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告别天堂
15864500000021

第21章 记住我们以为不能承受的孤独(1)

{周雷}

我走下那几级大理石台阶,才算可以放心地舒一口气。

高楼林立的商业区,从什么时候起有种繁华的味道了?一定是我上大学离开家的那几年,不然我不会骤然间这样陌生。干净的路面,干净的人行道,干净的车流,我刚刚走出的那幢大厦干净的玻璃门,干净的楼群──恐怕这跟楼群的颜色有关。然后我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子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面容悠闲地从这大厦面无表情的警卫前边经过,我在这一瞬间放了心,知道这还是我认识的那座城市。

很有意思。这些年来,我找工作的时候多恶心的事儿都遇上过,从来也没觉得怎么不公平,还时不时自豪或者说自慰(不对,应该是自我安慰)一下,告诉自己这也是做异乡人的体验之一。反倒是今天,当我头一回这么顺地找到工作,而且工作环境和薪水都超乎我的想象的时候,我心里却有些不安,好像是发了笔不义之财。

该把这好消息第一个告诉谁呢?老爸老妈就算了吧,反正他们高兴不到哪儿去。我至今忘不了我终于鼓足勇气跟他们俩摊牌的那天。我说我根本就没打算考研,我回家只不过是因为被老板炒了。我爸的一张脸阴沉得像是台风过境,我妈先是以一种同情弱者的眼神瞧瞧我再偷眼看看爸──从我青春期开始叛逆起她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在我们家我爸是主人,我身兼奴才和傻子二职,我妈就是那个“聪明人”。你不得不承认鲁迅就是伟大。天杨吗?这时候别吵她,她这几天上夜班,现在正像小猪一样幸福地酣睡呢。我盯着手机看了半晌,不知道该摁下哪一个号码。不过谢天谢地,我的手机从现在起不用担心龙游浅水虎落平阳般地被停机了。

不仅不用担心被停机,而且它还在这时候生龙活虎地响了。好孩子,没白疼它。

“喂?你好。”我想我的声音非常阳光。

“我还以为你死了。”

老天,这是……

“托你的福,烂命一条,还在。”

“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周雷?”

“不要告诉我你在我心里,因为那不是真的。”

“向左转,往马路对面看,对了,就这样,真乖。”

“怎么像是给手机做广告一样,冯大小姐,不对,现在该称呼你什么太太?”

她端起面前的紫砂壶斟满我的茶杯时,我有点不可思议地说:“果然结了婚就是成熟了,一举一动都这么‘贤淑’。”

她笑笑,“我这次是来出差的。昨天刚刚把事情办完。本来想晚上约你出来吃个饭,可巧就看见你了。”

“干吗‘晚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她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冯湘兰。”我换上一副正经的神色,“你变漂亮了。”

“谢谢。”

“要谢你老公才对。”

她凝望了我半晌,开颜一笑,“离了。确切地说,正在办。”

我一口茶差点吐出来,“算你狠。”

她笑容可掬,“不过你千万别担心,我今天就是想跟你见个面,绝不是为了勾引你。”

我突然间有些愤怒。要知道我是为了她那个鸟蛋婚姻才丢了工作的,要知道是她那个鸟蛋婚姻让我重又回到这儿,鬼使神差地把我推向天杨的,不只是天杨,是推向另一种生活。可是她大小姐──没错,现在的确又变成小姐了──倒是轻松,说离就离,她都不知道自己随随便便就左右了我的人生还好意思跟我坐这儿不咸不淡地喝茶,就像《旧约》里上帝有事没事就出来跟人物们聊上两句一样荒诞。

“为什么?才结了几个月,没准儿好些事儿可以磨合呢?”

“有些人可以,我不行。”

“早就看出来你不行。”我笑,“不是我说你,没事儿逞什么英雄?”

