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奥林匹克精神的概念
什么是奥林匹克精神?人们有各种不同说法,从奥林匹克丰富的思想因素和广泛的活动内容中,可以概括出许多“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从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的整体结构来看,奥林匹克精神是这一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主义就不可能得到贯彻,奥林匹克运动也无法实现其促进世界和平和建立美好世界的目标。
(第二节)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
那么,究竟什么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全部内容呢?奥林匹克精神应该贯穿在古代和现代的奥林匹克运动的一切活动之中,内容极其广泛。它应该充分体现和反映奥林匹克主义的宗旨和奥林匹克运动的所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激励因素。它在一定意义上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支柱,没有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运动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失去灵魂。也就会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和人文光彩,沦为一般的体育赛事。
尽管奥林匹克精神作为动态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在推进奥林匹克运动中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补充、不断完善,但我们还是应该对它加以规范,使人们不致无所适从。所以对他进行探讨是很必要的。尤其在当前更有它的现实意义。我试从以下八个方面来阐述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涵。
一、重在参与精神
《宪章》基本原则第7条:“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五个连环,它涵盖五大洲。它的活动是普遍的、经常的(universal and permanent另译为全球性的、持续的),其最高层次的活动是使世界上的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盛大的体育节日上欢聚一堂。”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参与的广泛性和重要性。所以参与精神应该列为奥林匹克精神的首位。
参与的广泛性从地域来讲涵盖五大洲,目前世界上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200个,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世界上最广泛的国际文化活动。从参与的人群看,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参加者不分肤色,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信仰、不分政治观点都能走到一起,他们握手言欢,亲切交流,赛场上是对手,赛场外是朋友,自古以来,奥运会就是团结、友谊、和平、进步的象征。
参与的重要性自不用说,没有参与,就没有奥林匹克运动,更没有奥运会。当然参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参与包括经常性的奥林匹克活动和观看奥运会比赛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等,因为这都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奥林匹克教育。至于狭义的参与,主要指参加四年一度的夏季和冬季奥运会,这是有条件的,各项比赛都有一定的标准,而且要经过选拔,不是人人可以随意参加的。但这也为参加者设置了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参加和获奖是有联系的,但参与者获奖的机会毕竟有限。例如雅典奥运会参加有20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奖牌的只有57个,约占1/4,那么其他3/4的国家和地区是为什么而来呢?显然,他们是为了响应国际奥委会的号召,为了友谊、团结、和平而来,为了学习交流而来。同时,也是为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而来。
从这里引申出一个参与和取胜的关系问题。我们经常高喊“重在参与”这个口号,但这句话是不够完整的。有一种过去误译并已流传很广的说法:“重要的是参加,而不是取胜。”这句话似乎没有错,但细想一想,如果竞技体育取胜不重要,还叫什么竞技体育。顾拜旦当年引用的原文是这样的:“The important thing in these Olympiads is less to win than to take part.”这句话直译为:“在奥运会中,取胜没有参加更重要。”我们按照中国汉语的表达习惯,译为“参加比取胜更重要”。这是比较级,说明参加和取胜都重要,但相比之下,参加比取胜更为重要。这才符合原文,也才合乎逻辑。
如果我们真正理解顾拜旦所提倡的这一精神,我们就能理解许多国家花大量的财物来参加奥运会,结果奖牌一无所获,并不等于他们没有任何收获。因为归根结底,夺取奥运会的奖牌不是唯一的目的。甚至奥运会比赛也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真正的目的在于通过体育对世人、特别是各国运动员进行教育,以达到建立一个理想社会的目的。
二、不断奋进精神
《宪章》第一章第14条规定了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是国际奥委会对一切属于奥林匹克运动的人们的号召,鼓励他们本着奥林匹克精神奋进。”“更快、更高、更强”,原文是拉丁文“Citius,Altius,Fortius”,这是顾拜旦的好友狄东神甫主持的一所教会中学的校训,顾拜旦发现它很符合奥林匹克精神,于是就建议国际奥委会把它作为奥林匹克格言,并写入《宪章》。这个格言多年来一直鼓舞全世界的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以及一般人,在训练、学习和事业中不断进取,超越自我,顽强奋斗,获取胜利和成功。人们有时片面理解这句格言,以为它仅仅是针对运动训练和比赛的,其实它的含义远远超过体育的范围。它并非只是号召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力量更强。这是肤浅的理解。当然,这句格言包含对速度、高度和力量的不断追求,但它的本意是一种竞争精神,一种不断向上的精神,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人生哲学,具有普遍意义。
竞争是竞技体育的最根本的特征,没有竞争就谈不上竞技体育。竞争包括自我超越和与对手竞争。古希腊奥运会也是以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人体美向诸神作出奉献。现代奥运会当然也是以竞技为其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他的独特的魅力也在于激烈竞争而出现精彩的场面。竞争也是生物的天性,不仅人类的进化,即使各种生物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与自然和相互之间的竞争。德国学者佐勒曾在论文中引用康得拉·洛伦茨的一句名言:体育运动是“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礼仪化的战争”。这句话很好地刻画出了体育运动的竞争本质。
顾拜旦在1908年7月发表的《我为什么要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一文中说道:“在奥林匹亚,奥运会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事情之一,是运动员聚在宙斯像前进行庄严宣誓。他们保证将公平和忠实地进行竞争,保证他们将毫无耻辱地面对对手。今后,运动员们可以在他们自己国家的旗帜前,同时也面对其他国家众多国旗庄严宣誓,保证他们将在运动中忠诚地和光荣地竞争。这种形式将使他们从精神上接近奥运会。”由此可见,奥运会提倡的竞争是有要求的,必须是符合奥林匹克精神的竞争。
今天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剧烈竞争的社会,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不可避免地在竞争中度过,升学、就业、婚姻、事业、商机,无处没有竞争,往往是“适者生存”。
所以一切成就都是竞争的结果,更不用说复杂的国际竞争了。所以培养一个人的竞争能力,竞争素质和竞争意志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课程。这只有在长期艰苦的运动训练中养成这种品质。所以,体育运动在这方面有着特殊的教育功能。奥林匹克运动对运动员和一切参与者更能凸显这种教育功能。
三、公平竞赛精神
在《宪章》中把公平竞赛作为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之一。原文是Fair play,这个词源于英国贵族的游戏规则,我国最早由林语堂音译为“费厄泼赖”,流传甚广。鲁迅曾有一篇杂文叫《“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个词在翻译上也就约定速成了。我们现在把它译为公平竞赛比较确当。
顾拜旦曾多次引用这个词,也充分肯定这个词的含义。他在1908年看到伦敦奥运会上几次发生英美之间的裁判纠纷,发表演说时说:“我不想掩盖‘费厄泼赖’处于危机之中。”这对这个词的发源国英国简直是个讽刺。他还说:“以我的观点而言,奥林匹克理想是一个很强的文化概念,它一部分建立在你们如此向往称之为‘费厄泼赖’的骑士精神;另一部分建立于对优美和文雅狂热崇拜的美学理想。”没有公正就谈不上体育的美,他曾强调:“任何研究过古代奥运会的人都知道古奥运会最光辉之处在于它的两条原则:美和尊严。”
公平竞赛是古代奥运会的一项严格规定,也是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体育竞赛在这方面尤其突出。顾拜旦在他1912年发表的著名诗篇《体育颂》中曾这样写道:“啊!体育,你就是正义!你体现了在社会生活中追求不到的公平合理。任何人要想速度超过一分一秒,高度逾越一分一厘,取得成功的关键,只能是体力与精神融为一体。”