到了71.4%。以较高的社会效益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1997年公司产值、利税在1996年基础上翻了一番,分别达到1800万元和156万元,成为全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排头兵。
不忘国家,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张启仁同志常常对公司的同志讲:“我们三建公司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一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二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三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四靠全体员工的艰苦奋斗。我们富了不能忘记国家,不能忘记山丹的父老乡亲。”因此,他在管理企业时,在公司内部经费开支上显得很“抠门”,但在上交国家税(费)、支持公益事业、扶贫帮困上却很大方。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力所能及地帮助和带领贫困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一是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1993年以来累计上交国家税金260多万元。同时累计向上级有关部门上交管理费20多万元,做到了按期缴纳,不拖不欠。二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张启仁同志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23万多元。1994年他为修建培黎山丹农林牧学校捐款3.8万元,为重建艾黎故居捐款1.5万元;1995年为修复芦堡学校危房和解决位奇中学教职工缺办公桌的问题捐款1.2万元,并无偿派工匠协助建设;1997年为美化芦堡环境,加快宽裕型小康村的建设步伐,投资4万元修建了芦堡村大山头六角亭,又为芦堡小康明星村建筑锦上添花。同时,先后捐资7.4万多元,支持芦堡村学校、影剧院、图书馆、过街楼等建设和维修;捐款3.5万元支持位奇乡基础设施建设。这些义举受到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三是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1995年张启仁同志主动带头捐资1000元会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解决了马营乡窑坡村人饮水工程缺资金的问题。对本乡、本村的贫困群众也经常给予资助,使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公司先后安排贫困群众100多人到公司做工。对年老体弱者尽量在工种上、工资上给予照顾,帮助他们尽快脱贫。多年来他长期帮扶胡生财、张启禄两户特困户,经常上门问寒问暖,捐款、捐物,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这两户特困户不但摆脱了贫困,而且步入了小康行列。无偿派工程队与村委会联合为遭受水灾的特困户郭成林建起了砖木结构住房,投工投料折价2000多元。四是作为县工商联副会长,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工商联的工作,建言献策,在车辆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张启仁同志大胆开拓、带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事迹和奉献精神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奖励。
1994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振兴甘肃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慷慨解囊,捐资助学荣誉证书”;
1996年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全省工商联优秀会员证书”;
1997年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三届甘肃省乡镇企业家”称号;
1997年11月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研究会、中国扶贫基金会授予全国第三届“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1998年2月甘肃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全省光彩事业先进个人”称号;
同时,三建公司和张启仁同志还连续多年被县、乡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