“失败一两回不是坏事。”她也笑,“至少我知道了自己不适合干什么。”

至少她知道了自己不适合结婚。我呢,我知道了为了一张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豪爽,为了一张右下角印着“保质期两个月”的结婚请柬得罪老板是傻×,挺好。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苏云。为什么?因为我突然想起我自己有没有这样光荣的经历,在无意中影响了一个人的命运?迄今为止,如果有,就只能是她。

苏云是我同系的师妹,比我低两届。大三开学接新生的时候小丫头第一眼就看上了我,而且不是那种轻描淡写的“看上”,是山崩地裂的那种,虽然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刚开始她旁敲侧击地暗示的时候我可以装糊涂,到她明白无误地表白时我就只能很残忍地说“不”了。其实我并不是从没有和谈不上“来电”的女孩交往过,到最后虽说分手也是好聚好散。可是苏云不同,坦率地讲,我扮演了一回懦夫的角色,因为如果她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上我的话,我不会拒绝她。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问题在于我良知未泯,我看得出来她的温度。

那是段狼狈不堪的日子。我第一次发现,只要我想我也可以足够心狠。她越是执著我就越是拒绝,乐此不疲。到最后我的拒绝已经与感情什么的无关,纯粹是为了较劲儿。我不信我会输给一个小丫头。我相信那些日子里见过她那张倔犟又凄楚的小脸的人都会觉得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这是一场类似猫捉老鼠的游戏。谁是猫谁是老鼠──用我说吗?

我们僵持到白热化阶段的时候──用我们宿舍哥们儿的话说就是“比世界杯还过瘾”。那几天她整晚上整晚上地站在我们宿舍的楼下,一个电话打过来,“我等你。”然后就三四个小时地站在那儿,还一面跟来往的熟人打招呼──好像她是来乘凉的。我真惊讶,那么瘦小纤细的小姑娘的体内怎么能蕴含这么多的能量。那些夜晚我佯装平静,号召哥儿几个打升级。洗牌的时候经常手指发颤,牌落了一床一地。对面宿舍的一个哥们儿意味深长地说:“我觉得你──是不是在故意锻炼自己的意志力?”有几次全宿舍群起而攻之,我硬是被他们轰到了楼下去。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今天晚上有事儿。不,其实没事儿,但是请你回去吧。”她含着泪盯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等着瞧。”那架势也早已与爱情无关。

有一个周末的晚上。学校放梁家辉演的那部《情人》,全宿舍倾巢而出,只剩我一个人。我知道她就在下面。然后下雨了,非常大的雨。我终于冲到楼下去把浑身湿透的她领进楼道里。她静静地看着我。她和《情人》里那个女孩一样穿了条白色的连衣裙。那场倾盆大雨洗去了她浑身的任性和乖张。就在我还差一秒钟就要把她搂在怀里时,她说:“周雷,我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了。”

我笑笑,摸了摸她垂在脸上的一绺头发。

“周雷,”她说,“我再最后跟你说一遍:我很爱你。”

我说:“如果我没有伤害过你,你还会爱我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句混账话。但是她很惊讶地看着我──那是种类似于醍醐灌顶的惊讶,已辜负了上天为了她投资一场倾盆大雨所营造的悲情氛围。

后来苏云的男朋友就是那个说我是“故意锻炼自己意志力”的家伙,再后来我们喝毕业酒的时候苏云笑盈盈地过来敬我。当时的氛围已经因为几个人的酩酊大醉由伤感变得混乱起来。在一片混乱之中苏云对我说:“我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如果你没有伤害过我,我不会爱你。至少不会像我当初那么爱。但是──”她笑了,两年的大学生活让她身上多了一种女人味,“遗憾的是,没有‘如果’这回事。”

好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没有如果这回事是怎么回事。这些年我常常想起苏云。尤其是在我不可一世自我膨胀志得意满的时候。那个雨天里她宁静的脸总像一把锥子一样刺破我的“成就感”这个氢气球,提醒着我的怯懦。我敢说,如果我们当初真的顺理成章地变成男女朋友,那今天她对我的意义就不会如此特殊。

我送冯湘兰回酒店的时候,天色已晚。

“明天几点的飞机?”我问。

“下午。”氛围变得暧昧起来。或者说我刚刚觉察出来。“对了。”她笑着说,“还没祝贺你呢,找到一份好工作。”

“算了,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

“给你点儿阳光你就灿烂。”她损我,“我还没看出来你这么超脱呢。”

“不过我告诉你,最近我正在做的一件事儿让我特别有成就感。”我说,“我在追我这辈子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我是说重新追。挺有意思的,觉得自己是在重活一遍。”

“你说宋天杨?”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的?”我一瞬间窘相毕露。

“你的事儿我那时候全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宋天杨啦,苏云啦……”她瞟了我一眼,嘲弄地微笑着。

“我还是那句话:算你狠。”

“好了。”她停在酒店的门口,“上来坐坐吗?”

“不了。”我坦率地说,“我不是什么柳下惠,没必要有事没事考验自己。”

“怕对不起你心里纯洁的初恋情人?”

“她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她睡过的男人虽说没你多,但那数字也足够让居委会大妈气急败坏的。”

我们一起笑,引得过路行人侧目。

“好吧。”她说,“那就再见了,祝你幸福。”

“你也一样。婚可以不结,日子要好好过。”

“还是周雷对我最好。”

我凝视着她的背影。她穿套装和高跟鞋的样子很漂亮,她的头发也绾成了一个很白领的髻,不过我还是很怀念她那些苹果绿、粉红、天蓝、鹅黄的吊带装。再见,阿兰。

夜晚来临,不过来临得不是那么彻底,霓虹还没有完全绽放。冯湘兰的酒店和我星期一就要在那里上班的写字楼恰成一条对角线,遥相呼应,两座璀璨的塔。我相信当我坐在那写字楼的第二十七层加班的时候,往下看,会发现整个城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酒杯。葡萄美酒夜光杯。多少人痛骂城里的灯光呀。藏污纳垢,粉饰太平。让堕落的人合情合理地堕落,遮盖了“罪恶”龌龊肮脏的轮廓,让它变得邪美起来。而且还混淆人的视听,以为这世界变成了金钱、权力、香车、美女的盛宴。凡此种种,证据确凿,让良知未泯的人给城里的灯光判死刑吧,或者终身监禁也行,让它身着囚服姿色全无从此不能妖言惑众。──但是,你能说它不美吗?

我今天为什么变得这么煽情?我还真是难伺候,没工作的时候难受,找工作的时候难受,找着了还难受。想想我刚毕业在北京住地下室的时候吧。我对自己说你终于有资格回忆了。每天在人才交流市场像古希腊奴隶一样等待贱卖。回到阴暗的斗室里起劲儿地听重金属,在“病孩子”的BBS上留下无数愤怒得顾不上押韵的诗篇,顺便跟几个不太熟的女子做做爱──很朋克。

当我挤破了脑袋终于钻到一家不甚正规的房地产公司做部门经理──的助理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来,今儿晚上别再像鼹鼠一样在地底下闷着,出去看看北京的灯吧。我站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舒出胸中一口恶气的时候,我忘了就在前一天,我还在长途电话里跟一个哥们儿刻薄地说面试的时候我发现那里从老板到员工的水平居然都比我还低;我忘了现在轻松愉快的自己曾经就算是兜里只剩下一百块钱的时候心里也在思考我想做的工作是否对这个世界有意义;我想起我很装蛋地对一位在广告公司拿八千块钱一个月的学长讲:广告──无非是污染并强奸人们的精神,或者挑起人们的欲望让他们自慰;我想起其实房地产公司也好不到哪里去,它把房子变成人,把人变成阴沟里的爬虫;我想起一个中学时的哥们儿的E-mail,他老爸是家证券公司的经理,所以他很幸运地一毕业就有机会跟着高层们兴致勃勃地包装那些亏得一塌糊涂的公司上市。他说:“真是的,我学的是金融,又不是整形外科。”

我在崇文门的霓虹里蹲下来,哭了。我知道我自己也在跟大家一样病菌似的污染这个世界。我知道我愤怒、我朋克、我重金属、我叛逆不过是因为我没抢到一个污染的机会。但就是这个已经被我们变成个巨大的公共厕所的世界,我们除了爱它又能拿它怎么办呢?我告诉自己:来吧,你试着用日后成功了的你的眼睛来打量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你是在完成一个赢家温暖而辛酸的回忆。我蹲在人行道上哭得像个傻瓜,当时看见我的背影的人准以为我是在呕吐。

现在我有了一个机会俯视城市的灯光。“其实没什么好工作与坏工作的区别,只不过是钱多钱少的区别而已。”要知道那是我几年前就设计好的台词。只是当时我做梦也没想到,今天的我,真的这么想。

后来我告诉天杨那个难忘的崇文门的夜晚。然后我问她:“我心里有事儿的时候跟你说。你心里有事儿的时候问谁呢?”她笑笑,“我去问加缪。别笑,真的。加缪的书里什么都有。”──真恐怖,加缪又不是邪教教主。

说曹操曹操就到,手机响了,天杨说:“周雷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敢说‘不’吗?”但她今天晚上没有跟我贫嘴的兴致,“周雷,我爷爷的病犯了。现在我们都还在医院忙活呢,你去幼儿园接一下不不行吗?我们都忘了他了。你顺便带他出去吃个饭,然后再带他回家睡觉。谢了。”

好吧。不不。你小子今儿晚上可别惹我。

{肖强}

1997年4月16日晚上,方可寒死了。

我至今记得白得泛青的医院的灯光下她长长的、静静的睫毛。走到大街上的时候,我发现下雨了。雨雾中的路灯的光看上去比平时洁净些。我想要不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天杨和江东这件事,想想算了,他们明天一早还要模拟考。

所以在那个晚上,我只能独自承担这件事。独自回想──尽管我不愿这样──那灯光下,她的睫毛,她的嘴唇──淡粉色的,她的手指,她的长头发。我兜里还装着她的玫瑰红色的小呼机。她给我呼机号码的时候说:“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

我回到店里,看着两个顾客走出去,再赶走帮我看店的哥们儿。反锁上门,下意识地把我的蔡琴放进机子里。

“当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是那样万般无奈的凝视,渡口旁找不到一朵相送的野花──”

我把灯关上。蔡琴既悠然又忧伤的声音在黑夜里如鱼得水。出了一身的冷汗。我还以为是刚才淋的雨。

我把钱递到方可寒的手里,有一次她说:“知不知道?其实我跟你上床,不收钱也可以,因为──”她诡秘地眨一下眼睛,“我喜欢你。”我笑笑,“我也喜欢你,不过还是收钱吧。你说呢?”她放声大笑,拍一下我的肩膀,很豪爽地说:“肖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方可寒,我想起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感觉到的温暖的红色的喧响,就像我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的感觉。想起我把自己曾经在黑暗中生活了六年的秘密告诉她的情形。

听完我的故事,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掉,深深地吸了一口,张狂地冲我笑了一下。我叹口气,说:“方可寒,还是戒烟吧。女孩子抽烟的话,过了三十岁,你脸上的皮肤会坏得很快。”她把烟放回我的手指间,“我活不到三十岁,真的,五台山有个高僧说我如果不出嫁的话,最多活到二十五,所以,”她停顿了一下,“你说的对我来说不是问题。”“你连高僧也不放过。”我笑着。“别胡说八道。”她非常认真地打断我,“怎么能拿宗教这种事儿开玩笑呢?”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些?当然,因为方可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